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 版本及修订 A/0版 第0次修改 生效日期 2011年月日
IPQC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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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 版本及修订 A/0版 第0次修改 生效日期 2011年月日
IPQC工作流程
1.0目的
为规范IPQC工作程序,使生产更流畅,特制定本流程。 2.0范围
所有机种生产加工过程的品质控制。
3.0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对生产产品作自检,及不良品的返工。
3.2 IPQC负责对整个产品制造过程中影响到产品品质的各环节与因素的检验,以及对异常状况的反馈,并要求改善及后续效果的追踪、验证。 4.0工作程序 3.1 生产前准备
物料上线后,IPQC根据生产《物料清单》、《作业指导书》核对物料规格型号、外形尺寸、标识等是否符合要求。 3.2 首件检查
各工序生产的首件制品,经作业员自检及生产班长确认合格后,交由IPQC作进一步检验。IPQC判定检验合格方可进行下一步生产。检验不合格时,返回该生产工序,重新调试制作,直至合格为止。 3.3 巡检
IPQC每隔2小时对各生产工序品质状况进行巡回检查,发现不合格项目时,IPQC应及时对作业人员之不规范操作予以纠正,必要时发出《不合格品报告》,通知各相关部门人员共同检讨改善措施。 3.4 完工检
产品完成生产后,IPQC按标准抽样水准抽取适量制品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时,对整批制品进行明确标识并隔离,生产制造部门需重新全检此不合格批制品,不良品联络维修组维修或返工。IPQC再次检验时,需提高抽样水准进行检验。判定检验合格的制品方可向质检部OQC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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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IPQC流程图
IPQC流程图 责任部门/单位 流程图 输出文件 生产部 制造 制作首件 重新调试 首件检验 生产部IPQC 质检部 产品部 工程部 《IPQC首件检验报告》 《首检/巡检/完工检记录表》 《不合格品报告》 批量生产生产部 制造 《生产日报表》 生产部 制造 生产部IPQC 质检部 产品部 工程部 生产部 制造 巡检 改善对策 《首检/巡检/完工检记录表》 《不合格品报告》 继续生产 《生产日报表》 生产部IPQC 生产部 制造 生产部IPQC 质检部 完工检 《首检/巡检/完工检记录表》 《QC日报表》 报OQC检查 《报检单》 第 3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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