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贫困妇女生产贷款
贴息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妇联:
为支持农村贫困妇女发展生产、摆脱贫困、实现增收致富,按照吉林省妇女联合会、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贫困妇女生产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用途、条件
(一)贷款对象为我市农村低保家庭贫困妇女、低保家庭边缘户贫困妇女或遭遇重大事件给家庭生产造成一定影响的农村贫困妇女。
(二)贷款用途为农村贫困妇女从事豆类、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三)借款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女性自然人,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60周岁;
2.在农村信用社服务区居住,有固定的居住场所; 3.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
4.身体健康,有偿还能力;
5.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自有资金占比达到30%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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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6.借款人及家庭成员信用状况良好,在金融机构无不良贷款,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7. 镇妇联或村党支部(村委会)为贷款妇女出具担保证明。
8.妇联及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方式
(一)贷款额度根据借款用途、偿债能力、生产经营周期及农户贷款授信标准指引等综合确定,且贷款人申请金额+家庭现有贷款余额+对外担保债务之和不得超过其家庭综合偿还能力。每个贷款人贷款额度控制在3,000—5,000元。
(二)贷款期限根据贷款项目的生产经营周期、贷款用途、贷款额度及偿还能力等综合确定,最长不超过1年。
(三)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5%。
(四)贷款方式可采取联保、保证、抵押、质押方式,也可以同时用一种或多种贷款方式。借款人应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农村住房及宅基地、林权、财政直补资金等物权作为抵(质)押,并出具相应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承诺书》或《农村住房及宅基地抵押承诺书》或《林权抵押承诺书》(见附件),承诺书视同信贷档案资料存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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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贷款的受理和发放  (一)贷款的受理
1.敦化市农村信用社在收到年度发放计划后即可开始受理借款申请。
2.申请人持村委会提供的低保家庭或困难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先向乡(镇)妇联组织提出申请,由乡(镇)妇联组织进行初审,判断申请人是否属于扶持范围内的农村贫困妇女,将符合条件的向市妇联报送。
3市妇联审查后向市农村信用社移交《妇联组织推荐农村贫困妇女生产贷款贴息项目初审表》
4.农村信用社对借款人、联保人、保证人、抵(质)押人及借款申请、担保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二)贷款的发放
1.提交资料。借款人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村委会提供的低保家庭或困难证明; (3)土地承包合同;
(4)妇联及农村信用社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贷款审查、审批。由农村信用社按照农贷精细化管理要求进行审查审批。
3.贷款支取。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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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窗口办理支取手续,相关柜员核对取款人身份无误后,借款人在有关凭证上签字按押后支取。
四、贷后管理及贷款贴息
(一)贷后管理。按照农户贷款进行贷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贷款风险,确保贷款及时足额收回。农村贫困妇女生产贷款贴息方式为按年结息,还款方式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款,原则上不允许展期。
(二)贷款贴息。贴息范围为借款人贷款约期内的正常贷款利息,对挤占挪用加罚息、逾期加罚息、展期后的贷款利息等不予贴息。贷款贴息采取“受理发放、集中拨付、一次结息”的方式,即市农村信用社在收到省联社年度计划后开始受理发放,省妇联按年度将农村贫困妇女生产贷款贴息资金一次性拨付到省联社指定账户,借款人无需现金支付贷款利息,由信用社从贴息资金的指定账户扣收资金用以结算借款人贷款利息,结息后将贷款结息凭证(借款人留存联)统一留存备查。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开办农村贫困妇女生产贷款贴息项目是落实省妇联与省联社战略合作协议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扶持农村贫困妇女生产经营有着重要意义。乡镇妇联组织要站在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和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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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效。
(二)深入调查,积极推进。乡镇妇联组织要发挥贴近妇女的工作优势和组织网络优势,协调农村信用社做好贷前调查、信用等级评定、贷后管理与不良贷款清收等工作,加强对农村妇女培训,提升妇女诚信意识,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三)成立组织,加强管理。农村贫困妇女生产贷款贴息项目坚持“积极支持、合理授信、据实贴息、防控风险“的原则。市妇联城乡部负责农村贫困妇女生产贷款贴息工作审核和上报工作,各乡镇妇联组织也要明确本职工作任务。要做到贴息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市农村信用社和市妇联将定期、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承诺书            2.农村住房及宅基地抵押承诺书            3.林权抵押承诺书
