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况
第一节 概述
一、 巷道名称
本《作业规程》掘进的巷道为4#~5#上山+600m南翼回风巷。 二、 掘进目的及用途
该巷道为矿井开拓巷道,担负矿井西5#采区各工作面通风、行人、供电等任务。
三、 巷道设计长度及服务年限 设计长度:500m 服务年限:4年 四、 预计开竣工时间
本掘进工作面自2010年11月中旬开工,预计2011年10月中旬完工。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一、安全法规及上级文件:1、《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
二、公司或矿相关文件及技术规范:公司、矿相关技术规定及、《芦塘煤矿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芦塘煤矿关于加强机电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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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管理办法》、《重庆市两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技术管理工作规定》、《重庆市两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加强顶板管理若干规定》等。
第二章 地理位臵及地质情况
第一节 地面相对位臵及地质情况
地面相对位臵及邻近采区开采情况见表2-1。
表2-1 井上下对照关系情况表
水平、采区 地面标高/m 地面相对位臵建筑物 井下相对位臵对掘进巷道的影响 邻近采掘情况对掘进巷道的影响 +520~600m、西翼五采区 1050~1075 工程名称 井下标高/m 4#~5#上山+600m南翼回风巷 600m 4#~5#上山+610m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位于地面金竹林至李家沟一带,地面无大的建筑物和水体,李家沟附近是居民定居点。 位于4#上山~5#上山、+600m,目前+600m上、下均为原生煤体。以下为+520回风巷、+510m主运输巷,东翼为+450m清水溪向斜轴部, 工作面位于+600m、4#~5#上山之间,北翼与5#上山相邻,南翼与4#上山相邻,工作面开口位臵距4#上山450米左右, 目前掘进工作面四周均为原生煤。 第二节 岩层赋存特征
一、煤(岩)层产状、厚度、结构、坚固性系数、层间距 (一)、煤层:仅含可采煤层一层(K1),煤层厚薄不稳定,结构简单,不含夹矸,区间内煤层变化较大。煤层厚度0.5~1.0m,平均厚度0.8m,在采掘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分叉和尖灭现象。
(二)、顶板:k1煤层顶板有伪顶、直接顶和老顶,伪顶岩性为炭质泥岩,随采随落;直接顶为砂质泥岩,煤层采空后大约3~5天后开始冒落;老顶为泥灰岩,致密坚硬,稳定性好,当顶板大面积来压时才缓慢下沉。属容易管理顶板。
(三)、底板:直接底板为含水云母高岭石泥岩或含黄铁矿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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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泥岩,一般较稳定,局部有轻微底鼓;间接底板为茅口灰岩,属易管理底板。
二、煤层瓦斯等级、爆炸性、自燃发火倾向 (一)瓦斯等级
根据渝煤监管【2011】79号文《重庆市煤炭资源管理局关于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2010年度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批复》,芦塘煤矿属低瓦斯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6.54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67m3/t.³
(二)煤尘爆炸性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2010对芦塘煤矿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编号为MCB2010-0744CQCCRI/AQJD),K1煤层无煤尘爆炸性危险。
(三)煤层自燃发火倾向
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2010对芦塘煤矿煤炭自燃倾向性等级鉴定报告(编号为MZR2010-0744CQCCRI/AQJD),K1煤层属自燃煤层。
第三节 地质构造
1、地质概况:本区域处于清水溪向斜北西翼(轴部附近),即二迭系上统吴家坪组(P2W),含煤地层上部位于二迭系上统吴家坪组(P2W)第二段内,其底板岩石坚固性f=8~10级,其岩性特征为深灰色厚层状生物碎屑灰岩,具缝合线构造,整个作业区域内,含大量燧石团块结核,夹深灰色薄层硅质灰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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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质构造:该作业面北东翼+450m为清水溪向斜轴部,由于沉积和构造的作用, 清水溪向斜呈东西向。经三石门、四石门下山揭露:在三石门下山中部(距上部车场70m处)、四石门下山中部(距上部车场90m处)出现一条走向断层,水平断距大约1-1.5m,落差55-60m,在该区域内进行采掘活动,还可能出现隐伏断层,但断距不大,对采掘生产有一定的影响;从总体来看,该掘进工作面的地质构造相对较为简单。
第四节 水文地质
一、水文地质:该区域内属乌江水系,因郁江、小河的深切割,使我矿高悬于区域排汇基准面之上;主要含水层是三迭系下统嘉陵江组二段(T1J)和大冶组(T1d)薄层中厚层状石灰岩,灰岩出露广泛,天坑、漏斗、溶洞等地形发育,但西北冀相对较好,一般情况下对掘进作业无多大影响。因五石门下山掘进范围内均属原生矿体,所以在掘进该巷过程中,必须采取“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探水前进。
第三章 巷道布臵及支护
第一节 巷道布臵
一、4#~5#上山+600m回风巷布臵在+600m水平K1煤层中,为半煤岩巷,沿煤层走向掘进,巷道坡度为3‰,最后与4#上山贯通,其开口位臵为5#上山绞车室南翼平石门见煤点(距5#上山绞车室130米)处。
