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机关食堂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此项管理制度。
1、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区域。
2、燃气炉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严禁违规操作,用后即关闭气源阀门。
3、电烤箱、绞肉机、蒸饭车、和面机、洗碗机等电器设备,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严禁擅自接电,违规操作。用后随即关闭电源。
4、食堂每天安排的值班人员责任人负责检查食堂区域内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对电源,气源,火源,易燃物品等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检查复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班组长汇报。 5、食堂内禁止吸烟,存放易燃的小气瓶和固体酒精,由专人保管,指定地点存放,随用随领。
6、厨房煎炸食品时,油量不能多,要控制好油温,厨师不能离开正在使用的油锅,保征安全。
7、厨房排油烟管道,应定期请专业人员清理。
8、食堂应配备与规模相对应的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员工要熟悉掌握其使用方法和防火逃生知识,并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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