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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普通的山区农民。1983年,我把分得的30亩自留山地全部种 上树苗,现在20多年过去了,昔日的荒山披上了绿装,当年的幼苗已长成了参 天大树。近日。我打算采伐一些林木,用于盖新房。但又听人说要经过有关部门 批准后方能采伐,请问,采伐自留山上的林木须经批准吗? 读者林森读者: 林森 采伐自留山上的林木确须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我国1998年4月29日 修订后的《森林法>第32条第一款和第五款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 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 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 采伐许可证。”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那是因为农村村民在自留山上植树造林, 其林木虽系谁种谁有,但其所造林木也属国家森林资源的一部分,因此,如需 采伐也须申请采伐许可证。否则,其行为也属滥伐行为。我国《森林法>第39 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 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盗伐、滥伐 林木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345条 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此可见,你在自留山所植的林木,其产权虽然归你所有,但植树造林毕 竟与其它种植不一样,因为你所造之林也属于国家森林资源的一部分,需要采 伐时,必须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乡、镇依照有关规定审核 发放采伐许可证后,方能按照采伐许可证上所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进 行合理采伐,采伐后还必须更新造林,其面积和株数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和株 数。否则,那就违法了。 叶和礼连水燕(201) I I■12l.-. 2oo6.第8捆/:R村财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