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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协议

来源:九壹网


保 函 协 议

甲方(保函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 乙方:

住所: 负责人:

传真:

合同编号:

邮政编码: 电话: 邮政编码: 电话:

甲方因参加 的需要(相关合同/文件名称及编号为 ),申请乙方为其出具保函。乙方经审查,同时出具保函,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出具 为受益人、保证期间为 、币种为 金额(大写)为 、保证方式为 的 保函。

第二条 甲方为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向乙方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开户银行名称、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二)接受乙方对有关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三)保函有效期间,甲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对乙方偿债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四)保函有效期间,甲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址、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变更等事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五)保函有效期间,甲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等足以影响保函担保项下债务清偿的情形,应当提前30日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并按乙方要求落实保函项下债务的清偿及担保。

甲方违反以上任何一项承诺,乙方均可提前向甲方主张权利或采取其他措施。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担保,作为乙方出具上述保函的反担保(对选定的项在□内用“×”标示):

□乙方为质权人、 为出质人。出质人应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动产质押)合同》;

□乙方为质权人、 为出质人。出质人应与乙方签订《反担保(权利质押)合同》;

□乙方为抵押权人、 为抵押人。抵押人应与乙方签订《反担保(抵押)合同》;

□乙方为受益人、 为保证人。保证人应向乙方出具《反担保函》。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缴存币种为 金额(大写)为 的保证金,作为保函项下的专项支付资金。自缴存之日起至乙方保证责任消灭之日止,甲方承诺不支用该存款,乙方有权拒绝从该保证

金中支付与保函无关的款项。

第四条 当受益人按保函约定向乙方索偿时,乙方在审查有关索赔文件或证明,确认符合保函约定的索赔条件后,无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即可对外付款,且该付款行为不受甲方与受益人之间基础合同纠纷的影响。

第五条 保函有效期间,受益人按照保函所列索赔条件要求乙方支付保函项下金额时,乙方可采取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

1、直接从甲方在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支付;

2、当甲方帐户中的资金金额不足支付时,通知甲方缴足存款对外支付; 3、通过实现反担保权利予以支付; 4、乙方自行垫付。

乙方采取上述任何方式支付,无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对此也无任何异议。 第六条 保函有效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乙方因履行保证责任或因保函而产生的其他责任需要垫付资金的,自垫付之日起,乙方有权按逾期贷款利率向甲方计收垫付资金利息,逾期利率为 ;乙方垫付资金后,有权向甲方追偿或通过实现上述反担保债权垫付资金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相关费用。

第 乙方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保证责任消灭之日止,向甲方收取保证费用,费率为 ‰,收费币种为 ,保证费用总金额为(大写)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证费用的方式为: (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二)分次向乙方支付:

1、 年 月 日 支付金额 ; 2、 年 月 日 支付金额 ; 3、 年 月 日 支付金额 ; 4、 年 月 日 支付金额 ; 5、 年 月 日 支付金额 ; 有关保证费用的其他未尽事宜,甲方同意按乙方费率表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后,乙方为甲方出具保函:

1、本协议书正式生效;

2、本协议项下的反担保已经生效; 3、甲方按照本协议第八

条的约定支付了保证费用;

4、属需要报批的对外保证的,该项保证已按照有关规定报经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

5、 。 第十条 具备本协议书第九条约定的条件后,因甲方或受益人的原因,乙方未能出具保函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手续费(币种、金额大写) 。

第十一条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与保函受益人变更保函项下合同或协议内容。

第十二条 保函有效期间届满或保证义务履行完毕,甲方应将保函收回并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 二、 三、 四、 第十四条 本协议第三条项下的《质押合同》、《抵押合同》或《反担保函》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起诉。

(二)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 声明条款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应本协议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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