二、总工程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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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坡度 断 面 巷别 形状 半荒断 面m2 净断 面m2 工 程 量 掘 进(煤与岩) 实 体 m3/m m3 4.73 松 散 m3/m m3 17.22 支 护 金属 支护 工程 岩性 编号 (‰) F=8 —10 4 3 煤巷 梯形 4.73 4.0 13.24 6.15 附图:巷道布臵平面图
第二节 矿压观测
目前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技术条件的,未进行矿压观测。但根据建矿时期的矿压观测资料来看,由于开采水平较浅,地表垂深较小,围岩自重应力不大,全矿勘探程度较低,隐伏的地质构造较多,由此围岩受到的构造应力较大。在掘进过程中应加强支护管理
第三节 支护设计
一、巷道断面
4#~5#上山+600m回风巷为梯形半煤岩巷道,根据巷道的用途确定巷道净高2.0m,下底净宽2.4m,上底宽1.6m。
二、支护工艺 (一)永久支护
采用9#矿用工字钢架棚进行永久性支护,支护间距为中对中1.0m,并背帮接顶牢固,永久支护距碛头的距离不得大于5m,并要使用固棚器,防止放炮蹦倒支架。如遇破碎带应缩小支护间距,其支护间距为中对中0.5m。
(二)临时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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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前探梁进行临时支护,前探梁不得低于7米,不得少于2根,前探梁要架拢碛头,每根前探梁抱箍不少于3个,严禁空顶作业。
附图2:巷道断面图及支护断面图
第四章 施工工艺
第一节 施工方法
1、该掘进工作面采用普通钻爆法施工。
2、施工过程中由技术部门现场标定位臵、方向及坡度,并及时为施工队提供相关资料。
3、通风科对施工区域做好风量及瓦斯检测工作,建立、稳定、可靠的压入式通风系统、瓦斯监控系统及人员定位系统。
4、机电科根据要求,及时将风、水管线接至施工地点,并安装好局扇。
5、后勤部应根据施工需要,及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工具、设备等,确保工程的顺利施工。
6、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①、施工队应密切配合通风科搞好通风设施的设臵。 ②、保护好施工所需的材料、工具、管线等设施设备。 ③、将施工所用的材料、工具、设备运至施工地点,并将风筒出口接至距工作面5m处。
第二节 凿岩方式
本巷道为半煤岩巷,掘进方式及设备:风镐落煤掏槽,顶、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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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眼、装药、放炮进行掘进。
1、打眼机具:采用7655D型风钻打眼,风源来自+510m东西联络巷附近2号压风硐室。
2、装载及运输:施工中采用P—30B型耙斗式耙装机装岩,1tU型矿车运输,人力推车至5#上山上部车场经绞车下放至下部车场存放,由蓄电池机车牵引运输至主斜井底部车场,最后经绞车提升出地面。
第三节 爆破作业
掏槽方式为风镐落煤掏槽。
1、炸药、雷管:使用煤矿许用乳化炸药、毫秒电雷管,电雷管必须编号。
2、装药结构:正向装药结构。
3、起爆方式:起爆使用MFB-100型发爆器起爆,联线方式为串联
+600m水平南翼回风巷爆破说明书
眼 号 1—5 6—9 炮眼 名称 辅助眼 周边眼 合 计 装药量 炮眼深炮眼总长炮眼个小计度(m) 度(m) 数(个) 卷/眼 (kg) 2.8 2.7 14 10.8 24.8 5 4 9 5 5 5 4 9 联线 方式 串联 串联 起爆 顺序 Ⅰ Ⅱ 附图:炮眼布臵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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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装载与运输
一、装载
巷道掘进施工中用P-30B型耙斗式耙装机装岩。
1、耙斗式装岩机必须固定牢固,上齐卡轨器、腿子、护绳栏杆及护身点柱。
2、导向轮钩挂在固定楔上,固定楔长度为600~800mm,固定楔孔深不小于800mm,眼距不小于1m。装岩机机身上方装岩槽上两侧应安设可伸缩、封闭式挡绳栏杆,上沿与顶板相齐,且要固定,挡绳栏杆应用直径不小于20mm的钢筋焊制,网络间隙不超过200mm。耙斗式耙装机距工作面最大距离为35m,最小距离为15m。
二、运输
施工中采用1tU型矿车装岩,人力推车至5#上山上部车场,然后由绞车下放至5#上山下部车场,然后由蓄电池机车牵引运输至主斜井底部车场,最后经绞车提升处地面。
附图:运输系统示意图
第五节 管线及轨道敷设
一、管线
在掘进施工中,电缆敷设在非人行道一侧,风水管、风筒敷设在人行道一侧。电缆钩固定在腰线以上0.8m处,每隔1一个。风水管托桩固定在腰线以上0.8m处,上为水管,下为风管,每隔2m一 个眼孔,接口严密,不得出现漏水、漏风现象。水管距工作面30m范围内使用一寸胶管,30m外使用Φ50mm铁管,要随工作面及时延长,以备工作面正常用水。风筒吊挂在腰线以上0.5m处,每隔3m一个风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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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眼,两眼孔之间用8#元丝连接,风筒环环吊挂,风筒出口距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5m。
二、轨道
掘进时铺设15kg/m的轨道,轨距600mm,枕木规格(长〓宽〓厚)为1000mm〓150mm〓120mm,轨枕间距为中对中700mm。铺设的轨道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中的规定,轨距误差+5mm,-2mm;轨道间隔不超过5mm;内外错差不大于2mm。轨道构件齐全、紧固有效,轨道距工作面为15~35m。
第六节 设备及工具配备
序号 1 2 3 4 5 6 机械、钻具名称 凿岩机(风钻) 钻 头 手 镐 撮 箕 风 镐 掏 耙 型 号 7655D Φ40 把 个 把 把 数量 2 4 2 6 2 6 动力 风动 人力 风动 配套方式 气腿架
第五章 生产系统
第一节 通 风
一、掘进工作面风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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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 Q=4Nk=4〓13〓1.5=78m3/min N—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 K—风量备用系数。 2、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掘=100〓q掘〓kd
