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农村土地

农村土地

来源:九壹网
下面是一篇英语论文的开题报告范文,虽然也存在一些不足,但也反应了开题报告的格式和写法,可以吸

取一点优点。

一、论文题目:中国上市公司效绩评价体系的探讨

二、课题研究的意义

我国上市公司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截止2001年底,我国上市公司已达到1174家,总股本超过5050亿,其中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328亿,市价总值高达5.55万亿元,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8%,约有股民6800万人,约占城镇人口的40%,资本市场规模越来越大。据统计,截止2001年底,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10547亿元,实现利润1519亿元,分别占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32%和63%,国有上市公司已成为我国各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在国有资产质量上,上市公司已成为优良资产的富区,同时上市公司也成为中国人投资的主要领域。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上市公司不仅会得到更大更快的发展,而且会显示出更重要的作用。但也不 可否认,在我国上市公司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上市公司整体业绩下滑,竞争力下降,据资料反映,2001年我国上市公司加权平均每股收益为0.136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0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53%,比上年同期下降22.55%,有151家公司亏损,亏损面为12.67%,较上年又进一步扩大;二是部分上市公司内部违规现象严重,据了解,2001年有100家上市公司因各种违规问题而受到证监委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查处;一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虚增业绩,大肆“圈钱”,极大地打击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心;三是二级市场投机行为盛行,一些机构操纵股价,牟取高利,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秩序。为了解决我国上市公司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就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有效发挥的监管职能和社会的监督职能,加快建立上市公司的优胜劣汰机制,全面净化证券市

场的环境。要实现这一目标,有效的手段之一是建立上市公司的效绩评价体系。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对我国国有企业制定了效绩评价制度,并正在逐步推开,但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还没

有建立这项制度,所以本文的研究是有实际意义的。

三.本文研究的内容

本文拟从四个方面探讨上市公司效绩评价体系的建立。

第一部分主要从六个方面阐述建立我国上市公司效绩评价体系的意义,这六个方面是:

(一)有利于国家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二)有利于推动上市公司建立科学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三)有助于对上市公司经营者业绩的全面考核。

(四)有利于引导上市公司的经营行为。 (五)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形象意识。

(六)有助于投资者的理性投资。

第二部分主要从三个方面论证建立我国上市公司效绩评价体系的可行性。这三个方面是; (一) 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上市公司开展效绩评价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二) 我国上市公司现有的基础比较好,更适合效绩评价工作的开展。 (三) 有关部门、投资者、和上市公司比较支持上市公司开展效绩评价工作。 通过上述两个部分的分析论证,说明我国建立上市公司效绩评价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三部分是本文要研究的重点。提出上市公司效绩评价体系的设计方案。设想从五个方面构建上市公司效

绩评价体系框架。这五个方面是:

(一) 全面阐述和分析效绩评价体系六个基本要素的内容、作用。

(二) 重点研究效绩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是效绩评价的核心,初步思路是参照国有企业效绩评

价体系指标体系,结合上市公司现状和特征,设计上市公司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权数配置。

(三) 确定评价标准采用行业标准和评议参考标准。

(四) 制度评价方法。评价方法考虑采用工效系数法和综合判断法。 (五) 提出组织实施的方法。建议在起步由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部分是实例分析。运用本文设计的效绩评价体系对某一家上市公司2001年度效绩进行评价。

四、 本文研究的结果。

通过本文的研究,一是旨在引起社会和有关部门对建立上市公司效绩评价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是为有关部门研究和制定上市公司效绩评价体系提供参考;三是从理论和实践老感两个方面提高本

人的专业知识水平。

首页 > 专题 > 统计视角

吉林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调查报告 吉林省 www.jl.gov.cn

2009-12-01 10:40 来源:省统计局

字体显示:大中小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虽然家庭承包经营制使我国农民摆脱了贫困,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温饱有余的历史跨越;但是,经过实践,农民逐渐明白,仅靠耕种自家承包的土地,若想致富以至达到小康生活,那是异想天开。因此,农民从九十年代开始,就悄然的自发的将自家承包的土地让亲友代替耕种,然后,自己离土或离乡从事第二或第三产业,这就是初期的土地经营权流转。近些年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后,党和加大农业的投入,实施各种惠农,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随着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推进,吉林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速度加快,规模也不断扩大。如何在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探索和创新合理流转的新机制,实现土地这一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这段论述,无疑是我们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方针。为使领导掌握和了解目前吉林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现状及特点、存在的问题,以便指导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我们进行了专项调查并进行了研究和分析,供领导参考。

