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伪造证据⽤哪⼀条法律定罪
打官司其实就是打证据,⽆论是什么案件,都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民才能作出判决。如果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那么,法官伪造证据⽤哪⼀条法律定罪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官伪造证据⽤哪⼀条法律定罪《刑法》第三百九⼗九条徇私枉法罪。
《刑法》第三百九⼗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作⼈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罪的⼈⽽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事、⾏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执⾏判决、裁定失职罪】【执⾏判决、裁定滥⽤职权罪】在执⾏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法定执⾏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措施,致使当事⼈或者其他⼈的利益遭受重⼤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或者其他⼈的利益遭受特别重⼤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作⼈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为的,同时⼜构成本法第三百⼋⼗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九⼗九条 之⼀ 【枉法仲裁罪】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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