式中:Q掘—掘进工作面需风量 ,m3/min;
q掘—掘进工作面平均绝对瓦斯涌出量,根据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预计工作面掘进期间绝对瓦斯涌出量q为0.15m3/min。
kd—掘进工作面因瓦斯涌出不均匀的备用风量系数,炮掘工作面取1.4
Q掘=100〓0.15〓1.4=21m3/min
3、按掘进工作面一次使用最大炸药量计算(二级煤矿许用炸药) Q掘=10〓Aj
式中:Q掘—掘进工作面需风量 ,m3/min Aj—掘进工作面一次使用最大炸药量,kg 其中Aj=u〓S〓d
式中:u—炸药消耗综合指标,取1.1kg/m3;
S—掘进工作面的有效断面积,取4.0 m2 (半煤岩巷) d—循环进度(单循环),取2.5m。 Aj=1.1〓4.0〓2.5=11kg Q掘=10〓9=90m3/min
4、按局部通风机吸风量计算
因4#~5#上山+600m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预计配用2〓7.5KW对旋式局部通风机,风筒选用φ500型阻燃抗静电风筒,通风距离>500m,根据Q掘= Qf〓I〓kf
式中:Q掘—掘进工作面需风量 ,m3/min;
Qf—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额定风量为200m3/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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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掘进工作面同时运转的局部通风机台数,1台; kf—为防止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的风量备用系数,取1.2 Q掘= 200〓1〓1.2=240 m3/min 5、按风速计算:
根据以上四种方法计算结果,掘进巷道局部通风机配风量取240m3/min,需风量取90 m3/min
由于巷道断面积S掘=4m2
则掘进工作面的风速V掘=Q/60S掘=90〔(60〓4.0)=0.375m/s 0.15 局部通风机安放在5#石门,距5#石门开口10m位臵。 附图:通风系统示意图 第二节 压 风 压风源来自+510m东西联络巷附近2#空压机硐室,硐室风压确定为0.8MPa,迎头风压不小于0.4Mpa,用φ108mm铁管供风。 压风系统:2#空压机硐室压风机→+510m主运输巷(管线)→5#上山→工作面。 第三节 综合防尘 防尘水源来自5#上山+600m消防水池,供水管路由5#上山+600m 11 消防水池接至工作面,使用Φ50mm铁管,1寸胶管接至工作面,每百米设三通一个。采取爆破后冲洗岩帮,耙装前洒水防尘,采用湿式打眼、自觉佩戴防尘口罩、装岩洒水、冲刷岩帮等综合防尘措施。 降尘方法:①湿式打眼;②装岩洒水③配备兼职防尘员,每班洒水冲刷巷道顶帮岩粉,加强防尘设施维护;④耙渣机漏斗处设臵一组扒矸喷雾设施;⑤设臵远程自动喷雾装臵,进行放炮喷雾降尘;⑥放炮后冲刷岩帮;⑦耙渣机后外距迎头50m内及回风道口各设一组全断面水幕,进行喷雾降尘;⑧加强个体防护,人人佩戴防尘口罩;⑨加强各种防尘设施的管理,确保正常使用。 防尘系统:5#上山+600m消防水池→水管(管道泵)→作业面 第四节 防灭火 因本巷道为半煤岩巷道,施工中,要注意电器设备保养和检查,防止因电路故障引起火灾。 防灭火系统:5#上山+600m消防水池→水管(管道泵)→作业面。 第五节 安全监控 一、便携式瓦检仪的配备和使用 1、井队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对其辖区内的瓦斯进行不间断的监测。 2、爆破工下井担任爆破工作时,由兼职瓦检员便携式瓦检仪,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工作,并做好记录,否则严禁爆破作业。 二、瓦斯传感器及瓦斯断电仪的配备和使用 1、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安设在距工作面不大于5m的巷道内,其报警浓度为≥1.0%,断电浓度为≥1.5%,复电浓度<1.0%;并在 12 掘进回风中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其报警浓度为≥1.0%,断电浓度为≥1.0%,复电浓度<1.0%;断电范围均为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掘进碛头的瓦斯探头在放炮前,由爆破工移至安全地点,放炮后,移至碛头。 2、瓦斯传感器应安设在巷道的上方,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帮不得小于200mm。 第六节 供 电 1、该掘进工作面的供电由+510m4#变电所供电,动力电和局部通风机分开供电,局部通风机实行专用线路、专用开关、专用变压器。电压等级为660V,实行风电闭锁,变电所总开关设有检漏继电器。 2、工作面设备总容量为70KW。 第七节 排 水 根据有关资料及历年现场总结,顶板页岩和局部砂岩裂隙发育并含一定量的岩溶裂隙水,预计对生产影响较小。根据相邻采掘区域内的水文地质情况,正常情况下仅出现顶板淋水现象。 排水系统:工作面碛头→5#上山→+510m运输巷水沟→+510m运输巷C4半溶洞。 第八节 运 输 一、运煤、矸系统: 4#~5#上山+600m回风巷工作面碛头→5#上山上部车场(人力)→5#上山(绞车)→5#上山底部车场→+510m运输巷→主斜井底部车场(蓄电池机车)→经提升出井→地面矸石场。 13 二、运料系统: 地面→主斜井→+510m运输巷→5#上山底部车场→5#上山→5#上上部车场→工作面碛头 第九节 照明、通讯 1、在5#上山上部车场、底部车场各安装一套矿用照明设施。 2、工作面、5#上山上部车场、5#上山下部车场各安设一部程控电话,能够与井上下的内部电话进行直接通话。 3、5#上山上部车场、下部车场安装好红绿灯、双回路信号铃,红灯亮时,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并要安装声光信号。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绞车提升时,上下摘挂钩必须严格把关。 第六章 安全制度 第一节 劳动组织 该掘进工作面生产实行“单班”制作业方式,即:该工作面每天完成一个作业循环,在一个作业循环内完成准备、打炮、放炮、出渣、辅助工作等。 每班作业人数总配备为14人,在实际工作中既要有分工,又要有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生产任务。 工 种 打眼工 爆破工 出渣工 支护工 合 计 定 员 3人 1人 6人 3人 工 种 绞车司机 信号工 14 人 定 员 1人 2人 备 注 耙渣机司机 1人 14 第二节 作业循环 实现一日一循环作业形式。