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线电视管理办法
为使学校有线电视日常管理有序化、正规化,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机房内通风状况良好,并配备空调设备。
二、机房内应配置监视器,以监视节目内容。监视器数量原则上不应低于节目套数的一半。
三、机房内悬挂XX市影视音像管理处颁发的许可证。 四、禁止利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和闭路电视系统接收、转播反动淫秽的电视节目,严格按照市影视音像管理处颁发的许可证载明的接收目的、接收内容、接收方式和收视对象范围的要求,接收和使用卫星电视。
五、使用校内闭路电视系统播放电教节目时,需经该节目教研组签字方可播出。如需对全年级直播各类讲座、家长会等活动,年级主任应提前一周预约。
六、与管理无关的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机房和使用机房内的设备。 七、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广播电视年检年审的规定,学校作为“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持证单位须每年接受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