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园林景观;施工方案;项目管理
1前期准备
1.1施工方案的细化
施工单位进场后,施工现场情况发生变化,需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修改施工方案。比如,该原本是建筑拆迁地,场地内有着大量的建筑废弃物、生活废弃物需要处理,如果将废弃物全部外运处理,必定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还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极大影响[1]。土方平衡是土方施工必须解决的难题,需要勘察现场、制定施工方案,采用“上土下石、分层填筑”的方法,合理利用现场的建筑废料,作为土体基础,有效解决土方平衡问题。
1.2苗木储备管理
园林景观工程前期最主要的管理措施就是苗木储备,相较于建筑工程、隧道工程等其它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的施工对象是有生命的植物,所有植物不能够统一加工制造,并且大型苗木短期内无法再生。因此,在施工前,就要落实苗木储备工作,尤其是针对大型乔木及优质花卉品种的储备[2]。①若苗木储备管理合理移栽后,就可从“生苗”转化为“熟苗”,产地也从异地转化为本地,提升苗木成活率,缩短运输距离,控制苗木栽植风险。②大规模的苗木储备,能够形成资源优势[3]。
2园林景观项目管理
园林景观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单位需要根据、质量、安全、成本等要求,制定完善的、可靠的、合理的管理方案。本工程体量大、建设周期长,所以在制定管理方案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到项目建设难点、交叉施工、施工要求、施工工艺改进、施工进度控制等内容。
2.1项目协调
在日常管理的过程中,施工单位需要和其他单位建立起沟通机制,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要能够预见施工各个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通过沟通,使建设各方达成共识,保证各方利益不会受到影响。同时,降低各个单位交叉施工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出现返工、窝工等问题[4]。本项目因工程体量较大,项目协调工作比较繁琐,参建单位较多,工程由施工监理和工程管理公司共同管理,有数十家施工单位共同施工。各个施工单位的作业面相互衔接、相互影响,所以必须要通过有效地沟通,对各单位进行协调。
2.2进度控制
本工程虽然施工时间比较长,但是体量大,各个节点的工期比较紧。比如,前期的防汛墙、乔木种植、土方等工期非常紧,节点进度要求高,而根据各个作业面交付时间的不同,需要分区域、分阶段进行施工。特别是本工程花境、内装饰、景观、绿地施工相对比较晚,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作业面受到,工期较为紧张[5]。在项目进度控制方面,需要根据总工期以及各个施工节点的施工目标,制订详细的施工准备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单项施工计划,然后再将施工进度计划逐步细化。施工进度计划的深入细化是大型园林景观工程施工项目进度管理的重点,分项进度计划必须随着总计划的改变而改变。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要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调整,项目部需定期开展进度会议,探讨可能会影响进度的各种问题,磋商制定解决对策,同时接受监理单位、业主的检查以及监督。
2.3质量控制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是园林景观项目管理的重点。项目管理必须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利用PDCA循环检查法,即“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处理(act)”,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在项目管理的过程中,需充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确定质量管理目标,制订严格的质量管理计划[6]。质量管理目标由项目部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制订,制订完成后,需经过公司领导审批才可实施。质量管理必须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体现在项目建设的方方面面:①要切实的把好材料管理关,所有进场材料不仅要有合格证,同时也必须抽样检查,保证材料的可靠性;②在工程项目交接的过程中,要先由施工班组自行检查,然后由施工技术人员检查,同时做好质量记录。在必要的情况下,要聘请专业人员现场指导,避免出现施工质量问题。
2.4成本控制
成本管理贯穿于项目全过程,施工单位对市场情况要有足够的了解,对市场变动状态要有前瞻预测意识,同时根据施工图纸及工程料清单,制订合理的成本清单,如本工程中采用了新材料及新工艺,其中材料部分需要由厂家单独制作、加工,设备需要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来调试。在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要做好变更、签证手续,在事件发生后28d内,要及时将变更、签证文件递交至管理单位。在园林景观工程中,地下清障、垃圾外运等项目的工作量都是事先无法估算,是施工图无法体现的,所以必须要用签证的方式来体现工程量。施工的过程中,要注意和设计单位沟通,要合理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施工质量,降低施工成本。另外,要注重档案管理工作,工程中的签证、施工图、竣工图、日常资料、会议纪要等必须要完整、准确,要符合申报及归档的要求,并且要与合同、清单保持一致,所有资料要有相关部门签字、盖章,有详细的收发文记录。
3结语
综上所述,园林景观项目具有极强的综合性,采取合理的项目管理措施才能够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本文举例的园林工程施工范围广、子项目多、体量大,所以项目管理需要是全方位的。对此,从业人员要有足够的认识,在管理中既要考虑大局,也要注意细节问题。
参考文献:
[1]祝巧月,徐珊珊.园林绿化施工项目管理方法和措施探索[J].现代园艺,2017(8):221-221.
