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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简易注销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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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设立登记未满一年且未开业的科技公司;2、设立登记未满一年,已开业但未发生债权债务的科技公司;3、经税务机关认定的无税无票户;4、因逾期未参加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自吊销之日起满5年的。

法律依据:《北京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 第四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内资有限公司,适用简易注销:1、设立登记未满一年且未开业的科技公司;2、设立登记未满一年,已开业但未发生债权债务的科技公司;3、经税务机关认定的无税无票户;4、因逾期未参加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自吊销之日起满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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