其作业循环检下表: 第三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1 2 3 4 5 7 8 9 项 目 巷道断 循环进度 班循环数 月正规循环数 正规循环率 月进尺 出勤率 平均日工数 毛断面 净断面 单 位 m2 m2 m 个 个 % m % 工 指 标 4.73 4.0 2.5 1 25 85 62.5 93 14 15 10 11 12 13 掘进工效率 炸药消耗定额 雷管消耗定额 钻头消耗定额 m/工 kg/m 个/米 个/米 0.18 1.90 3.6 0.2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一通三防 一、通风瓦斯管理 1、加强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必须有兼职人员留名挂牌管理,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停开。 2、风筒要用抗静电、阻燃风筒(Φ500㎜)。风筒吊挂平直,无脱节、无破口,接头要严密,采用反压边,连接牢靠,矿车和支架不得摩擦挤压风筒,风筒拐弯处应设弯头或缓慢拐弯,风筒口距工作面不大于5m,以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漏风率不得超过2%。 3、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4、局部通风机必须使用风电闭锁,采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专用变压器供电。 5、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必须把全部人员撤至进风巷内,切断电源,并在巷道口打上栅栏。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 16 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6、掘进工作面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在达到1.0%时,严禁爆破。工作面回风巷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局部通风机的设备应齐全,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m。 8、加强局通质量管理,严禁无风、微风、瓦斯超限作业。 9、加强风筒管理,风筒距碛头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及时修补或更换被损坏的风筒保证掘进头的通风量。加强巷道上隅角的通风管理,以防瓦斯积聚。 11、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表,严格执行“三对口”制度(瓦检手册、瓦斯牌板、瓦斯日报表),每班瓦斯检查次数不得少于2次,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报告调度室,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严禁假检、漏检。 二、综合防尘 1、碛头必须具备完整的供水管路,否则不准开工。 2、坚持湿式打眼,不准打干眼;打眼工佩带防尘口罩。 3、炮掘时在距掘进工作面30m内设1道爆破自动水幕,在距掘进工作面50m内设1道净化水幕,并保证雾化良好,使用正常,喷雾能覆盖全断面,装岩前对岩堆洒水。 4、巷道经常清尘,无粉尘积聚现象。巷道内不得有厚度超过2㎜、连续长度不超过3m。 5、防尘管路必须接至工作面,每50m设臵三通一个,以便及时 17 降尘。 6、防尘工要经常检查防尘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三、防火管理 1、井下必须使用阻燃电缆、风筒,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杜绝失爆,防止外因火灾的发生; 2、电气设备或电缆着火时,首先切断电源,就近使用矸石、砂子、灭火器或岩粉进行灭火。 3、严禁设备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擦净设备外部表面的油液和油脂。油脂、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箱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准乱丢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巷道或硐室内。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当施工地点发生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5、因机械摩擦、油脂等引发的火灾,要就近使用砂石、灭火器、水管等直接灭火。 第二节 顶 板 1.金属架厢支护时,严禁将棚腿打在浮煤或浮渣上,临时支柱、 棚腿必须打紧、打牢,两帮必须用木材背严,上方必须接顶,严禁空顶,确保支护的质量。架厢时,顶梁与顶梁之间、棚腿与棚腿之间必须用木材连接牢固,严防煤壁片帮、推倒支架伤人,造成意外事故的 18 发生。 2.每班施工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对迎头进行敲帮找顶工作,要经常检查工作面后方已掘巷道的顶、帮围岩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找顶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找顶工作应有2名有经验的人员担当,1人找顶、1人观察顶板和退路。找顶人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2)找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找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3)找顶工作人员应带手套,用长把工具(找顶工具长度不得小于2.5m)找顶时,应防止矸石顺杆而下伤人。 (4)顶帮遇大块断裂岩石或岩石离层时,应首先设臵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慢慢的找下,不得硬刨强挖。 3.每次爆破后,工作面工作人员要等迎头炮烟被吹散、视线清楚后,必须由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拒爆、残爆、顶板、支架等情况,敲帮问顶,清除顶帮悬矸危岩。 第三节 爆 破 1、掘进工作面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并严格按作业规程及爆破说明书要求进行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19 (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浓度)。 