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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九壹网


关于做好春季重点传染病

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全县传染病防控形势分析,我县已经进入流感、麻疹、手足口病、水痘等呼吸道和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加上春节即将来临,人员流动频繁,聚会聚餐增多,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我县传染病防控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加强领导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确立“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的思想,以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指挥和工作运行机制,做到政令畅通、责任明确、分级负责、反应及时、保障有力。要完善监测、报告、预警机制,对疫情真正做到

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保证应急人员、设施、装备处于良好状态,以备应急救助需要;要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要保持高度警惕,尤其在节日期间,要加强应急值班制度,坚决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突发疫情,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做好疫情监测、报告和控制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做好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工作。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有关预案、方案和通知要求,全面认真地做好各种传染病监测工作,特别要做好麻疹、流感、手足口病、水痘等传染病的监测、医疗救治和疫情控制工作;县乡两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要认真实行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开设发热门诊;疾控机构要加强与医疗机构联系,对相关病例开展主动搜索和流行病学调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都要严格执行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做好网络直报和监视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疾控、医疗机构要密切配合,迅速认真地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处理及病例救治,及时有效地采取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三、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提高免疫防护能力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腮腺炎、流感、流脑、麻疹、水痘、风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提高人体免疫能力,建立有效免疫屏障,控制疫苗针对疾病的发生。要严格掌握各种疫苗接种技术、接种对象、接种方法、接种时间和接种禁忌症,杜绝接种事故和差错的发生。要做好对疫苗的宣传推广工作,提高公众自觉、主动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四、重点加强学校卫生防病工作

当前疫情的发生特点表明,学生和儿童是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点人群。各级卫生部门要与教育部门紧密配合,把工作重心落在对学校和幼托机构的卫生监管和指导上,消除可能引起疫病传播流行的各种危险因素。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和幼托机构严格执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卫办疾控发„2006‟65号)的有关规定,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切实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疫情监测报告、疫源追踪、传染源管理、疫区疫点卫生处理等各项措施,做好春季开学后学生入校的健康检查工作。各防保站要加强对学校的检查指导,主动开展疫情搜索,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控制,杜绝疫情迟报、漏报或隐瞒疫情和传染病疫情扩散现象。

五、开展健康教育,增强群众防病能力

教育和发动群众自觉行动起来,是防控各种传染病的重要环节。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春季急性呼吸道和肠道传染病疫情的特点,认真组织开展流感、麻疹、手足口病和水痘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大众健康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利用各类媒体,大力普及呼吸道、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动员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

六、强化卫生监督,依法监督执法

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卫生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及院内感染控制的监督检查,协助指导医院查找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做好对村队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按照要求规范诊疗行为,依法认真履行疫情监测职责,发现麻疹、手足口病后要立即转诊和报告,严防二代病例发生。发现违反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行为的,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二〇一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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