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注册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管理条例
1. 协会会员必须准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以协会的名义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也不得以协会的名义及协会志愿者身份从事或发表任何涉及政治与宗教的活动与言论。
2. 不得以协会志愿者的身份从事任何违背协会理念与宗旨的活动;不做有损于协会声誉的事情;不参加任何会对协会造成危害的组织或活动。
3. 认同协会的理念,宗旨及运作方式,遵守协会的各项规则,工作中严格准守各项志愿工作的规定,制度,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事。
4. 要成为浙江理工注册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需经向志愿者联合部进行会员报名申请,成为校青协会员不需收取任何相关入会费用。
5. 会员的志愿服务时间满8小时后,向会员颁发志愿者服务证,登记志愿者服务时间,届时将在学期末统一进行颁发;志愿者服务时间满48小时,可向浙江理工大学申请第二课堂学分1学分。
6. 校青协每隔两个月将进行志愿者服务时间统计,会员需配合进行统计。
7. 奖惩制度: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员,由本协会视为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警告,直接开除等方式进行处理
(1) 有违背本协会宗旨者
(2) 有损本协会形象者
(3) 拒绝参加本协会工作者
(4) 校,学院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5) 志愿服务期间与别人打架斗殴者
(6) 会员在两个月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不超过4小时,经提醒后在一个学期内
志愿服务时间不满4小时将不再具备浙江理工大学注册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身份。
(二) 浙江理工大学注册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评优
(1)“十佳志愿者”评选要求
1、必须是浙江理工大学注册青年志愿者协会登记在册的注册志愿者;
2、秉持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思想觉悟较高,热心公益事业;
3、积极参加志愿活动,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意识;
4、态度良好,工作认真,具有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5、参加志愿服务一年以上,本学年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80小时(含);(此服务时间不包含暑期社会实践的服务时间)
6、“十佳志愿者”称号每学年评选一次,于每年4月进行;
7、“十佳志愿者”称号每次评选10名。
(2)“星级志愿者”评选要求
1、必须是浙江理工大学注册青年志愿者协会登记在册的注册志愿者;
2、秉持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公益事业;
3、注册后,志愿服务时间累积达到50小时(含),评选为“三星级志愿者”;(此服务时间包含暑期社会实践的服务时间)
4、注册后,志愿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50小时(含),评选为“四星级志愿者”;(此服务时间包含暑期社会实践的服务时间)
5、注册后,志愿服务时间累积达到300小时(含),评选为“五星级志愿者”;(此服务时间包含暑期社会实践的服务时间)
6、“星级志愿者”称号每学年评选一次,于每年4月进行;
7、“星级志愿者”称号每次评选人数不定,符合要求者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