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可以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可以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后可以延长1个月。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后,可以适当延长两个月,一共可以达到5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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