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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定额申请书

来源:九壹网
调整定额申请书

中山国税直属税务分局:

因我单位每月的经营额达到了20000元(不含税)以上,现申请调高定额,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

请予以审批。

申请人单位名称: 声请人国税识别字:

申请人签名(须业主本人办理):

年 月 日

代码待定 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

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

纳税定额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人、平方米、元

纳税人申报 纳税人基本情况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经营地点 纳税人经营情况 经营行业 月经营额 经营面积 雇佣人数 原月 经营额 原月 收益额 现月 经营额 现月 收益额 申报 项目 月收益额 调整 项目 纳税人签章: 税务机关复 核 纳税人经营行业 营业面积 雇佣人数 经营情 况 经办人: 年 月 日 负责人: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由申报核定或申请调整定额的定期定额户填报基础信息时使用。

2.申请调整定额的纳税人在表头“申请变更”字样上划钩。 3自行申报定额的纳税人不必填写“调整项目”的内容,申请调整定额的纳税人不必填写“申报项目”的内容。

4.“纳税人经营情况”空白区域的具体项目及计量单位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确认。 5.税务机关应留存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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