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民间借贷未约定逾期利息

民间借贷未约定逾期利息

来源:九壹网

一、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不予支持。

二、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三、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人民不予干预。

一、能不能拿利息?

(一)借款期内的利息

1、看双方约定,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条款的,出借人主张借款期内利息的,不予支持(换句话说,没有利息);

2、双方约定了利息条款,约定不明的。看借贷双方主体身份:

一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约定不明,没有利息;

二是非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约定不明,根据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确定利息,多寡视情况。

(二)借款期外的利息——逾期利息

1、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借款期内的利率计算,没有约定借款期内利率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

律师提示:对自然人来说,借钱给别人用一阵子,如果连利息都不考虑清楚的话,那你就好人做到底;如果有其他目的——比如砍头息,很可能就咎由自取。所以,借贷双方还是把利息条款约定的明明白白,省得秋后算账,一塌糊涂。

二、借款违约金百分之多少合法

只要违约金、逾期利息、或者其他费用加起来总计不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就合法。《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不予支持。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