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第27卷第12期)EastChinaEconomicManagementDec.,2013(Vol.27,No.12)●产经动态【DOI】10.3969/j.issn.1007-5097.2013.12.017中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现阶段之困境研究
王洪强1,贾宏俊2
(1.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上海
201702;2.山东科技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系,山东泰安271019)
摘要:文章在介绍了中国建筑业市场准入现状的基础上,首先提出了现行企业以资质管理为主的市场准入模式已经不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应予取消的观点及理由;其次指出了目前时机尚未成熟,短时间内还无法取消企业资质管理,最后给出了现阶段完善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建议。关键词:企业资质管理;中国建筑业;市场准入中图分类号:F407.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7-5097(2013)12-0086-03
TheStudyonDilemmainQualificationManagementofChina’sConstruction
EnterprisesatthePresentStage
(1.SchoolofManagement,ShanghaiUniversity,Shanghai201702,China;
2.DepartmentofResourcesandCivilEngineering,Shandong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Taian271019,China)Abstract:BasedontheintroductionofcurrentsituationofmarketaccessinChina’sconstructionindustry,thepaperputsforwardthefollowings:firstly,themarketaccesspolicyinoperationbasedonenterprisesqualificationmanagementhasal⁃readynotaccordedwiththeintrinsicrequirementofthedevelopmentofmarketeconomy;secondly,themarketaccesspolicyinoperationbasedonenterprisesqualificationmanagementshouldbeabolishedinthefuturebutnotrightnow;thirdly,themarketaccesspolicyinoperationbasedonenterprisesqualificationmanagementshouldbeperfectedinthefuture;finally,advicesonhowtoimprovethepolicyaregiven.Keywords:enterprise’squalificationmanagement;China’sconstructionindustry;marketaccess中国现阶段的建筑业市场准入施行的是以企业资质管理为主、个人执业资格管理为辅的管理模式。但是企业资质管理是诞生于计划经济下的管理模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进行改革。但是中国广大的建设项目业主已经适应了这种模式,缺乏去市场上鉴别建筑业企业的能力。因此,为了保证建筑市场的顺利健康发展,企业资质管理这一市场准入机制还不能短时间内取消。
水平[1]。所以既然市场经济要求市场对社会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什么样的企业能承揽什么样的工程,应该由市场说了算,由市场去检验一个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决定其是否能够搞工程总承包,或是只能搞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因此,取消企业资质管理的市场准入方式是市场经济的大势所趋。
WANGHong-qiang1,JIAHong-jun2
一、企业资质管理应该取消的理由
中国建筑业市场准入的企业资质管理在改革开放初期,对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市场经济的逐渐发展,必将被其他市场准入规则所替代。
(二)取消或弱化企业资质管理是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
(一)企业资质管理的市场准入方式,违背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中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阶段,市场经济要求市场对社会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而企业资质管理是计划经济的做法,了资质较低的中小企业与资质较高的大型企业间的平等竞争的机会,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也不利于大企业居安思危,努力提高其设计和施工管理
2004年7月,《行政许可法》的正式实施,对于机关转变行政职能、依法行政、下放审批权限等做出了明确的要求。管理的发展方向是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由市场的参与者向市场的监督者转变,做市场经济的裁判员,而不能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实际上是把有限的人员在了企业资质的申请、升级、增减项、变更等各项繁杂的审批事务中去;对于建筑市场上客观存在一些扰乱市场秩序的不公平、不公开、不公正的市场交易,部门却没有多余的精力去进行市场监管,这在降低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威信的同时,对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随着机关的精编减员,两者间的矛盾势必会进一步突显,最终影响到
收稿日期:2013-07-24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103119)作者简介:王洪强(1977-),男,山东聊城人,讲师,博士,研究方向:建设项目管理;
贾宏俊(1969-),男,山西大同人,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建设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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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第27卷第12期)中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现阶段之困境研究
Dec.,2013(Vol.27,No.12)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从转变职能的角度,建筑
业企业的资质管理这种市场准入的方法,应该逐渐弱化并最终被新的更有效的方法所代替。也可以从繁杂的行政审批事务中解脱出来,一心一意做好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履行好自己裁判员的角色。
(三)弱化企业资质管理是加入WTO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
我国建筑业的市场准入应该完全按照WTO协议的约定,对国外建筑业企业无条件开放。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市场准入方面还远未达到上述要求。
