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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工业园区管委会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工业园区投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项目及规模
乙方在园区投资兴建项目,生产产品,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固定投资总投资万元人民币。
乙方在园区投资进度为:应在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在 前完成第一期投资万元,
在 前完成第二期投资万元。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2、甲方自乙方付清土地款并完成设计之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乙方的配合下,甲方为乙方办好有关用地手续。
3、甲方成立专门服务小组按照县保政办发[ ]41号《____工业园区管理试行办法》为乙方提供管理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受县保发[ ]14号、保政办发[ ]41号文件中规定的各项优惠。
2、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拥有企业财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
3、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付给甲方全部土地款,自付清土地款之日起,乙方方可使用该土地。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造成乙方损失的,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日完成审批的,因此延误乙方投资进度的,应相应延长乙方工作期限。
3、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付清土地款、土地出让费及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4、乙方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投资进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土地并勒令乙方退出园区。
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主要
条款相抵触。
2、若遇不可抗因素,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