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学校贫困生帮扶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美德,现决定在全体学校干部中开展对学困生“结对子、送温暖”活动,为学困生提供物质上、精神上援助,使他们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去求学机会,而成为未来孤立无援的社会弱势者。通过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大力支持和学困生自己的努力,促进学困生健康成长,从而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从而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扶助对象
1、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诚实谦逊,好学上进
3、经济困难,并迫切需要资助的
三、扶助方式
1、具体活动由校团队组织进行,学校干部自愿扶助,扶助名单由年级组统一安排;
2、扶助包括思想上解惑、生活上资助、学习上帮助提高。
四、扶助内容
1、思想上解惑
鉴于贫困生的家庭特殊,有的是父母长年患病,无经济来源;有的是单亲家庭,有的甚至是孤儿。他们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因而资助方要从情感上贴近他们,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许多贫困生在与同学的相处之中,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要让他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贫困是暂时的,是可以改变的,进而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真正体会到多一份努力,就会多一份收获的道理;帮扶者平时要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或弟妹一样看待,平时多与班主任、任课老师联系,经常找帮扶对象谈心。
2、生活上资助
贫困生平时的生活费用都很低,往往不能满足他们最低的生活需要,因而扶助方要适当的资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使他们安心地投入学习。
3、学习上帮助提高
一部分贫困生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往往成绩不如人意。而贫困生要在真正改变现状,提高成绩,为未来人生打好底色,就必须培养他们自己
刻苦努力、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样才能在未来社会立足,有所建树,为社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因此扶助方要从学习上去帮助,帮助他们学好功课,帮助他们掌握学习方法,使他们学会学习。
五、扶助要求
1、扶助工作自愿进行。热忱欢迎并提倡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并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2、扶助工作应保持持续性、稳定性;
3、由年级各班联合推荐学困生名单,对照帮扶条件认真审核无误后,上报团队;
4、扶助工作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帮扶与被帮扶者要互相自愿,共同做好帮扶解困工作。
中山学校
中山学校贫困生帮扶制度及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贫困生扶助工作,为学生学习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初审和申请,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陈
副组长:郝
成员:冯XX
二、资助对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扶助学生条件:老、弱、病、残等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享受扶助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学生优生扶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
子女。(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扶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扶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体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扶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扶助形式,在学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扶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扶助小组审核确定。
五、扶助资金实行贫困学生家长亲自领取并签字确认,确保专款专用,
严禁挤占、挪用。免杂费、提供教材的资金全部发给贫困学生本人。
六、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对于出现问题的严肃查处。
中山学校贫困生帮扶活动方案中山学校
中山学校贫困生帮扶制度及措施中山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