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以物抵债裁定直接会发生物权变动效力,所以在适用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经过一定程序后,才能适用。以物抵债需要在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进行处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其所有权自该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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