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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文件保密管理办法

来源:九壹网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文件保密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各种文件的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办法、上级部门的有关保密工作办法,结合学院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收文保密

(一)按照办法要求机要员及时收取上级单位文件。

(二)收文后及时带回机要室,严禁携带机要文件办理其他事宜。 (三)收到文件和信件要及时启封,并按密文和一般文件管理办法,进行分类、编号、登记。

(四)凡是秘密级别以上的文件,必须在当天内阅读,下班前交回机要室,以确保文件的安全。

(五)部分机要文件传阅后由机要员及时回收送回上级机要部门。 二 发文保密

(一)发文件必须严格遵守发文工作程序,反复校对经导审批后方能发文。

(二)秘密文件应按办法标明密级。打印错的秘密材料及未公开的干部任免讨论材料要及时用碎纸机碎掉。印制秘密文件过程中所形成的清样、废页、废件等应及时销毁,不得任意堆放。

(三)文件的原稿及打印好的文件、资料应放入抽屉内,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四)文件打印及复印要由打字员在复印室完成。

(五)文件印好分发前,要检查分发份数与实印份数是否相符,

防止丢失及泄密。

三文件保存保密

(一)做好文件的防火、防盗、防窃、防虫、防潮等防护工作。 (二)一切密级文件和资料应存放在专门的保密柜。 (三)凡涉及党和以及按办法不能公开的文件内容,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外散布。

(四)未经办公室主任批准,非机要员不准私自将文件带出机要室。

(五)丢失文件和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有关办法处理。

四文件传阅保密

(一) 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办法,严格按办法范围进行传阅,不准将文件内容随意泄露给他人,严防失、泄、窃密事件的发生。

(二)文件传阅一律由机要员负责。对领导阅批的文件,应根据批办意见和文件办法及时传阅,特急件当日传完,普通件七日传完。传阅时要本着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的原则,保证办文质量和效率。

(三)传阅文件要严格手续,做到送出有登记,收回要清点,文件不横传。

(四)对涉密文件,必须做到阅后及时上橱上锁,确保万无一失。 (五)传阅文件要做到勤传、勤收、勤催办,不拖、不压、不误事。传阅办理完毕后,应分类保管。

五文件借阅及复印保密

(一)保密文件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的,需请办公室主任审批方能借阅。

(二)借阅人必须在办法的时间将文件送还机要室。

(三)保密文件如需复印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在学院打字室复印,复印后将文件原件直接送回机要室。 六 机要员保密要求

(一)不得在非保密场所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二)不准在机要室会客。

(三)不得擅自或者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四)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五)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 (六)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讯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七)不得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讲话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八)不得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时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领导批准。

(九)不得在出国、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办法办理审批手

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十)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对学院的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及人员的保密工作负责,每个人都要对自己从事的工作负保密责任。

(十一)坚决同泄密行为作斗争,对已知的窃取或者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 计算机与网络管理保密

(一)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办法,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办法,切实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二)涉密信息网络要与非涉密网络物理分离,做到专机专用、专人管理。

(三)禁止在与公众网络相连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和传输党和国家的秘密信息;禁止使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拨号连接互联网。

(四)禁止使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玩电子游戏。 (五)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系统处理涉密信息。

(六)禁止将涉密载体在涉密网络与非涉密网络之间交替使用。 (七)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心,一旦发生泄密事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 文件的立卷归档保密

根据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年终机要员要将收发文件收集整理后,对需要立卷的公文按办法时间和要求立卷,并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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