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及特点

吉林市辖五县(市)、四区,共有78个乡镇,1400个村民委员

会。

据农业部门统计,截止2009年6月,全市乡村人口207.7万人;承包经营的农户55.9万户;农村承包耕地总面积53.1万公顷,其中,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43.2万公顷,占农村承包耕地总面积81.4%,其他方式承包耕地面积9.8万公顷,占18.6%。

(一)土地经营权流转基本情况

据农业部门统计,截止2009年6月,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3.69万公顷,占全市承包耕地面积的6.96%;涉及户数3.74万户,占承包经营户数的6.69%。

在全部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中,家庭经营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3.55万公顷,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8.2%;涉及农户3.66万户,占已开展二轮延包家庭承包地农户的6.77%。其他方式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面积0.14万公顷,占其他方式承包耕地面积的1.4%;涉及户数768户,占其他方式承包户数4.2%。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特点

据调查,吉林市土地经营权流转有以下几个特点:

1、流转方式多元化,以转包面积居多且比重大。据调查资料显示,2009年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按流转方式分,转包(社内流转)面积最多,为2.84万公顷,占土地流转面积的77.0%;涉及农户2.7万户,占流转户数的71.6%。其次是出租(村内流转),面积为0.5万公顷,占13.1%;涉及农户0.4万户,占11.5%。再次是转让,面积为0.3万公顷,占8.0%;涉及农户0.5万户,占14.6%(列第二位)。第四是互换,面积为0.04万公顷,占1.0%;涉及户数0.06万户,占1.4%。股份制、抵押、其他合计为0.03万公顷,仅占0.9%;涉及户数0.03万

户,占0.9%。详情见表1。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情况

表一 2009年 指 标

流转户数和面积

其中:1、家2、其它经营

庭经营

户 数 (户) 流 合 转 计 3741方 式5

1、转2678包 3

2、出4302 租 3、互550 换 4、转5446 让 5、股19 份制 6、抵2 押 7、其313 他

面 户 积 数 (公(顷) 户) 36923

7

284326319

3

4835 4114 366 550 2954 5444 4 19 6 2 320 205 面 户 积 数 (公(顷) 户)

3553768 2

2752470 6

4509 188 366 0 2952 2 4 0 6 0 169 108 面 积 (公顷)1392

913

326

0

2

0

0

151

2、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多样化,流转期限2—5年居首位。吉林市土地流转年限一般为1―5年、10年不等,最长的为30年,即二轮承包期满;农户间自发流转一般在5年以下,多为口头商定租到不想租为止。亩(每公顷等于15亩)租金一般为140―240元左右,因地理位置、地质、流转用途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收益,此外更突出的是流转期限越长,收益越高,反之则低,即存在产业时间差价涨浮。从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上看,主要是三种形式,一种是农户间直接签订,多为口头协议;一种是农户与承租者签订正式合同(一般在试点村);另一种是农户与村委会签订转包或转让合同,合同后附加所涉及农户的田块坐落、面积、户主签名等,然后村委会再统一发包。

据统计,全市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按流转期限分,流转2—5年的最多,为1.5万公顷,占全部流转面积的40.3%;涉及农户1.5万户,占41.5%。其次是流转期限为1年,面积为1.2万公顷,占31.9%;涉及农户0.9万户,占24.6%。流转期限10年以上的面积居第三,为0.6万公顷,占16.7%;涉及农户0.9万户,占23.7。最后是流转期限为6—10年,面积为0.4万公顷,占11.1%;涉及农户0.4万户,占10.2%。详情见表二。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情况

表二 2009年

指 标

流转户数和面积

其中:1、2、其它经营

户数(户)

面 积 (公顷)

家庭经营

户 面 户数面 积 数 积 (户) (公顷) ((户) 公

顷)

