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长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我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幼儿园稳定和谐。按照“分级管理”、“一岗双责”的原则,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园长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时刻把幼儿安全放在幼儿园工作的第一位。 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确保园内幼儿的安全是园长的首要责任。 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按岗位责任制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条例。 三、督促保教人员认真做好幼儿安全工作,坚持深入保教第一线,随时检查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求保教人员组织幼儿活动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视线一刻也不能离开幼儿。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带领教师严格遵守《屯溪区东方智能婴幼园教师行为规范守则》。
四、加强园门的管理,幼儿入园后要锁好园门,要防止幼儿随便跑出园外,外人或家长来访要经允许方可进入。
五、一定要防止接错、漏接幼儿的现象发生。防止有恶性的拐走幼儿事故发生。
六、下班要关灯、关水、断电、关好窗、锁好门,要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发现隐患及时排查。保管好园内贵重物品。
七、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妥善处理后,要分析事故原因查清责任,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纪律责任,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幼儿园园长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适用时间为: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法人签名:                                  园长签名: 幼儿园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