崛起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起战略支撑和引领带动作用的建设项目,是实现“加快西谱崛起,争进经济强县”宏伟目标的重要载体,是实施全县500亿元重大投资项目的重中之重,是实施“1+8”发展战略的伟大实践。强力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是增投资、调结构、扩内需、保增长、促转型、增后劲、壮实力的需要。为切实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力求建设上有新进展、管理上有新提高、服务上有新成效、投资上有新突破,现就建立崛起工程建设项目服务推进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项目遴选机制,确保崛起工程质量
1.崛起工程项目的入选条件。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节能减排,符合省、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
2.崛起工程项目的入选范围和投资标准。按工业项目投资5000万元以上;基础设施及城建项目投资3000万元以上;社会事业、服务业、旅游业项目及农业、民生项目投资2000万元以上进行筛选。并从中根据投资、建设规模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辐射、带动、支撑作用遴选申报省、市重点项目。
3.崛起工程项目的选定程序。县崛起工程项目每年分两批确定。即:每年元月底和7月底前,由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向县重点办分别推荐报送本年度崛起工程建设项目。县重点办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按照“重大标志性和拉动性项目优先,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强的项目优先,投资规模大、产出效益好、要素成本低的项目优先,辐射力强、产业链长的项目优先,布局在重点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的项目优先”的原则进行论证、比选,提出初选名单,经分管重点项目的县领导初审,并征求崛起工程领导小组意见后,分别于每年元月底前和7月底前提交县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审定。
二、完善要素资源配置机制,确保崛起工程需要
4.优先配置土地资源。崛起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要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崛起工程项目用地报批和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等事项优先办理。
5.优先保障环境容量。由县环保局根据全县环境容量和市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需要,提出年度崛起工程项目环境容量可承受的消耗指标。
6.优先建设资金。通过各类银企洽谈活动引导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崛起工程项目,凡崛起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国家和省、市、县审批规定并设有浮动区间的,一律按优惠后的标准执行。
7.优先办理各项手续。对崛起工程项目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部门要主动服务,简化程序,及时提交县联审联批会议,特事特办,快批快办。
三、完善协调推进机制,确保崛起工程顺利实施
8.建立县崛起工程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挂帅,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县崛起工程项目的总体规划和筛选,研究确定推进崛起工程的措施,搞好协调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点要素保障、外部条件和建设环境等问题,组织对崛起工程进行督查和稽察。
9.实行崛起工程推进机制。县崛起工程确定的各类项目分别由七大板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一抓到底;县重点办负责筛选编制崛起工程建设项目计划,起草制定崛起工程建设项目服务推进机制和目标管理考核考评办法,并对崛起工程建设项目进度和质量进行具体的督促、检查、考核及奖惩建议的提出。
10.强化崛起工程项目建设责任制。对确定的崛起工程项目,以县委、县工作部署方式,逐项明确到分包领导。崛起工程项目的分包领导、属地领导、责任单位领导和项目业主等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崛起工程建设项目快速竣工,投产达效。每年年初,各项目责任单位就各自责任分别向县递交年度目标责任书。
11.坚持崛起工程项目建设例会制度。县崛起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每月坚持定期召开例会,听取全县崛起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重大专题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建设中出现的各类突出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分类指导和安排部署。
12.建立崛起工程项目建设观摩点评制度。以县崛起工程为重点,每季组织一次崛起工程项目建设巡回观摩活动,统一或分片进行,由组长、副组长带队,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现场观摩点评各乡镇、各行业重大项目的谋划储备、建设进展、外部环境等情况,交流经验、全面促进。
四、完善项目监管机制,提高崛起工程管理效能
13.加强崛起工程监督监察。县重点办负责对崛起工程前期工作和工程实施进度的监督检查;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14.严格落实崛起工程建设督办制度。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组织管理、外部环境、工程进度等问题,由县重点办视情况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查、督办、通报批评、黄牌警告。
15.实行崛起工程退出机制。项目业主单位要按时序进度推进项目建设,由于自身原因或国家宏观半年以上不能如期开工或开工后进展迟缓的新开工项目、投资和形象进度严重滞后于节点控制计划的续建项目,经县崛起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取消其项目资格,收回已配置的要素资源。
16.坚持实行崛起工程建设环境监督登记制度。为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从源头上防止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从2010年起,由县重点办和优化办联合印发“县崛起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监督登记卡”。凡到崛起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收费、罚款的单位,必须先按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卡登记、报批备案,否则项目单位有权拒绝。凡擅自到这些项目建设工地进行乱检查、收费、罚款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17.加强崛起工程项目谋划储备。各主管县领导、各乡镇领导、县七大板块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对分管领域的重点项目谋划工作负责,组织做好相关规划,研究拟上项目的建设机制、融资方式,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前期工作。由县重点办汇总后,每年元月和7月分别向县常务会议汇报项目谋划情况。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指导和组织项目谋划,建立团队谋划机制,切实做到“扎实在建一批、推进开工一批、谋划储备一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按照市安排,市审计局于2008年对投资的*、*、*、*、*、*、*、*污水处理厂及市*污水处理厂、*大道共计十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于2008年9月8日一12月15日组成10个审计组,对八县、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宙计,对王城大道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十个建设项目总投资112000万元,查出违规金额l871.3万元,有三家建设单位的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3850万元,核减工程额1419.8万元,核减率为1.86%。为及各建设法人单位节约了建设资金,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了对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取得了较好的审计效果。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问题