流 转 期

合 计

3743693615

24

7

35532

768 139

2

1、1年 9211179117 11556 7

86

14334

100 230

2、2—5年 155148150008

91

6

502 557

3、6—10年 3824073728 3677 8

7

100 400

4、10年以上 8866178796 5965 2

0

66 205

3、土地流转未改变土地用途,粮食作物面积多,比重大。2009年全市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从流转用途看,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面积最多,为3.6万公顷,占96.5%;涉及农户3.6万户,占96.0%。其次是用于种植经济作物和蔬菜的面积为0.1万公顷,占3.4%;涉及农户0.14万户,占3.9%。没有发现用于非农建设用地的情况。详见表三。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用途情况

表三 2009年

指 标

流转户数和面积

其中:1、2、其它经营

户数(户)

面 积 (公顷)

家庭经营

户 面 户数面 积 数 积 (户) (公顷) ((户) 公

顷)

合 计

37436936

35532

768 139

转 用 途

15

1、粮食作物

24 7

34358

2

663 128

3

105 109

359356352516

41

3

2、经济作物和1481261377 1154 蔬菜

2

3 0

0

0

3、非农建设用0 地 4、其他

0 0

17

20

17

20

0

0

4、朝鲜族聚集的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数量大。在蛟河市乌林乡调查时了解到,朝鲜族聚集的鲜丰村78户村民,承包耕地面积66公顷;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高达62公顷,占94%;涉及农户75户,占96%。朝鲜族村民将土地转包给汉族村民,然后外出打工,2/3去韩国,其余在青岛、大连等地打工,人均纯收入在3万元左右。

二、土地流转的成果及薄弱环节

土地流转对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搞活农村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土地流转的成果

1、土地流转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增加了农民收入。据朝阳山镇朝阳山村村介绍,朝阳山村223户村民,人口1017人,土地198公顷。从2001年开始,村委会就鼓励农户走出去,把土地包给亲友。几年的实践证明,走出去的年收入万余元,种地的年收入3000—4000元。强烈的收入反差,刺激越来越多的农户把土地转包或转让,离开土地,离开家乡。近年来,村委会有组织的搞土地流转,

到目前,朝阳山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40多公顷,占20.2;涉及农户个,占28.7%。土地流转搞活了经济,提高了农民收入。全村形成了三足鼎立的经济格局,有1/3的农户做买卖(忙时种地,闲时做点买卖,),有1/3多种地兼养殖(猪),有1/3的人外出打工。农民人均纯收入从土地流转前的2000元提高到8000元。

2、大面积连片流转增多,推进了适度的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一些农业或工商企业数十亩、上百亩承包租赁农民的耕地,使土地、资金、劳力、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推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和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磐石市朝阳山镇大一步村在二轮承包中,将8.4公顷饲料地(3—4等地),分给28 户农民,每户分得几垄地,经营起来非常不便。于是,28户农合将这片地经营权以每公顷年3500元租金转让给村委会,合同期从2005年开始到二轮承包结束。之后,村委会又统一将这片地的经营权包给了种田大户。这样,既解决了农户不便经营的问题,又增加了农户的收入;同时土地向种田能手和种植(养)大户集中,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2009年全市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按经营规模上分,经营规模为1公顷的面积是2.2万公顷,占59.6%;涉及农户2.9万户了,占77.5%。经营规模为2—10公顷的面积是1.4万公顷,占38.2%;涉及农户0.8万户,占21.5%。经营规模为11公顷以上的面积是0.08万公顷,占2.2%;涉及农户0.03万户,占1.0%。

3、介入成分增多,参与流转主体多元化。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既有农户间的自发流转、乡村集体组织引导的流转,也有工商企业、个体私营老板等进入农业,承租土地经营。据统计,2009年全市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按流转对象分,以农户间流转为主体,流转面积为2.5万公顷,占68.0%;涉及农户2.7万户,占70.9%。其次为亲戚朋友,

面积为近万公顷,占27%;涉及农户0.9万户,占23.0%。向专业合作社、工商企业、其他方面流转的土地面积所占比重分别为1.6%、1.5%、1.7%;涉及农户所占比重分别为1.5%、2.2%、2.3%;虽然涉及的面积不大,但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详情见表四。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对象情况

表四 2009年

指 标

流转户数和面积

其中:1、2、其它经营

户数(户)

面 积 (公顷)

家庭经营

户 面 户数面 积 数 积 (户) (公顷) ((户) 公

顷)