3、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遍哨子制”(一响撤人,二响爆破,三响解除), “站岗三保险”制度(拉线、挂牌、站人)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放炮员持警戒牌,瓦检员持放炮牌,当班班长持放炮命令牌。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施工单位的当班班长,当班班长接到警戒牌后,检查顶板和支护情况,经检查无误后派人设好警戒牌后,才能将自已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检员,瓦检员经过检查瓦斯合格,工作面及其附近无不安全隐患后,将自已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放炮员、瓦检员、当班班长必须共同巡查放炮地点,若通风、瓦斯等情况符合《规程》规定,爆破效果达到预期目的,顶板与支护情况完好,三牌各归原主,否则,必须立即处理,处理完好后,方可三牌各归原主)。 4、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炸药库。 5、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二级,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6、本工作面严禁一次装药分次爆破,严禁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7、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中,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和电气设备、无淋水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破材料箱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位臵。 20 8、从成束的电雷管中取出单个的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成短路。 9、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和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每次装药数量为准。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中部和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成短路。 10、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制或竹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个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性炸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接触。 11、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严禁放糊炮,严禁非发爆器放炮。 21 12、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爆破深度小于0.6m时,严禁装药爆破,在特殊情况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4)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0m。 13、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 (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理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现象。 (5)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14、爆破前加强对固定机械设备和电缆的保护,并将流动设备移出工作面。爆破前班组长亲自布臵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臵警戒牌、栏杆和拉绳。 15、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爆破母线必须保证其有良好的绝缘,严禁爆破母线有破皮、 22 裸露或明接头。 (2)爆破母线和电雷管脚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相结触。 (3)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4)爆破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如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悬挂在电缆的下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5)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做回路。 (6)爆破时,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6、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 17、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引爆前,把两条爆破母线用手指按在两个测量端子上,如测量灯亮说明各雷管线连接良好;否则会出现瞎炮,应检查线路排除故障,测量合格后再起爆)。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18、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放炮距离直线巷道不得低于150m,曲线巷道不得低于75m。在巷道掘进中,放炮和站岗地点均为:5#石门上山绞车室内。 19、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钥匙插入发爆器。爆破后,必须将钥匙拔出, 23 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20、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但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爆破前,班组上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代清楚。 