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S线条制作安装承包合同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盐城恒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嘉业上郡二期一标段工程保质按期完成,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顺利竣工交付,并在建设单位的安排协调下,甲方现将本工程外墙EPS线条分项工程全部承包给乙方施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实用的原则,经三方上议,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工程名称:嘉业上郡37#、53#、55#楼 工程地点:盐城市北环路与绿城路交叉口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 承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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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业上郡37#、53#、55#楼外墙EPS线条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详细见设计图纸及甲方技术交底,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 EPS线条各项技术指标检测必须合格(检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外墙EPS线条乙方必须保证成型后的质量,因材料本身质量导致的脱落、裂缝等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具体做法按假设单位工程部、甲方项目部的技术交底及施工图纸或变更施工。
三、 文明、安全施工:
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的施工规定,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如有违反规定,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处罚。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及项目部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四、 工  期:
乙方进场施工后,每栋楼须保证在7个晴天工作日内将四层(不含四层)以上EPS线条保质保量完成,延迟一天罚款500元。
五、 工程质量标准及目标质量要求:
1、
符合设计施工图纸、国家现行规范及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并承担本工程保修期内的一切保修。如质量不合格返修材料工资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及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并确保在承包范围内验收合格。
各分项验收由甲方主持,专业施工乙方先自检,合格后方可请甲方和监理部门验收。
2、 3、
4、 5、 6、
施工中的用电设备、接水设备、施工机械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节能验收合格,如验收不合格乙方不得申请支付工程款。
如因乙方施工部位在使用过程中有脱落等质量及安全事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且乙方负责将其部位返修到合格为止。
六、 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 2、
按乙方各种型号规格的EPS线条固定单价下浮3%进行结算,税金、检测费用由乙方自行缴纳。
乙方施工部位的EPS线条须经甲方、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各种型号规格的EPS线条工程量须经甲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
七、 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违约责任:
1、 2、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履行本合同关于安全、工期、质量要求的相关条款,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因乙方原因出现工期延误,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元/天的经济索赔,如因甲方现场条件不具备、付款不及时影响工期,乙方办理工期顺延手续。
若甲方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向甲方以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五每天进行索赔。
3、
九、 其它
1、
乙方必须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如发生上访事件(到甲方公司及主管部门均属于上访)承担违约金1万元/人;如乙方出现农民工工资问题到甲方处现象每次每人处罚1万元;如发生农民工工资向人民起诉现象每次处罚10万元;以上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无需乙方签字。
乙方负责本承包范围内的建筑垃圾清理及打扫。
乙方自愿自行熟悉施工图纸及本协议书进行报价,自负盈亏。 本工程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
2、 3、 4、
十、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亭湖区人民
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结清账目和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       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