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第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1)本人书面申请;(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5)其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