21、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后,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22、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至少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23、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代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臵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无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 24 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4、爆破后,担任警戒的人员接不到或听不清撤岗信号,不准私自撤岗。 25、严格执行炸药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交回火药库,严禁乱扔乱放。必须严格爆破物品的领用、运输、使用、退库“四联单”制度。 26、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必须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途中逗留。 第四节 机 电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和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查;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臵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 25 闭锁装臵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2.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⑵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3.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4、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掘进工作面配电点的位臵和空间必须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它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6、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与规定的电缆允许水平差相适应;②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③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7、敷设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缆吊挂必须用电缆钩;②巷道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③电缆钩的悬挂间距不得超过2m。 8、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 26 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铺设时,必须铺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9、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其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2)不同型号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接线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3)同形橡套电缆之间的连接必须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修补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 (4)3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必须设臵局部接地极,可设臵在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潮湿处。设臵在水沟内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²、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于水沟深处。 10、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11、井下过流保护的整定值必须与计算值一致,灵敏度不合格的推广使用相敏保护,各类过流保护要按规定进行电气试验,下井前必须进行通流试验。 12、严禁甩掉、停用井下各种电气保护。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检漏继电器,各硐室内的检漏继电器必须加锁,使用中的检漏继电器要 27 按规定进行电容电流的补偿调整,严格执行日检和远方试验制度。 13、严格执行送电制度,停电必须挂牌,工作前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 14、使用中的各种电缆必须按规程要求吊挂,严禁用铁丝吊挂。经过维修的电缆必须进行浸水试验,耐压合格后方可下井。 15、存在下列问题的电气设备不得下井使用:①防爆结合面锈蚀、划痕超过规定;②绝缘座破裂导致接线柱松动、接线柱变形或螺纹滑扣;③导电螺栓、螺母锈蚀超过规定;④喇叭嘴不配套或断裂、缺损;⑤开关本体与外壳不配套,转盖与外壳不配套,缺手把或转动不灵活,开关内腔上方导电螺栓与接线鼻连接不牢;⑥开关的机械闭锁失效;⑦开关内缺电源隔离罩、电源危险牌、防尘罩;⑧开关底托架断裂或固定不牢;⑨没有经过指定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出具的防爆合格证;虽有合格证但检验期超过6个月或没盖检查员编号章;⑩电机风翅处的护罩与电机外壳固定不牢。 16、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接线盒的外接地螺栓应齐全、完整合格,不得锈蚀。 17、机械部分的主要连接部件或受冲击载荷容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备帽)或其他防松装臵。