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东抽逃全部出资后经公司催告仍然不返还,没有表决权。股东抽逃全部出资,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