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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状和申诉状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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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状和申诉状的区别:

上诉状与申诉状的性质、目的相同,都是对原审的判决或裁定不服,要求纠正错误。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

1、上诉状是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上诉;申诉状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而提出申诉。申诉时,判决、裁定不能停止执行。只有当申诉成功,人民改判后才能根据改判撤销或更换判决、裁定;

2、上诉有时间,过期失效;申诉没有时间;

3、上诉状只能向上一级人民提出,而申诉状可向原审判的或原审的上级人民、人民提出;

4、申诉状的性质、作用、格式、内容以及写法与上诉状基本相同,只是写作程序和要求不同:申诉状的提出要经过受理案件的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申诉合理合法,即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上诉状的提出不管是否合理,二审人民都要进行审理,依法作出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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