1.部分项目应招标未招标3850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项目应全部招标。审计查出存在部分项目主体工程、设计未招标现象。有三家建设单位的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其中宜阳县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4178万元,仅对1万元进行了公开招标,且招投标的资料不完备。其他3537万元(厂区土建、设备及安装、办公楼、管网、勘察、监理等)均未进行招投标。**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道路工程的设计项目合同金额为172万元,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直接委托**市城市建设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
2.前期报批手续不合规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工程项目前期报批手续不齐全的不得开工建设。在建设中,有两家建设单位前期报批手续不齐全就开工。**市王城大道建设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3000万元,应当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省批复,但本工程只经过了**市的批复。跨陇海铁路立交桥工程无施工许可证,王城大道建设工程无开工报告。
3.未按合同规定进行招标
**市王城大道建设工程在进行公开招投标时于2003年10月17日**市建设委员会与**市东虹廷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其代为招标,但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却未履行合同,业主实行自行招标。
4.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监理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对监理工程进行了招投标,结果为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共同中标,标的55万元。但中标签订合同后,双方自行协议变更监理三体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
按照《建设工程
2.管理费超支93万元。项目建设中,有2家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数额较大,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有较大悬殊。如**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概算为215万元,截止2008年8月31日实际开支259万元,超支44万元。
3.违规列支工程费用105万元。廛东污水处理工程在2006年底已进入试运营,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在2007年及2008年该项目的借款产生的利息85万元仍在本工程的建设成本中列支是不合规,应计入运营期间的费用。
4.未按规定大额使用现金212万元。有两家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大额使用观金。如截至2008年11月30日,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以大额现金支付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费用22笔记153万元。
5.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
汝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未经决算直接支付全部合同工程款830万元。
6.虚列工程投资1419.8万元
八县及廛东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王城大道共计10个项目,批复总概算112000万元。经审核实际完成投资额中多列工程成本1419.8万元,造成投资完成额不实。其中孟津县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二程造价送审金额为2142万元,审定金额2053万元,审减金额为万元。汝阳县污水处理工程造价送审金额为1374万元,审定金额为1226万元,审减金额为148元。
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建设单位为了抢时间、抓工期,忽视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规定,部分工程项目在工程概算未经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且无开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情况下开工建设,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二是建设项目资金用量大,筹措困难,但项目办理拆迁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需大量资金,因而违反了国家有关基建程序规定。三是为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用地以租用形式使用土地,违反了国家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四是多数建设项目均由项目法人成立了建设指挥部,人员组成多为临时抽调,易造成违规等情况的发生。五是投、融资建设项目监督不规范、不到位,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实施审计监督。
三、问题处理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等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并对问题分别提出了针对性的审计建议。相关单位根据审计意见正在进行整改,并表示在今后进行的所有投资建设项目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为以后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对建设单位违反匡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问题的处理
1.部分项目应招标未招标3850万元、未按合同规定进行招标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前期报批手续不合规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王城大道等两家建设单位正在补办手续。
3.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王城大道建设单位同意审计意见补办手续。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监理单位问题,审计建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5.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正在补办手续。