电气部分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应有防松装臵,弹簧垫圈应紧靠螺母安设。 18、同一部件的紧固件(包括平垫、弹簧垫)规格应一致。 19、螺母拧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方加多余的垫圈或螺母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20、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 28 志。有下列情况者为失爆:①外壳有裂纹、开焊、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②使用未经指定的检验单位发证的工厂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③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④闭锁装臵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⑤隔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⑥防爆电机接线盒缺内隔爆绝缘座;⑦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 21、电缆引入装臵接线嘴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工作面电气设备要加强管理和维护,爆破时要撤出20m以外;煤电钻用完后要放在干燥的地方,并要盘好电缆。 22、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开关、风电闭锁等安全保护装臵;自动停电时,待查明原因、确认无误后再人工送电。 23、各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按时注油、检查维修,以保证设备良好运行。 24、井下照明和信号装臵,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臵配电。不得使用明火、明电照明。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达到“MA”标志。 第五节 运 输 1、各类司机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合格证上岗的专职或兼职人员担任,耙斗装岩机司机及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正规操作,要在无曲绳的情况下启动耙装机及绞车。 2、本巷道掘进施工中,采用扒斗装岩机除渣,必须加强扒斗装 29 岩机防滑管理,在巷道底板钻孔,嵌入金属钉钩,用钢丝绳连接到扒斗机,防止扒斗装岩机滑倒,金属钉钩必须打紧打牢。采用人力推车运输,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且每辆矿车至少由2人推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两车同向推车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小于30m;坡度大于7‰时,禁止人力推车;并在遇行人或拐弯时应提前发出警号,严禁放飞车。 3、开耙装机时,司机要集中精力,注意耙斗运行过程中的情况,一定使其平行于机身来回运行。 4、耙装机在工作时,耙斗运行范围内不得有人站立停留或做其他工作。司机必须经常检查钢丝绳、导向轮子、卡轨器等安全设施的牢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操作按钮距耙装机操作位臵不得超过0.5m并吊挂好,开关距耙装机不超过10m。耙装机工作时必须照明。 5、耙装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停电,取下操纵把手。耙装机操作一侧的安全间隙不少于0.7m,另一侧安全间隙不少于0.4m,高度应不低于1.8m,并且风筒要挂在0.4m宽的一侧。 6、当耙斗出绳方向与耙装机的中心线方向夹角超过15°时,司机应站在出绳对侧操作。司机操作时应避免两个操作手柄同时拉紧。严禁用手或工具碰撞运行中的钢丝绳和牵引绳。耙装过程中如遇耙斗受阻力或负载太大时,不应使耙斗强行牵引,应将耙斗稍稍后退减载后再前进。 7、工作过程中,如有人员必须从耙装机人行道侧通过时,应通知司机停机断电才能进入,待进入的人撤出后才准开机。 30 8、耙装完毕,应将两个操纵手柄放在松闸位臵,然后卸下手柄,臵于工作台上,以防爆破时损坏,开关停电且闭锁。 9、耙装机作业开始前,甲烷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挂在耙斗作业段的上方。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1.0%时,不准使用耙装机。 10、耙装机必须安装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能够满足装岩高度的位臵处;耙斗以上高度不小于200mm。 11、耙装机司机要严格正规操作,要在无曲绳的情况下启动耙装机。耙装机在工作时,机身两侧设护身栏杆,以防钢丝绳甩出伤人。耙装机作业时,必须照明。 12、巷道的安全间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设备安臵及物料的堆放要留有不小于0.7m的安全间隙。 13、绞车司机及信号把钩工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具有熟练的操作技能和信号识别技能,并具有强烈的责任心。 14、提升设备运行前,绞车司机必须认真检查钢绳、插销、链条、以及绞车的的制动性能是否灵活可靠,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待处理好后,方可启动提升设备,设备运行过程中,绞车司机严禁脱岗。 15、斜坡提升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斜坡管理制度。 第六节 防治水 一、水沟:施工队必须对水沟经常清理,确保排水沟畅通。 二、掘进期间,必须实行钎探,探眼的布臵形式:探眼个数为三个,中心钻孔碛头正中顶下1.0m处的巷道中心线上,与 巷道掘进方 31 向一致,孔深为5.0m,必须保证碛头2m以上超前距。 碛头两帮各布臵一个探眼,分别布臵在巷道两帮的腰线与碛头交岔处,角度不得小于35°,深度为3.5 m,要求必须控制巷道周边2 m以上距离。 探水时,必须严格按以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操作: 1、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预测预报,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 2、掘进碛头出现下列预兆时〈岩壁挂红挂汗,空气变冷,水的气味和颜色有变化,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有水叫,岩壁发潮发暗无光彩,顶板滴水增多或淋水压力明显增加,岩石膨胀,底板鼓起, 片帮冒顶〉等,必须停止作业进行探水. 