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
实 施 办 法
一、总则
(一)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28号)和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芜湖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芜教基„2014‟2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2014年我县实行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以下简称“实验操作考试”)。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二)考试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三)我县实验操作考试统一使用芜湖市考试试题,与市考试同步进行。
二、机构与工作人员
(一)县教育局成立“无为县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装备中心)具体负责考试管理及考务工作。
(二)各考点要设置考务领导组,下设考务组、宣传组、纪检组(由教育局派出)、医务组、后勤保卫组等小组,各组具体工作人员由领导组认真研究确定(具体见考务手册)。
三、考试与计分办法
(一)考试对象为符合中考报名条件、在我县报名参加中考(含中职春招学生)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时间为5月17日—18日。
(三)今年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统一使用体育考试报名库和准考证,不再重复组织报名。有体育免试学生需要补办准考证的学校,于5月5日到县教育装备中心集中办理。
(四)根据《芜湖市关于批转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芜湖市2011—2014年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政秘【2012】17号)文件规定,2014年,我市免除中考报名费、中考考务费,考生免费报名参加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各校必须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严禁乱收费。
(五)全县城乡共设六个考点。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非考生和非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考场。
(四)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进场工作,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每场考试均应核对准考证,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2014年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考物理、化学、生物三科,物理学科制6组分组实验试题;化学学科制4组分组实验试题;生物学科制2组分组实验试题。试题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现行教材和考试纲要的要求,主要考核学生基本规范化操作和实验技能。试题满分10分,考试成绩的小数部分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
(八)提前三天公布实验操作考试试题和评分标准。 (九)考生采取抽签方式抽取十二组试题中的一组试题参加考试。学生每场操作考试时间20分钟,工作人员整理实验器材时间10分钟,实验操作考试实行单人单行单座。
(十)考生应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轮次内完成实验操作考试,考生未参加考试或中途离场均作自动弃考处理。
(十一)考生一律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十二)考生成绩经考场主监考教师与纪检员签字后生效。各考场记录或交接成绩(表)时,必须坚持两人以上在场,已记录的成绩不准随意改动,如确系笔误需改动的,必须由主监考教师和纪检员两人一同改动、签署姓名,并在考场记录表上记录在案。对擅自改动成绩经查实的,该项视为零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三)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并作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证材料。
(十四)考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本人,并让其现场在评分表上签字。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处理,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张贴公告栏,一份由县教育局存档,一份交学校存档。
(十五)考试试卷、考试成绩登记表、计分表等原始记录材料一律交县教育局存档。
(十六)对因肢残(有残疾证)不能参加实验考试的学生,需在5月8日前持所在学校的报告和残疾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有中心校统一至县教育装备中心办理免试手续,其考试成绩按10分评定;对因伤病不能参加实验考试的学生,需
持所在学校报告和医院的有效证明办理免试手续,其考试成绩按7分评定。
四、考务
(一)实验操作考试使用考生的中考准考证号,不使用体育考试准考证上的体育考试号码,学校应按中考准考证号从小到大组织考生考试。
(二)考场应设有宣传标语和考试工作宣传栏,张贴考试规程、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评分表、考场纪律、考生须知,并设置考生成绩公告栏,社会监督曝光栏等。各考场要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五、考试监督和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
(一)实验操作考试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性很强,届时将封闭考场,加强纪检,严格管理。
(二)请县、县政协、县纪委和初中毕业生家长介入,组成社会监督组,加强对实验操作考试监督。
(三)考生必须端正考风,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生须知》和有关要求,自觉服从监考教师及考务人员的安排,不无理取闹,不弄虚作假。对违纪考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到取消实验操作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等方面的处理。
(四)实验操作考试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评判。严格遵守各类人员职责和各项工
作程序,对待考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工作人员应准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准串岗、擅离职守,不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纪的工作人员,将立即撤离岗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查、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方面的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者和在评判中违规违纪者将从严处理,县教育局将向本人及其单位下发“实验操作考试违规违纪通知书”,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取消其当年晋职、评优、表彰的资格,并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
(五)各考点要设考场纪律执行情况记录。若出现违规违纪情况,记录要写明时间、地点、违规违纪事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教育局实验操作考试领导组。
六、安全
学校要组织初中毕业生学习本《办法》及《考生须知》。考试时要有校领导带队送考,要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卫生、遵纪守法,服从监考等方面的教育。
七、附则
本《办法》由县教育装备中心负责解释并处理未尽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