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施工合同书
甲方: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将位于长兴县********的自住用房的建设施工工程经双方协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全包)。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设备,施工过程所需的水电由甲方支付,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二、被建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将包括地梁在内的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全部承包给乙方。乙方的施工承包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工程总价款为     元(包含折扣)。
三、施工要求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建房质量要求(建房标准参考业界统一标准)保证施工质量。房屋完工交工后,由甲方按照施工要求进行验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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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现建筑质量问题,乙方应重新修缮直至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为止,并赔偿因建筑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使用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付款方式
1、地圈梁及毛地板完工经验收合格付5000.00元;第一层主体完工经验收合格付10000.00元;第二层主体完工验收合格后付10000.00元;第三层主体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10000.00元;房顶瓦全部盖好经验收合格后付10000.00元,全部工程完工,并且整体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款项,但要留工程款10000.00元在次年的工期结束对应天数支付,以检验工程质量。如果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修缮直至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为止,并赔偿因建筑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使用的材料)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该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公历) 签约地点:
注:附加条款可写与背面,但需双方同时签字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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