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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施工图审查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项目各专业主要问题
一、勘察专业
1.勘察作业量不满足规范。勘探时未在地层变化较大地段加孔查明其变化;布置的波速试验孔数量偏少,不能满足每栋高层建筑不得少于1个波速孔的规范要求;粘土中未做有关的膨胀土试验;砂土(碎石土)、薄层淤泥质土中未取土样试验(仅做了原位测试),土层定名依据不足。
2.岩土参数不全,持力层建议不正确。有地下室的勘察报告中未提供各层土桩的抗拔系数或抗浮锚杆设计参数;提供的基坑支护设计参数中缺填土层设计参数;建议中等液化的土层作为天然地基持力层。
3.图件表达不规范。剖面图中缺动探指标和岩(土)取样位置;剖面图中缺地层号、图例混乱;平面图中划分的场地类别界线不清晰。
二、建筑专业
1.消防设计不符合规范。疏散楼梯净宽度不足1100,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1要求;封闭楼梯间顶部未设计面积不小于1平米外窗,不符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第3.2.1条要求;房间外窗排烟面积不足2%,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5.3条要求;建筑专业和暖通专业自然排烟设计不一致。
2.无障碍设计不符合规范。疏散门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门侧边预留空间不足,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第6.6.2条要求。
3.住宅安全设计不符合规范。外廊位于架空层上方,在底层平面中未设计防止人员接近外廊正下方区域的阻隔措施,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第6.5.2条要求;防护栏杆防攀爬设计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第5.6.2条、第6.1.3条要求。
三、结构专业
1.计算不正确。荷载取值不符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第5.1.1条规定,如人员密集的走廊活荷载取值3.5kN/m2;电梯吊钩荷载未计入;框架结构计算时角柱未定义,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2.6条要求。
2.计算、验算缺漏。框架结构的楼梯构件与主体结构整浇(未设置滑动支座)时,未计入楼梯构件对地震作用及其效应的影响,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1.15条要求;梁、板裂缝验算未按结构所处环境控制或没有进行裂缝验算,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3.4.5和3.4.1条要求,如二a类环境,梁裂缝宽度大于0.2mm;框架短柱未见剪跨比验算;基础设计等级为甲、乙级未见沉降验算。
3.引用废止标准。设计总说明中引用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不是有效版本,如《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 8-2007、《建筑物抗震构造详图》11G329-1等已作废。
四、给排水专业
1.设计存在安全隐患。中小学内的消火栓箱未在设计说明中注明应采用不易破碎的玻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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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消防水箱进水管采取的防回流污染措施不满足规范要求。
2.执行不到位。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未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建筑,未利用可再生能源制备生活热水;绿色建筑设计专篇缺少或不完善。
五、电气专业
1.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总线短路隔离器未隔离电源总线;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箱未设置主电源供电检测线,不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第3.6.7条规定;
2.节能设计不符合规范。能耗检测系统设计不到位,公共建筑未应按照明插座、空调、电力、特殊用电分项进行电能监测与计量,不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6.4.3要求。
六、暖通专业
1.节能设计不符合规范。设计说明中分体空调能效限值未采用《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数据; 设计说明中多联机IPLV限值不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设备表中未标明IPLV值。
2.消防设计不符合规范。地下一层加压送风管穿越非机动车库防火分区隔墙处2.0m范围内风管耐火极限1.0H,低于前室隔墙耐火极限要求,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3.5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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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风设计不符合规范。幼儿园无外窗消毒间未设计通风设施,教学楼化学实验室未进行通风设计或明确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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