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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

来源:九壹网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羁押期限延长的条件和程序。根据法律规定,无法在两个月内完成侦查的案件可以延长两个月,交通不便或边远地区的重大案件也可延长两个月,重大犯罪集团案件也可延长两个月。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延长羁押期限的规定:

1、如果在一般规定的两个月羁押期限之内,仍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过省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2、如果犯罪发生在交通不方便,边远地区的重大案件,可以经省级人民批准,延长两个月;

3、如果案件属于重大犯罪集团的案件,可以经批准延长两个月。

拓展延伸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法律与保障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是指在刑事侦查阶段,为了进一步调查犯罪事实、保障证据的完整性和确保公正审判,根据法律规定,对嫌疑人的羁押期限进行延长的措施。然而,法律对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有一定的与保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延长羁押期限必须经过合法程序,由有权机关作出决定,并且必须符合合理、必要的条件。同时,嫌疑人在羁押期间享有一系列权利,包括知情权、辩护权、申诉权等。法律的与保障旨在平衡侦查需要和个利的关系,确保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因此,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并且应当受到严格的监督和制约,以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是为了保障证据完整性、确保公正审判。法律对此有一定与保障,必须经合法程序决定,并符合合理、必要条件。嫌疑人在羁押期间享有一系列权利,法律旨在平衡侦查需要与个利,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应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受严格监督,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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