流 转 对 象

合 计

3743693615

24

7

35532

768 139

2

246 535

1、亲戚、朋友 8609988355 9450

1

2、农户

5

24759

2652512445

25 0

1 0

104 366

3、家庭农场 0 0 260 568 495

0 0

4、专业合作社 565 600 285 5、工商企业 6、其他

280 340 0

0

825 568 825 879 6 741

138 151

(二)土地流转的薄弱环节。

1、部分农民对不了解,心存疑虑。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由于不知道从2008年开始,国家已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项,致使一些农民仍在暗中进行土地流转。

2、以农户间自发流转居多,有组织的土地流转仅占流转面积的十分之一。据调查统计,我市2009年在所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自发流转的面积为3.31万公顷,占全部流转面积的.5%;涉及农户3.37万户,占90.1%。乡村组织提供信息流转的面积为0.11万公顷,占3.1%;涉及农户0.08万户,占2.2%。委托乡村组织流转的面积为0.27万公顷,占7.4%;涉及农户0.29万户,占7.7%。详情见表五。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乡村服务情况 表五 2009年

指 标

流转户数和面积

其中:1、2、其它经营

户数(户)

面 积 (公顷)

家庭经营

户 面 户数面 积 数 积 (户) (公顷) ((户) 公

顷)

乡 村 服 务 情 况

合 计

3743693615

1、自发流转

24

7

32058 35532

768 139

2

81

1004

337330336311

62

0

2、乡村组织提823 113416 供信息流转

3

1128 407 5

3、委托乡村组2882722601 2346 280 383

织流转

1

9

3、法律意识淡薄,矛盾时有发生。在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农户法律观念不强,多为口头协议,或签订简单、不规范的合同,因此,发生流转纠纷。在欢喜乡了解到,某村农户间签订流转合同时,把转让写成了转包,发包方实际得的是转让金;但后来这块地被交通部门征用,征地补偿金比当时高很多,发包方后悔,要撕毁合同,但承包方不同意,而引起纠纷。类似的矛盾纠纷在其他地方也时有发生。 三、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纳入各级部门的重要日程。由于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速度明显加快,规模不断扩大,强化的指导和加强管理显得尤为重要。要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抓好典型示范,指导面上工作。协调好财政、司法、土地等有关部门,在财力、物力上给予重视支持,为土地经营权流转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管理机制,强化管理和服务。建立和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合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与质量,是搞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关键环节。县、乡(镇)两级农经管理站作为土地流转的管理机构,要深入调查,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努力做好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帮助和监督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信息、咨询、评估系统,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有序化。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具体指导帮助,及时帮助解决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土地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土地征用的管理,防止以土地流转为名,擅自改变耕地农业用途。 3、严格合同管理,规范和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经营权流转必须严格按法律程序履行合同手续,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流转主体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签订流转合同,报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备案后生效。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申报、登记、鉴证、调解制度,推行流转规划—项目论证—业主资质审查—当事人协商—签订流转合同—鉴证(公证)审核备案的流转程序,使用统一的流转合同文本,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4、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经营权流转中的作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经营权流转中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土地流转过程

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双方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对合同纠纷及时进行调解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调解工作。 5、搞好培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农村土地承包法》内涵丰富,涉及农业法、民法、合同法、仲裁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要对农村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帮助他们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相关法律、的精神实质和各项规定,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尽职尽责,搞好服务,切实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 6、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调解仲裁机制,对土地流转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对争议和纠纷进行调解、仲裁,确保流转合同按时兑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相关链接 [打 印][关闭窗口][纠 错] 责任编辑:卜金友 附 件:

据文献了解,从中国党成立至今中国党根据不同时期实行不同的土地,根据不同的土地实施不同的土地经营情况从而有效的实现了土地经营的流转。而农村土地经营流转对农村、农业的发展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充分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而且使农村的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了有效地使用。特别是,1978年以来我国实行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对满足农民生产的需求起到极大地作用。虽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我国农民摆脱了贫困,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温饱有余的历史跨越,但也不可否认,现在的土地经营对我国现在农村、农业的发展存在着一些弊端。进入21世纪许多农识到要想发家致富仅仅依靠种地是不可能实现的,于是便外出务工把自家的土地转让给亲友或让老人耕种,或者直接撂荒。这样不仅导致土地的荒废并且阻碍村镇企业以及农业经济的发展。要解决这种情况需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