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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转站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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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转站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中转站机械的正常运转,以下杂物不得进入中转站。

1、 建筑垃圾、砖头瓦块;2、 装璜垃圾、废旧铁器;3、 树枝、木棒等;

4、 有毒、有害污染物品;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或因管理不严,造成机械事故或损坏的,后果由当班管理员自己承担。

垃圾中转站管理工作质量标准考核办法

1、中转站未按规定时间开放,每次扣罚当班人20元。

2、擅自脱岗的,每次扣罚当班人20元;

因脱岗造成中转站内物品被盗或遗失的,按价赔偿,造成设备损坏的,予以待岗处理。

3、未维护好垃圾倾倒秩序的,扣罚当班人每人10元。

4、未搞好责任区环境卫生的,由责任人立即整改到位,并扣罚当班人每人10元。

5、前未清理、冲洗地槽沟的,一次扣罚当班人每人10元。

6、台帐记录不会、不实的,一次扣罚当班人10元。

中转站安全管理制度

1、 非操作人员严禁进行机械操作。

2、 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压缩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3、 压台悬空时,下面严禁站人。

4、 中转站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5、 因操作不当造成后果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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