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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以物抵债几天出裁定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以物抵债需要经被执行人同意,如果双方同意应1个月之内可以出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不得依据该协议作出以物抵债裁定。

第十一条 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

(一)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申请恢复执行的;

(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但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四)其他不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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