4.妇联组织推荐农村贫困妇女生产贷款贴息项目初审表
5.妇联组织推荐农村贫困妇女生产贷款    贴息项目统计表
敦化市妇联 201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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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承诺书
经本人及财产共有人共同协商,自愿以本人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本人在贵行(社)的       元贷款(合同编号:        )做质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承包合同号:           ; 土地位臵:                                     ; 土地面积:                                     ; 种植作物:                                     ; 承包剩余年限:                                 。 本人承诺:贷款未清偿前未经贵行(社)书面同意不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第三人。如贷款到期不能及时偿还贷款本息,本人及财产共有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处臵本人所质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所得价款由贵行(社)优先受偿,用以偿还贷款本息,绝无异议。 承诺人:
出质人:             ,身份证号:                签字、按押:
财产共有人:             ,身份证号:                签字、按押:
财产共有人:             ,身份证号:               签字、按押: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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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农村住房及宅基地抵押承诺书
经本人及财产共有人共同协商,自愿以本人名下的住房及宅基地为本人在贵行(社)的        元贷款(合同编号:         )作抵押:
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          ; 所在位臵:             ;建筑结构:          ;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面积:         ; 房屋及土地估算价值:              。
本人承诺:做抵押的住房及宅基地未进行租贷;贷款未清偿前不将住房及宅基地出售、转让给第三人,不向村委会申请第二块宅基地。如贷款到期不能及时偿还贷款本息,本人及财产共有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处臵本人所抵押的农村住房及宅基地(届时有第三人为本人提供居住场所),所的价值有贵行(社)优先受偿,用以偿还贷款本息,绝无异议。 承诺人:
抵押人:             ,身份证号:               签字、按押:
财产共有人:             ,身份证号:               签字、按押:
财产共有人:             ,身份证号:               签字、按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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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林权抵押承诺书
经本人及财产共有人共同协商,自愿以本人名下的(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为本人在贵行(社)的        元贷款(合同编号:           )作抵押:
林权证号:              ;林木性质:           ; 林地位臵:                                   ; 四至界址:                                   ; 树种:                 ;林地面积:           ; 株数:                 ;估算价值:           ; 树龄:                 ;采伐年限:           。 本人承诺:贷款未清偿前不向第三人转让、承包,不进行采伐,需要采取间伐、透光抚育的,须事先证得贵行(社)书面同意。如贷款到期不能及时偿还贷款本息,本人及财产共有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处臵本人所抵押的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所得价款由贵行(社)优先受偿,用以偿还贷款本息,绝无异议。 承诺人:
抵押人:             ,身份证号:               签字、按押:
财产共有人:             ,身份证号:               签字、按押:
财产共有人:             ,身份证号:               签字、按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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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妇联组织推荐农村贫困妇女生产贷款
贴息项目初审表
申贷人名称 身份证号 详细住址 联系方式 家庭人口      种植土地(公顷) 贫困原因   申请贷款情况 申请贷款金额 申请贷款用途  申请贷款期限    乡镇妇联组织初审意见 审查人:             妇联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市妇联组织初审意见  审查人:            妇联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 9 -
附件5
妇联组织推荐农村贫困妇女生产贷款贴息项目统计表
上报单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申请人姓  名           身  份  证  号           详细住址           联系方式           家庭种植土地人口 (公顷)                     贫困原因           申请贷款金额(元)           申请贷款用  途           申请贷款期  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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