我国现行的“企业必须取得工程相关资质才能从事相应的工程活动”这一企业资质的市场准入规则与WTO入世承诺中“允许国外企业以跨境交付方式进入国内市场从事工程设计活动”的内容存在矛盾。入世后直至目前,我国建筑设计市场上出现了国外企业无证可以进行方案设计,或通过与中国专业机构合作可以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而国内企业必须取得资质后才能在其资质范围内设计的情况,一定程
度上国外企业享受着“超国民待遇”[2]
。为了能够履行入世承诺,规范国外企业在国内从事建筑设计的活动,同时采取合理的技术壁垒保护我国设计行业,在法律法规难以及时修订的情况下,在2002年和2004年印发了《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4号)和《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建市[2004]78号),对国外企业通过商业存在和跨境交付两种方式都提出了规定和要求。我国在加入WTO中对于市场准入方面做出了被称为祖父条款的承诺,即“对各合同协议或股权协议,或设立或批准现有外国服务提供者从事经营或提供服务的许可中所列所有权、经营和活动范围的条件,将不会使之比中国加入WTO前更具性”。而114号令的规定同我国入世前的规定相比,增加了更多的性,存在与我国入世市场准入承诺冲突的嫌疑,也客观上提高了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准入门槛,因此受到一些国家的质疑,尤其是美国和欧盟强烈反对。
上述问题同样存在于建筑施工行业。因此不可否认的是,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入世承诺存在矛盾,中国市场准入的企业资质管理在加入WTO后遇到了挑战。从长远来看,取消企业资质管理这一市场准入制度,是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
二、企业资质管理短时期内无法取消的原因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的取消,要在中国建筑业设计施工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国建筑市场进一步规范、业主的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的监管水平进一步完善和高效后进行。
(一)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仍有逐步完善的空间
尽管企业资质管理市场准入制度存在一些问题,但是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在进行积极地调整。2007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代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陆续出台,资质标准的相继修订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资质标准的引导作用,使企业注重科技含量的提升,注重管2007年大规模企业资质管理修订的主要目的,是要通过理水平和人员素质的提高,由规模型向效益型转变,逐步形
成资金技术密集、管理先进、科技创新能力强的建筑业龙头企业。
经过逐步完善后,企业资质管理制度这种市场准入方式仍然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仍然会对中国建筑市场的管理起到积极作用,仍具有一定的生命力。所以短时间内不可能完全弱化或放弃这一项市场准入制度。
(二)国内建设各方已经适应了此项制度并产生了依赖性
尽管企业资质管理在中国实施了不到30年的时间,但是从到业主,再到广大承包单位都已经适应了这样一项市场准入制度。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前后,国家又相继提出了要发展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发展投资项目管理代建制企业,于是社会上就出现了是否设立相应的企业资质标准的讨论。岂不知,按照《行政许可法》的精神,不可能再设立新的企业资质许可了,当然设立新的企业资质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但这也同时说明了大家对企业资质管理制度的依赖性。
(三)取消现行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会造成建筑市场的混乱和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1.目前,国际上尽管没有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但是经过多从承包商角度分析
年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建筑业已经在充分竞争后,形成了比较稳固的市场格局。有能力实施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承包企业已经各自找到了适合自己的位置。少数能做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企业技术水平高、实力雄厚、管理水平先进、市场信用好,已经完全占据了建筑业企业金字塔的塔尖;相当部分数量不能发展到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也能够专注于自己的专业承包领域,做精做强,不求做大,这部分企业处于金字塔的中间;而更多的劳务分包企业,通过专业高效的管理,专注做好劳务承包业务,为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服务,这样的企业数量最多,位于金字塔的底层。这种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三级层次结构,是由市场经济自发形成的,而且各个层次的企业都能够立足于自己的能力范围,做好做精做强。
门就设想建筑业企业能够达到国际上这种合理的金字塔形的2001-2002年,中国企业资质管理正式就位时,部企业的层级和数量结构。但是由于是采用资质管理这一市场准入手段,不同级别的企业,可以承揽的工程规模不一样,可以取得的利润标准不一样,总体上来说,企业资质等级越高,工程规模越大,企业的取费就可以越高。因此不少企业,不顾自己的实际能力,弄虚作假,或是通过合并、合作等构建满足高资质的条件,目的就是追求企业的高资质,从而尽可能获得较高的企业利润,这是与进行企业资质管理这项市场准入制度的初衷相违背的。
目前中国绝大多数企业缺乏对自身定位的清晰认识,如果此时取消资质管理制度,势必会引发新一轮的恶性竞争,对促进建筑行业企业的健康发展可能适得其反。
2.无论是投资项目的业主还是如今涌现出来的私人投从业主角度分析
资项目的业主,都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资质管理的制度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旦有了项目需要上马,业主们会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额度,确立项目的等级以及其所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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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2013(Vol.27,No.12)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标准。如果需要施工总承包特
