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9
莆田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审批表
姓 名 单位名称   性别  年龄  电话   社会保障号 病史介绍: 疾病诊断:                              经治医师 (签名):             年   月   日  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定点医院医保科或医务科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医保中心(医保服务站)审核意见:  1、核定病种:    2、定点医疗机构:               审核人:         (业务科室盖章)               年   月   日 页脚内容
1、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医保中心备查,一份交患者留存; 2、“病史介绍”包括以下内容:起病时间、主要症状、治疗经过、主要检查、化验结果;  3、审批时须提供:①出院小结,如未住院每个病种须提供至少3次完整的门诊病历记录(每说 次就诊的主诉、病史、检查、化验、诊断、用药、治疗内容以及检查、化验报告单);②近期明 免冠1寸彩色相片1张; 4、患者必须在指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窗口持社保卡刷卡结算医疗费用(须与门诊病历相对应); 5、原则上由二级及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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