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判决书进行的申诉,人民应当受理,并由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立案,进行是否提出抗诉的审查;
2、经过审查,人民应当依法作出抗诉、不抗诉、向人民或者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决定;
3、人民对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决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4、人民抗诉的案件,人民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派员出席法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决定对人民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第二百一十三条 人民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派员出席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