(二)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规定问题的处理
1.业务招待费超支20万元、管理费超支93万元问题,审计建议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控制支出范围。
2.违规列支工程费用240万元、虚列工程投资1419.8万元问题,审计予以调账处理,并建议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列支工程费用。
3.未按规定大额使用现金212万元,审计建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4.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审计建议财政在拨付所欠工程资金时予以扣除。
四、整改措施
(一)成立专职监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明确监管范围
从审计情况看,投资建设项目在建设程序上不完善,将影响工程质量及造成资金管理上的漏洞,为此市成立以主管副任组长,市办公室、纪检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建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实行项目资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部门关于项目进度及监督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资金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规定,凡是投、融资的建设项目,应列入监督范畴,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要接受市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审计机关的全程监督。
(二)严格工程预算,规范合同内容
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定额和我市实际,编制投资项目的预(概)算。
对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条款时要按照《**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单列条款注明:须经审计机关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应当以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作为投资项目竣工后财务结算的依据;合同书副本要及时送市审计局备案,以减少审计风险和规避经济纠纷。
(三)完善工程普通更签证手续,落实工程变更签证报请批准制度
投、融资的建设项目,其工程合同签订后确需变更的,须经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进行现场认证,确认有无变更必要,而后再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原设计部门要出具变更资料,履行相关手续后报请市批准,并送财政和审计部门备案。对擅自变更的,审计部门在工程决算审计时不予认可。
(四)按时提请决算审计,维护审计法律权威
建设单位要在验收合格后60天内编制出竣工决算,并向市审计部门提请决算审计。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编制期限的,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对不按规定时间编制竣工决算和报请审计的建设单位,视情况按拖延或拒绝情况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给子处罚。
一、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于年7月8日一9月15日组成10个审计组,对八县、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宙计,对王城大道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十个建设项目总投资112000万元,查出违规金额l871.3万元,有三家建设单位的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3850万元,核减工程额1419.8万元,核减率为1.86%。为及各建设法人单位节约了建设资金,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了对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取得了较好的审计效果。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问题
1.部分项目应招标未招标3850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项目应全部招标。审计查出存在部分项目主体工程、设计未招标现象。有三家建设单位的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其中宜阳县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4178万元,仅对1万元进行了公开招标,且招投标的资料不完备。其他3537万元(厂区土建、设备及安装、办公楼、管网、勘察、监理等)均未进行招投标。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道路工程的设计项目合同金额为172万元,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直接委托市城市建设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
2.前期报批手续不合规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工程项目前期报批手续不齐全的不得开工建设。在建设中,有两家建设单位前期报批手续不齐全就开工。市王城大道建设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3000万元,应当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省批复,但本工程只经过了市的批复。跨陇海铁路立交桥工程无施工许可证,王城大道建设工程无开工报告。
3.未按合同规定进行招标
市王城大道建设工程在进行公开招投标时于年10月17日市建设委员会与市东虹廷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其代为招标,但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却未履行合同,业主实行自行招标。
4.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监理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对监理工程进行了招投标,结果为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共同中标,标的55万元。但中标签订合同后,双方自行协议变更监理三体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图纸文件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擅自施工。
(二)违反国家财政财务规定的问题
1.业务招待费超支20万元。项目建设中,业务招待费支出数额较大,与国家规定的标准有较大悬殊。截至年11月30日,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共发生业务招待费25万元。在项目概算中规定应发生管理费50万元,按管理费的10%计算。应列支招待费5万元,超支20万元。
2.管理费超支93万元。项目建设中,有2家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数额较大,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有较大悬殊。如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概算为215万元,截止年8月31日实际开支259万元,超支44万元。
3.违规列支工程费用105万元。廛东污水处理工程在年底已进入试运营,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在年及年该项目的借款产生的利息85万元仍在本工程的建设成本中列支是不合规,应计入运营期间的费用。
