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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壹网
动物防疫规范化管理整村推进工作启动仪式。会议对“统一组织、分片包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目标任务、免疫进度、完成时间作出明确要求;会议要求全体科技人员要明确目标、统一思想、规范操作、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动物防疫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县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足畜发„2010‟36号

大足县畜牧兽医局

关于换发及年审《兽药经营许可证》

的 通 知

各街镇畜牧兽医站、兽药经营(企业)户:

为加强我县兽药经营管理,规范兽药经营行为,理顺兽药经营秩序,保证兽药产品质量,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实施,国家、市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兽药经营管理的要求,现将《兽药经营许可证》换发及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范围

凡在我县辖区范围内从事、拟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的企业(户),申领的《兽药经营许可证》是否到期,均属此次《兽药经营许可证》换发和年审(有效期内)的范围。

二、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及程序 (一)条件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仓库,营业场所和仓库分设,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不得经营非兽药物品。且与生活区分开。

2.企业法人(负责人)应当熟悉兽药管理法律、法规及规定,具备相应兽药专业知识。

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兽药经营企业从事兽药采购、保管、销售、技术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兽药、兽医等专业知识,熟悉兽药管理法律、法规及规定。

3.有专用货架、柜台及相关设施、设备,有使兽药与地面之间保持一定距离的设施设备。

4.兽药应当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有序存放,做到整洁亮丽,明码标价。

5.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质量管理、操作程序等制度和相关证件,并上墙悬挂。

6.有档案管理室或者档案柜,建立真实完整的档案记录,实行档案管理。

7.对于接受上门求诊的必须设有消毒台和专用消毒设施。 8.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兽药经营条件。 (二)程序

各兽药经营企业(户)向县畜牧兽医局提出申请,递交《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并附具规定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初审合格后,县畜牧兽医局组织人员对经营企业(户)的经营条件逐一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的,发放《兽药经营许可证》,准予经营兽药。同时积极鼓励兽药经营企业(户)加入连锁,开展兽药连锁经营。对不具备兽药经营条件,也不能加入连锁经营的,不予发证,取消兽药经营资格。

三、《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年审

《兽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每年7月开展对《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年审备案工作。年审合格的,加盖年审印章,准许从事兽药经营;年审不合格的,或未年审的,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取消兽药经营资格。

四、换证及年审要求

各兽药经营企业(户)必须将经营的兽药产品进行全面清理,逐个生产企业登记造册,每一个生产企业的

生产许可证明:生产许可证、GMP证书、产品批准文号、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批准文件等复印件、兽药产品目录等资料,作为申证(或年审)的必备附件材料。 希各站及时将文件精神通知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户)。各兽药经营企业(户)根据文件精神做好申领和年审《兽药经营许可证》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药经营企业人员结构登记表 销售的兽药产品目录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销售的兽药产品目录

生 产 企 业 名 称

兽药名称 商品名 兽药生产 剂 型 规 格 兽药通用名 许可证号 证 填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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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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