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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语法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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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概说

语法的继承和发展

1、语法的继承性和稳固性。例句: ①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易经》) ②癸卯卜:“今日雨?其自东来雨?其自南来雨?其自西来雨?其自北来雨? ③丁卯卜,王獲大鱼。(《卜辞通纂》 以上古文句子语序: 主→谓;述→宾;状→述 2、发展变化,例如:

“也”字→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注:现代汉语没有一个词可与之对应。 宾语前置→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定语后置→求人可使报秦者,未得。

词类的划分

▲词类是词在语法上的分类。根据词与其他词的结合能力以及在句子中充当的结构成分。 ①根据有无结构能力,把词分外叹词和叹词以外单位词(实词、虚词) ②根据能否充当句子结构成分,分为实词和虚词两类。

③根据语法功能,实词分为: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代词、副词。 虚词分为:连词、介词、语气词、助词。

主要实词的语法功能

㈠名词:表示人、事物或者时间、地点名称的词叫做名词。

A、名词的组合能力。

1、名词能接受数量词的修饰。例句: ①佗临死,出一卷书与狱吏。(三国志魏书方技传) ②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荀子·宥坐) 2、名词能受形容词的修饰。例句: ①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论语) ②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左传) 3、名词能接受名词、代词的。例如: ①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左传) ②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论语)

4、名词不能接受副词的修饰,因此,名词前一旦出现副词,该名词即临时活用作与其义相关的动词。 ①晋灵公不君。(《左传·宣公二年》) ②距关,毋内诸侯,秦地可尽王也。(史记)

注:名词前有副词修饰时,这些名词都临时改变词性,活用为动词。

5、名词不能带宾语,因此名词后一旦出现宾语,该名词便失去名词的特点,活用为动词。 ①左右欲兵之。(史记) ②父曰:“履我。”良业为取履,因长跪而履之。 B、名词在句子中充当的结构成分。

文言文中的名词在句法功能上与现代汉语基本相同,一般可以充当句子中的主语、宾语和定语。可以在判断句中作判断谓语。例如: ①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左传·鲁僖公四年)

注:名词“齐侯”作主语,国名“蔡”作动词“侵”的宾语“诸侯之师”是名词性词组,作介词“以”的宾语,名词“诸侯”作名词“师”的定语。 ②孔子,布衣。(史记·孔子世家)

注:名词“布衣”在该判断句中作判断谓语。 ③晋侯使賈华伐屈。(左传·僖公六年)

注:名词“晋侯”在句中作主语 ,名词“贾华”在句子既作动词“使”的宾语,又作动词“伐”的主语。名词“屈”作动词“伐”的宾语。 C、名词的活用(略)

㈡动词:表示人或事物的动作行为、心理活动、发展变化以及其他活动现象的词。

A、动词的组合能力。

1、动词接受副词的修饰。例如: ①蔡溃,遂伐楚。(左传·僖公四年)

②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孟子·梁惠王上)注:副词放在动词前作状语。

2、动词前能加能愿动词,以表示动作行为的意愿和可能。例如: ①以此众战,谁能御之?(左传·僖公四年) ②鱼不长尺不得取;彘不期年不得食。(淮南子·主术训) —鱼长不到一尺,不能捕杀;猪养不到一年,不能吃。 ③臣愿奉璧往。(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3、古汉语中,及物动词的后面可以加带名词或代词,用为宾语。例如: ①孟子见梁惠王。(孟子·梁惠王上)见:拜见 ②孔子不见,归孔子豚。(论语)归:馈赠

4、古汉语中的动词,能与特殊的指示代词“所”结合为所字词组。例如: ①庸主赏所爱而罚所恶。(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②圣人以治天下为事也,必知乱之所自起,焉能治之。(墨子·兼爱) B、动词在句子中能够充当的结构成分。

1、充当述语、谓语(可带宾语,可不带宾语) ①十年春,齐师伐我。 注:“齐师”是主语,“伐”是述语,“我”是宾语。 ②圣人知治国之要。(商君书·农战) ③庄子钓于濮水。(庄子·秋水)