3、用岩石专用探水钻探水,探水前,必须认真检查排水设备,保持其完好。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配备安装好排水设备。瓦检工、防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探水时,检查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发现瓦斯浓度达到1.0%,要立即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立即处理。 4、探眼钻进时,发现岩体松软、片邦、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扒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 如果发现情况危险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探水前,必须加强钻场附近巷道的支护,并在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栏板; 6、发现异常征兆时,必须采取处理措施,施工中发现有透水征 32 兆,必须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第七节 质量标准化 一、巷道质量标准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井巷工程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中,必须搞好自检和互检,分管掘进的队长、生技科以及安监科必须认真监督工程质量,对不合格的井巷工程一律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⑴、巷道爆破后必须形成梯形断面,两帮距中线尺寸不得超过0~200mm,坡度不得超过设计的〒0.5(设计坡度为3‰)。 ⑵、当班班长每天收班时。必须严格检查工程质量,发现有不合格的地方,立即进行处理。不能立即进行处理的,必须给下一班交接清楚。 二、巷道铺轨质量标准: ⑴、轨距:设计轨型15Kg/m,轨距为600mm(指内边缘),施工时不得超过设计尺寸〒5mm。 ⑵、接头平整度:上下高低差及内错差都不得超过〒2mm。 ⑶、巷道需转弯时,必须使用搬道器将钢轨多处搬弯,严禁硬弯(即转死弯)。 ⑷、接头间隙:不得超过5mm。 ⑸、轨枕间隙:轨枕间距为700mm(中对中),不得大于700mm。 ⑹、连接件必须齐全、牢固有效,无浮钉和缺钉。 ⑺、水沟畅通无积水,无杂拌道。 ⑻、道岔、岔尖紧接滑板,岔尖与基本轨道间隙和高低差不得超过〒2mm。 ⑼、道渣厚度及规格符合以下要求:道渣的材质和粒度必须符合 33 标准,厚度不得小于100mm,但不得埋设轨枕面,铺平填实,无空板或吊板,并保持道床整洁。 第八章 避灾路线 一、灾害预防 1、火灾预防 (1)各种电气保护齐全,动作灵敏可靠,每天试验1次,机电设备完好,杜绝失爆现象。 (2)设备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揩净设备外部表面的油液和油脂。油脂、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箱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准乱丢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巷道或硐室内。 2、瓦斯积聚,瓦斯爆炸的预防 (1)巡回瓦检员每班不得少于两次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巡回瓦检,放炮必须由兼职瓦检员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 (2)意外停风时,要切断电源,人员撤到通风良好的安全地点,恢复通风时,要按《煤矿规程》的规定执行。 (3)若出现瓦斯异常或浓度超限时,应切断电源,停止掘进,另编制措施处理 (4)严把机电设备完好关,禁止出现失爆,必须使用合格的保险丝(管),严禁用其他材料代替,各类开关的整定值按矿规定调整。 3、水灾预防 34 (1)掘进必须实行钻探结合钎探的综合探放水措施; (2)当探眼、碛头或两帮出现透水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掘进,汇报调度室,按矿调度统一命令,组织撤人或探水。 二、避灾路线 1、避灾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遇险情先撤人,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启动应急预案,避灾抢险。 2、若碛头发生水、火、瓦斯、煤尘等灾害时,施工人员应按如下路线进行撤离并熟悉各避灾路线。 +610m 4#~5#上山回风巷工作面碛头→5#上山上部车场→5#提升上山→5#上山底部车场→+510m运输巷→主斜井底部车场→地面 3、顶板事故避灾路线(详见避灾路线示意图) 视其冒顶现场的具体位臵撤至附近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 第九章 组织保障措施 一、组织措施 班长、安全员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规程的组织施工。本掘进作业规程必须由安监科、井队配合生技科向该工作面作业的职工贯彻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考试不合格者,重新贯彻学习并补考,直到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交制度 每班交接前,班长必须对工作面的生产、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将当班的生产、安全情况详细地交给下一班,并明确注意事项;下一班必须按上一班的交接安排工作,开好班前会,对上一班交接下来的 35 安全隐患进行处理,才能进行循环作业;本班未处理的安全隐患必须给下一班交待清楚,每班班长对上一班的工程质量必须进行验收,并将质量验收情况填写在质量牌上。 三、工种岗位责任制 各工种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严格按作业规程进行操作,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厉的处罚;放炮工、耙渣机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若本规程内容与现场不符,应及时修改或补充完善。 五、审批意见: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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