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监测方案的编制依据2.1由江苏东南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设计的《基坑支护平面布置图》等; 2.3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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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J13-07-2006);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3. 监测方案的编制原则
根据本工程特点和对监测的技术要求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监测工作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基坑本身及其周围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内的建筑物、地下管线作为本工程监测对象; (2)对道路下重要管线进行重点监测;
(3)设置的监测内容和监测项目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并能结合现场实际全面反映工程施工过程中基坑本身和工程环境的变化情况;
(4)采用的监测方法、仪器、材料和监测频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监测数据的测试、采集应做到全面、及时、准确;监测数据的整理和提交应满足信息化施工的要求。
4.监测目的
(1)对基坑施工期间基坑变形和其影响范围内的环境变形、被保护对象的变形以及其它与施工有关的项目或量值进行测量,及时和全面地反映它们的变化情况,实现信息化施工,并将监测数据作为判断基坑安全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依据;根据现场监测所得数据与设计值(或预警值)进行比较,如果超过某个限值则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支护结构发生较大变形与破坏、防止周边道路、建筑物发生较大变形与明显损伤;
(2)为修正设计和施工参数、预估发展趋势、确保工程质量及周边管线的安全运营提供实测数据,是设计和施工的重要补充手段,根据监测提供的数据指导现场施工,优化施工组织
(3)为理论验证提供对比数据,为优化施工方案提供依据; (4)积累区域性设计、施工、监测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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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测内容
根据基坑开挖的深度、支护结构的特点、所处的周边环境条件及设计要求,基坑开挖监测项目设置以下几项:
5.1 基坑坡顶水平位移监测; 5.2 基坑坡顶垂直沉降监测;
5.3 基坑周边道路、周边建(构)筑物垂直沉降监测; 5.4地下水位监测;
6.监测的方法和监测点布置
6.1基坑坡顶和支护桩顶部水平位移监测
(1)监测方法
利用前视固定点形成的测量基线,用经纬仪测量围护体顶部各测点与基线间距离的变化;如果视线受,则建立平面控制网,采用全站仪测水平角、水平距进行计算,从而了解围护体因相应位置土体的挖除对其顶部水平位移的影响程度,分析围护体的稳定情况。
(2)测点布置
水平位移监测点布置在边坡及支护桩顶部,间距不应超过20m,预计共布置有所成24个点,编号S1~S24。在边坡坡顶喷射混凝土面上埋设测量钉,应确保测量钉略高出混凝土面,测钉与混凝土体间不应有松动。在稳定地方至少设置2个基准点,以进行相互校核。
(3)测试仪器
R-202N全站仪、觇牌、钢卷尺等仪器 (4)仪器精度 ≤2"
(5)预警指标 暂缺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6.2基坑坡顶垂直沉降监测
(1)监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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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高程控制网,利用精密水准仪观测测点高程变化情况,从而了解围护结构因相应位置土体的挖除对其竖直方向上的影响程度,分析围护体的稳定情况。
(2)测点布置
测点布置与埋设同“基坑坡顶水平位移”, 每一个水平位移监测点作为一个沉降监测点,共计242个,编号为J1~J24。
(3) 测试仪器
中纬ZDL700精密水准仪 (4) 仪器精度 ≤0.7mm/Km (5)预警指标 暂缺
(6) 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6.3基坑周边道路、周边建(构)筑物垂直沉降监测
(1)监测方法
利用中纬ZDL700精密水准仪建立高程控制网,监测基坑周边道路测点及周边建(构)筑物测点高程变化情况,从而了解基坑施工对周边道路、周边建(构)筑物竖直方向上的影响程度,分析周边道路(地下管线)、周边建(构)筑物的稳定情况。
(2)测点布置
道路监测点布置在道路周边,间距不应超过30m,预计共布置个点,编号DCJ1~DCJ5。周边建(构)筑物垂直沉降监测点应布置在基坑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上,测点主要布设于房屋角,长边超过25米和结构较差、距基坑较近的房屋在中部适当加密布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暂布设12测点,编号为WCJ1~WCJ12稳定地方至少设置2个高程基准点,以进行相互校核。
(3) 测试仪器
中纬ZDL700精密水准仪 (4) 仪器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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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mm/Km (5)预警指
基坑围护桩体测斜误差≤0.5mm 平面位移监测误差≤1mm 应力监测测量误差≤0.1%(6) 监测频率
沉降位移监测误差≤0.4 mm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7.监测工序及测点
7.1监测工序
各监测内容所需的监测仪器、监测点的安装、埋设以及测读的时间应随基坑工程施工工序而展开:
(1)根据各道工序施工需要,先期布设地表、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沉降点。 (2)地下围护结构施工时,同步安装围护墙体内测斜管。 (3)地下围护结构及土体加固施工完成后,进行水位管的埋设。
(4)围护墙顶的圈梁浇筑时,同步埋设墙顶位移、沉降测点,同时做好测斜管口的保护工作。 (5)基坑开挖之前,应建立测量控制网,将所有已埋设测点测读初始值,并应测读三次。 (6)在相应施工区段及其影响范围内的测点在施工期间按要求进行测读并进行数据整理和及时完成、提交日报表。
(7)在相应锚索安装施工时,同步安装应力计,并在锚索施加预应力前后进行读数。 (8)某施工段工程全部完成之后,按照有关要求相应测点停止测读,以此类推直至工程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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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编写施工监测报告。
7.2测点保护
仪器(传感器)、测点安装、埋设好后应作好醒目标记,设置保护设施,平时加强测点保护工作,确保测点成活率,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
8.数据处理分析和信息反馈
8.1每次实测数据之后,应及时出具简报并由监测人员签字后报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签收。若发现数据异常应立即再次现场监测,以核实监测结果。若水平位移或沉降超过预警值第一时间口头通知甲方后并在规定时间将报表报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签收。监测简报中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①基坑坡顶垂直沉降与水平位移监测:本次变形值与累计变形值;
②基坑周边道路、建(构)筑物垂直沉降监测:本次变形值与累计变形值; ③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监测:本次变形值与累计变形值; ④地下水位监测:
⑤注明各监测项目预警值评价是否超过预警指标; ⑥各监测点平面布置示意图。
8.2 基坑土方回填结束,即可终止安全监测。对所测资料进行全面地综合计算分析,一个月内提交最终分析成果报告,形成具体总结报告一式五份交付甲方,总结报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①工程概况 ②监测方案 ③监测结果 ④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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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附各监测项目各监测点历次监测结果汇总表 ⑥附监测点平面布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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