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来源:九壹网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保证煤矿安全正常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防止重大水患事故发生,必须认真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

2、对雨季洪水可能进入井下的各种通道以及已破坏的防隔水煤柱等必须彻底治理。

3、每年年初应当编制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防治水制度,掘进巷道每隔60—80米用瞬变电探测一次,对已形成的回采工作面用坑透仪进行探测,并对有探测的异常区进行钻探验证。

5、在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除积水后进行;如无法排除积水,必须编制设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6、井巷揭穿含水层、地质构造带前,必须编制探放水和注浆堵水设计。

7、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点或地段,必须进行水温、水量、水质等地下水动态和松散含水层涌水含砂量综合观测和分析,防止滞后突水。

8、水仓进口处应当设置箅子,水仓的空仓容量应当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

9、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应当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前应当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当井下巷道穿过与河流、湖泊 、溶洞、含水层等存在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时,应当探水前进。

11、当回采工作面内有导水的断层、裂隙或陷落柱时,应当按照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也可以采用注浆方法封堵导水通道。

12、探水钻孔除兼作堵水或者疏水用的钻孔外,终孔孔经一般不得大于75mm。

13、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时,探放水钻孔呈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布置。

14、探放老空积水的最小超前钻距不得小于30米,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米。

15、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防隔水煤(岩)柱。矿井以断层分界的,应当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