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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策划合同

来源:九壹网
重庆机电学院“流金翠月”老年公寓项目

策划实施战略合作协议

委托方:重庆机电学院(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重庆太乙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友好的态度,就重庆机电学院沙坪坝歌乐山 “流金翠月” 老年公寓项目商业策划与推广达成合作协议。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确保乙方提供上述委托工作范围内的项目可行性分析建议书,商业运作策划书的全面服务,不再将此工作全部或部分工作委托第三方,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再委托第三方;

(2)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工作予以配合、支持,委派专人负责各项相关事务的对接,甲方提供与工作相关的各类完善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至法律纠纷,其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在约定期内完成乙方提交方案的审查或确认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所有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符合甲方的要求,并经由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

4、甲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以便乙方顺利开展工作; 5、甲方在尊重乙方利益同时,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甲方如发现乙方在实施过程中有严重损害甲方形象和严重超过甲方要求内容和权限,可能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时,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实施权,并追究相应赔偿。

1、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重庆机电学院沙坪坝歌乐山 “流金翠月” 老年公寓项目商业策划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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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项目的理念系统的策划,艺术平面表现创意设计、制作、实施等事宜。其后期制作费用另行计算。

(3)乙方负责项目的物质系统的策划和实施。包含:市场调研、分析;产品设定、定位;项目核心理念的建立、项目执行方案、项目形象的平面创意表现。

(4)乙方在进行策划过程中有义务随时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度及征求甲方意见。并在方案实施前征得甲方认可。

二、项目进度

按照先市场调查、后策划、再规划、然后实施的原则,所有实施内容分批次,按步骤进行,所有内容需由甲方确认签字认可;在具体事项经确认后,乙方必须按照时间推进表中之规定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度情况。甲方应共同遵照执行。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总体费用

(1)整体包装策划费:8万元(捌万元整)。 (2)

(3)市场调研、分析;产品设定、定位;项目核心理念的建立、项

目执行方案收费为:

1:项目投资1~5千万元即市场基本策划按 5万元收取策划费。 2: 5千万元至一亿即市场基本策划按2‰收取策划费。 3:一亿以上即市场基本策划按1.5‰收取策划费。

(3)其他费用:其他协议内容之外的项目,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 2、付款方式‰

(1)整体策划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

付人民币4万元(肆万元整);项目开始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万元整(叁万元整);余款待项目报告书递交完结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2)分步调研、策划费:项目合同签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折合费用后总额的40%,工程项目进行一半时,支付工程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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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的40%;余款20%经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3)所有款项甲方以转帐支票方式支付,乙方均应开具正规的普通进行结算。

四、其它事项

1、为保护公司运作的统一性和连续性,乙方作为独家委托机构,甲方须确保乙方独家委托权利。

2、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将提供工作进度表,在甲方的配合下完成有关策划推广方案。

3、甲、乙任何一方未遵守本协议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视为违约。并由违约方承担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其它连带法律责任。

五、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如有任何条款与法律冲突而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的条款时,其无关的其余条款依然有效。

3、在执行本协议中如遇不可抗力和争议时,双方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向任何一方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或向人民提起诉讼。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重庆市机电职业学院 乙方(盖章):重庆太乙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光大银行大坪支行 帐号: 帐号:78530188000013206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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