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困助学实施方案
根德乡中心小学
20__年3月1日
扶困助学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朝阳县贫困学生救助办法》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贫困学生救助长效机制,加大对因贫困而面临失学学生的救助力度,构建人人关爱教育,个个奉献爱心的和谐环境,促进全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高
副组长:张XX
成员:董、侯、夏、各小学校长
二、资金来源
上级拨付贫困生款,自愿捐助贫困生款。
三、救助原则和对象
(一)救助原则
本着“量入为出,讲求实效”、“确保义务教育,促进非义务教育”的原则,着力救助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尽力帮助非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二)救助对象
1.孤儿、烈士子女;
2.父母亲双方或单方亡故,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子女;
3.低保家庭子女;
4.进城务工贫困家庭子女;
5.因自然灾害、疾病等特殊原因造成阶段性贫困的家庭子女;
6.独生子女、双女;
7.身带残疾的贫困学生。
8.父母亲双方或单方常年生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子女。
四、救助标准和发放办法
1.救助标准:
(1)按教育局发放标准执行。
(2)在职教师每人捐助20元,领导捐助50元。
2.发放办法:
(1)上级拨付救助资金发放办法:按我乡申报救助学生名单审批后的人数、金额,签字后发放到各小学,各小学由学生或家长签字后发放到救助生手中。
(2)自愿捐助款发放办法:按本校实际收取的救助款金额,在申报的救助生档案中提取一部分数量的贫困生,以实物或现金发放。发放的实物或现金填写在贫困生申报表中。
各校把资源捐助款人员名单、贫困生发放实物或现金名单上报到中心校。
五、资金管理办法
救助贫困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一是各种渠道筹集的资金,统一管理;二是贫困学生救助资金由学校兑现给贫困生。
要建立健全贫困生档案此项工作性强,手续一定要完善增加透明度,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根德乡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