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七)项规定的“持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支进行抢劫的行为。“支”的概念和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支管理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