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关注册登记,进入海关系统,取得海关进出口代码,以备进出口报关时调用;
2、备案,刻“报关专用章”一枚;
3、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取得检疫备案代码;
4、中国电子口岸备案,将海关、检疫、外管局和国税等几个部门的数据联网,进口付汇及出口申请核销单、收汇和退税时所用; 5、外汇管理局取得外汇帐户开立许可,并出口备案; 6、国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
如果进行加工贸易还要进行相关的登记和审批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海关注册应提交的单证 1、《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doc》、《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doc》(请参阅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doc)
2、商务部门出具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外经贸部门出具的批复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
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递交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人民币基本户)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7、企业章程复印件(非法人企业免递交)
8、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证明复印件(工商注册地的房产证、土地证或租赁证明及租赁房屋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9、企业法人(或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 10、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单证 注意事项:
1、所有单证均为A4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第2-6项需验证原件。
2、所有表格需用计算机打印。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背面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请准备袋式插页夹(20页),将单证按顺序插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