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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对童工定义是什么

来源:九壹网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童工后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返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女性多大年龄就不能签合同吗

女性小于16周岁就不能签合同。劳动合同一般需满16周岁。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未满16周岁属于非法使用童工,双方的合同无效。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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