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可以其股东权利,同时追求股东的出资义务和违约责任。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将未出资股权转让到位的股东,然后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