注:名词“庄子”作主语,介宾词组“于濮水”作补语,动词“钓”作述语。 ④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2、古汉语中动词还可以直接放在谓语动词之前,作状语,表示动词行为的手段、方式或状态。例如:

①魏武闻之,追杀此使。(世说新语) ②单于素闻广贤,令曰:“得李广必生致之。”

—单于向来听说李广贤德,就命令(他的部下)说:“抓到李广,一定要活着把他送来。” ③(冯谖)驱而之薛。(表示“之”的方式)

3、在古汉语中,动词还可以不用任何助词的帮助,直接放在名词前,起修饰的作用,充当定语。例如:

①民有饥色,野有饿莩。(孟子·梁惠王上)

②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鹑兮?(诗经·伐檀) “饥”、“饿”分别放在名词“色”和“莩”之前作定语,起修饰的作用,两个分句中

的“有”字充当谓语。

4、充当补语(有争议)上册123页,例如: ①饿死(《盗跖》)注:内动词“死”作补语。 C、特殊活用(略)

㈢形容词:

A、形容词的组合能力:

1、形容词的前面可以有副词的修饰或。例: ①其新孔嘉,其旧如之何?(《诗经·豳风·东山》) ②臣之罪甚多矣。(《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③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庄子逍遥游) 2、形容词的后边可以直接带副词。 ①君美甚。

②则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

——那么,我这个差使的不幸,不如恢复我缴纳赋税的不幸来得厉害啊。 B、形容词在句中充当句子结构成分:

1、形容词可以修饰动词,用作状语。如: ①项羽大怒,使当阳君等出关。(《史记·项羽本纪》 ②急击勿失!(同上)急:赶快。击:攻打。 2、形容词用在名词前修饰,用作定语。例如: ①大都不过三国之一。(左传) ②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礼记·学记) 3、形容词作谓语。例如: ① 王者不贵、士贵(《颜斶说齐王》) ②厚我之情深,济物之意浅。(范缜·神灭论) 4、形容词用在谓语后,作补语。例如: ①(子)何得车之多?(庄子·曹商使秦)

②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韩非子·和氏)

注:例①形容词“多”放在谓语“得”之后,补充说明“得”的数量;例②中形容词“悲”放在谓语“哭”之后,补充说明动词“哭”的程度。 C、形容词的活用(略)

㈣数词的句法特点

1、数词作定语

⑴数词直接放在名词前作定语。例如: ①太行、王屋二山,方圆七百里,高万仞。(列子) ②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将进酒) ⑵作定语的数词放在名词后面,起修饰的作用。 ①吏二缚一人诣王。(晏子春秋) ②命子封率车二百乘以伐京。 2、数词作状语。例如: ①齐人三鼓。(左传·庄公十年) ②凡六出奇计。(史记·陈丞相世家)

注:这里的“三次”是补充说明动词“击”的次数的,为什么不说它是补语呢?因为我们分析一个句子的立脚点是在文言文上,而不是在译成现代汉语以后的句子上。从文言文出发,数词在动词前,所以是状语。

3、数词作谓语

①君子道者三,我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论语·宪问) ②顺于民心,所补者三。(论贵粟疏) ③鲁仲连辞让者三。

注:在数词谓语与主语之间,用助词“者”隔开,“者”只起语法作用,无实在意义。 4、数词的活用(略) 汉语的词、词组、句子

△词是句子中能够自由运用的最小的语言单位。

▲词和词按一定的联系、通过相应的形式组合起来的语言单位,就是词组。它在意义上和语法上能搭配而没有句调,是比词大的、能直接构成句子的语言单位。有时又称为短语。有时也称为某某结构。

▽组合在词组里的词或词组叫做结构成分。 ▴句子是具有句调、能够表达一个相对完整的 意思的语言单位。

▼结构成分进入句子,即在句子中占据一定的语法位置,就是句子的结构成分,即所谓的句法成分,或称句子成分 。句法成分由词或词组充当。 ▲根据词与词构成的关系,词组有以下几种: 1、主谓结构 2、述宾结构 3、述补结构 4、偏正结构 5、平列结构 6、同位结构 7、连谓结构 8、虚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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