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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后的侦查无期限,会不会就不查了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会继续侦查,现行《刑事诉讼法》对侦查期限未作明确规定,因为刑事案件每个案件情况不一样,作出明确确定是维以操作的。

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法律依据:《人民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百二十一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分、州、市人民和省级人民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二百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和分、州、市人民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依照本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

省级人民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延长二个月。

第二百二十三条 基层人民和分、州、市人民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规则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延长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省级人民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再延长二个月。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需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直接决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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