级企业进行该项目的施工,业主就会从获得颁发的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中招标确定施工企业。替业主提前对建筑企业进行了分类,相当于给了业主们一根“拐棍儿”,广大业主在“拐棍儿”的帮助下,自己完全不用像发达国家的业主那样,去市场上烦心费力去寻找适合自己项目建设的承包商,失去了在市场上判断承包单位的能力和实力的“火眼金睛”。如果突然取消企业资质管理这一市场准入制度,那么习惯拄“拐棍儿”的业主们猛然发现力。可能的结果主要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业主们没有能力去市场上挑选合格的承包商出来为自己服务,导致不合格的承包商进行工程建设,出现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二是即使业主有能力挑选出合格的承包商来进行工程建设,也会使业主挑选或甄别的成本无限加大。无论从哪一种情况来看,都会使社会成本加大,不利于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和效率的最大化。
3.中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这一制度,存在着地区与地区从区域发展不平衡角度分析
发展不平衡,行业与行业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有的较为发达的地方已经显现出来资质管理的弊端,而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省份,可能刚刚显示出企业资质管理给规范市场带来的好处。所以从保持宏观经济连续性的角度来看,也不能突然取消企业资质管理这项市场准入制度,而应该是渐进的弱化,最终取消。
三、现阶段完善资质管理的对策
从长远角度来看,资质管理作为计划经济的管理应该取消。但是现阶段,资质管理仍然是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建筑法》第六条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可见对全国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所以,在短时间内无法取消资质管理的前提下,部门应该改进和完善对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管理。
(一)减少资质类别划分,给企业平等竞争的机会
我国现行35种资质类别中就有20多种按有关部门的业务管辖内容划分,严重阻碍了相近专业施工能力的发展,很多企业的竞争能力因为行业壁垒的原因而被削弱,失去了平等竞争的机会。日本实行建筑业许可制度,不分级。日本将企业分为28类,除土木工程总承包和建筑工程总承包外,其他大部分是按工种分类[3]。新加坡只将工程分为五类:建筑施工、建筑相关工程、机电工程、建筑维护、建筑材料供应。这种资质管理以较少的类别分类给企业提供了较大的发展空间。中国应适当合并和瘦身企业资质管理类别,给企业发展的空间增大,能够充分发挥企业优势和企业潜力,这有利于减少企业自由竞争的内部阻碍,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这也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
(二)完善资质标准,带动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
完善资质标准,要做到“两个突出、两个淡化”。在标
准中适当突出对企业科技进步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在施工企业资质中增加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和企业技术中心的要求,在考核上突出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减少对企业经济类指标和机械设备指标的要求。同时要考虑到资质标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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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发展的带动作用。比如,为了引导企业提高竞争力,通过对2007年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的资质标准的修订,对资质标准中增加了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方面的考核指标,迫使企业要想通过资质就位,必须注意人才培养和科技进步。
(三)完善市场准入双轨制,强化个人执业资格市场准入
在企业资质管理不断完善的前提下,应加强对具体施工项目的个人执业资格管理。目前我国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一、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资格制度已经完全建立和发展起来。但在目前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执业资格人员人证不统一或挂证不干活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执业资格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不足。在招标阶段依靠企业资质的市场准入的大环境下,应加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个人执业资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真正的市场准入双轨制。国外这方面的经验非常值得借鉴。如日本要求企业技术负责人要获得国家认定的建筑师资格,每个企业要有达到技术资格要求的专职管理人员的硬指标等。
(四)建立全国性建筑企业信息平台,严格执行优胜劣汰的动态资质管理
当前企业升、降级管理上,达到升级标准的企业不一定能升级,应该降级的也不一定能降级,这种低级别企业升级难,高级别企业降级难的固态模式严重降低了行业的竞争积极性,阻碍了企业的创新发展[4]。国外建筑业是倒闭率最高的行业,而我国则是倒闭率最低的行业之一。
在各省级主管部门建立建筑业企业信息诚信信息平台的基础上,联网建立全国性的信息平台,将企业的工程业绩、各种事故、违法信息等全部记录在案。供广大业主在招标时查询,也有利于主管部门的监管,这样有助于为市场创造一个真正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部门建立健全资质管理的动态监督机制,对违规企业进行坚决严厉的查处,使违规企业得到应有的惩罚,该降级的降级,该处分的处分;诚实守信,正当经营的企业得到应得的保护和表彰。
四、结束语
尽管困难依然存在,但中国建筑业市场准入的改革势在必行。在短时期内无法取消企业资质管理的市场准入方式的前提下,应该制订现阶段完善市场准入管理的对策来保证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部门应培育充分竞争的建筑市场,建设单位的业主应该锻炼提高自己的市场鉴别能力,社会也要打造诚实信用的社会环境。、企业和行业协会要统一认识,共同为建筑业市场准入的改革而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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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2012(1):207-208.
[责任编辑:余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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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强, 贾宏俊, WANG Hong-qiang, JIA Hong-jun
王洪强,WANG Hong-qiang(上海大学 管理学院,上海,201702), 贾宏俊,JIA Hong-jun(山东科技大学 资源与土木工程系,山东 泰安,271019)华东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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