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既有财物又有支怎样定罪?抢劫既有财物又有支怎样定罪?你好!你说的还是得分情况。主要有两种:第一,有抢劫支的故意。也就是说一次抢劫既抢了财物又抢了支。一行为触犯两罪名,属于想象竞合。在《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抢劫支罪)与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中,择一重罪处罚。第二,没有抢劫支的故意,仅有抢劫普通财务的故意。因为抢劫支罪属于故意犯罪,必须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抢物品为支或可能是支,方能构成此罪。而行为人缺乏此种故意,故不能构成抢劫支罪。但是,抢劫支罪与抢劫罪并非矛盾。抢劫指的是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取得财物的行为。而支也是一种财物(具有危险属性的财物,故要另立罪名重点保护),所以过失抢劫支的行为,至少能评价为抢劫罪。第二种情况构成抢劫罪一罪(计算数额时,将支的价值与其他财物价值相加即可)。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