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依据《人民法》的规定,人民执行职务活动的,受人民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所以暴力执法的,可以向上述机关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
第四十二条 人民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 人民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第四十四条 人民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有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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