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转发省《关于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
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 【公布日期】2013.02.22
• 【字 号】甘交安监〔2013〕9号 • 【施行日期】2013.02.22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转发省《关于集中开展道路交
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深刻吸取2013年2月1日发生在宁县境内翻车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省决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甘肃省关于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甘政办发电〔2013〕17号)转发你们,并提出贯彻意见,请一并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导,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要组织排查本辖区内各类道路安全隐患,针对危险路段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拟定专项治理计划,落实治理资金,明确责任单位,确保于10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对2012年已排查出但未治理或治理不
彻底的安全隐患点段,要挂牌督办,于3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逐级负责,逐级抓好落实,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对安全隐患归类建档。
二、突出重点领域,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三关一监督”中的各项规定,同时结合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印发的《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中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准入标准,对车辆和设施设备严格把关,严禁非法改装车辆进入市场。加大对营运客车的安全例检力度,对从业人员严格把关,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公路养护管理及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公路养护和高速公路运营安全管理工作。省公路局、省高管局要加强对公路养护和运营中桥梁、隧道等安全管理和消防监控,对事故多发路段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不全的,3月底前设置到位。路政管理部门要对重点路段加强路政巡查,遇到因雾、雪等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导致交通中断和堵塞情况,要积极配合交警部门采取应对措施,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同时要加强对货运车辆的管理,对运输不可拆卸大型物品的超限货运车辆要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对超限车辆相关规定的执行力度,确保车辆运输安全。
三、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升安全隐患整改效果
对大排查大整治中发现的隐患要集中治理,对查处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查处客运车辆事故,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