4.未按规定大额使用现金212万元。有两家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大额使用观金。如截至年11月30日,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以大额现金支付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费用22笔记153万元。
5.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汝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未经决算直接支付全部合同工程款830万元。
6.虚列工程投资1419.8万元
八县及廛东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王城大道共计10个项目,批复总概算112000万元。经审核实际完成投资额中多列工程成本1419.8万元,造成投资完成额不实。其中孟津县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二程造价送审金额为2142万元,审定金额2053万元,审减金额为万元。汝阳县污水处理工程造价送审金额为1374万元,审定金额为1226万元,审减金额为148元。
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建设单位为了抢时间、抓工期,忽视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规定,部分工程项目在工程概算未经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且无开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情况下开工建设,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二是建设项目资金用量大,筹措困难,但项目办理拆迁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需大量资金,因而违反了国家有关基建程序规定。三是为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用地以租用形式使用土地,违反了国家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四是多数建设项目均由项目法人成立了建设指挥部,人员组成多为临时抽调,易造成违规等情况的发生。五是投、融资建设项目监督不规范、不到位,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实施审计监督。
三、问题处理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等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并对问题分别提出了针对性的审计建议。相关单位根据审计意见正在进行整改,并表示在今后进行的所有投资建设项目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为以后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对建设单位违反匡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问题的处理
1.部分项目应招标未招标3850万元、未按合同规定进行招标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前期报批手续不合规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王城大道等两家建设单位正在补办手续。
3.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王城大道建设单位同意审计意见补办手续。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监理单位问题,审计建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5.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正在补办手续。
(二)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规定问题的处理
1.业务招待费超支20万元、管理费超支93万元问题,审计建议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控制支出范围。
2.违规列支工程费用240万元、虚列工程投资1419.8万元问题,审计予以调账处理,并建议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列支工程费用。
3.未按规定大额使用现金212万元,审计建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4.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审计建议财政在拨付所欠工程资金时予以扣除。
四、整改措施
(一)成立专职监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明确监管范围
从审计情况看,投资建设项目在建设程序上不完善,将影响工程质量及造成资金管理上的漏洞,为此市成立以主管副任组长,市办公室、纪检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建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实行项目资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部门关于项目进度及监督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资金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规定,凡是投、融资的建设项目,应列入监督范畴,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要接受市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审计机关的全程监督。
(二)严格工程预算,规范合同内容
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定额和我市实际,编制投资项目的预(概)算。
对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条款时要按照《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单列条款注明:须经审计机关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应当以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作为投资项目竣工后财务结算的依据;合同书副本要及时送市审计局备案,以减少审计风险和规避经济纠纷。
(三)完善工程普通更签证手续,落实工程变更签证报请批准制度
投、融资的建设项目,其工程合同签订后确需变更的,须经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进行现场认证,确认有无变更必要,而后再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原设计部门要出具变更资料,履行相关手续后报请市批准,并送财政和审计部门备案。对擅自变更的,审计部门在工程决算审计时不予认可。
(四)按时提请决算审计,维护审计法律权威
建设单位要在验收合格后60天内编制出竣工决算,并向市审计部门提请决算审计。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编制期限的,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对不按规定时间编制竣工决算和报请审计的建设单位,视情况按拖延或拒绝情况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给子处罚。
(五)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制定“市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实行全程跟踪审计,管好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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