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DB33/T?379的本部分明确了公益林建设的主要术语、对象;规定了公益林建设程序、内容、类型、重点、分区和建设区域划定、保护等级划分,并提出了公益林成林标准和建设质量评价标准,以及公益林利用的指导性、原则性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全省公益林建设与经营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LY/T?2084-2013?国家级公益林区划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益林?non-commercial?forest(NCF)?
又称生态公益林,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存种质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公益性、社会性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3.2?
公益林建设?NCF?construction?
按照一定建设程序与建设标准,对现有公益林和规划用于公益林的土地进行营造、经营和管理的过程。?
3.3?
公益林建设工程?NCF?construction?project?
利用林学、生态学和生态系统控制工程学原理,按基本建设工程的要求组织规划、设计、施工和检查验收的公益林建设项目,包括公益林的营造、经营和管理,以及林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4?
特殊保护地区?special?protected?area?
生态地位极端重要和生态环境极端脆弱的区域。实行严格保护,完全保持自然状态,长期全面封禁,不应开展一切生产经营等人为干扰活动。?
3.5?
重点保护地区?key?protected?area?
生态地位非常重要和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的区域。实行全面封禁或定期全面封禁,严格采伐、开垦、放牧等人为干扰和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3.6?
一般保护地区?general?protected?area?
生态地位比较重要和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区域。实行一定措施,在普遍封管的基础上,经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进行一些以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或改善生态功能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抚育、更新采伐等森林经营活动。?
3.7?
公益林地区划?NCF?zonation?
根据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需要,按照一定技术标准和程序界定公益林地的过程。?
3.8?
公益林营造?NCF?forestation?
借助天然或人为措施形成公益林的过程。主要包括封山育林、人工造林二种营造方式。?
3.9?
生态经济型公益林?ecological-commercial?forest?
以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兼顾经济效益,选用生态经济树种营造,能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及经济性产品的森林。?
3.10?
封山育林?setting?apart?hills?including?area?for?tree?growing?
对具有天然下种或萌蘖能力的疏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灌木林地实施封禁,保护植物的自然繁殖生长,并辅以人工促进手段,促使恢复形成森林或灌草植被;以及对低质、低效有林地、灌木林地进行封禁,并辅以人工促进经营改造措施,以提高森林质量的
一项技术措施。?
3.11?
生态重要性?ecological?importance?
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森林生态系统以及需要提供森林环境保护的濒危动植物种类和人类社会设施的重要程度。用生态重要性等级表示,分为极端、非常、比较和一般四个等级。?
3.12?
生态脆弱性?ecological?fragility?
森林生态系统一经破坏后就难以恢复良性生态环境以及生态环境极易因自然条件改变而造成偶发或多发性自然灾害的程度。用生态脆弱性等级表示,分为极端、非常、比较和一般四个等级。?
3.13?
季内降水变率?rate?of?quarterly?precipitation?change
近三年一个季度内最大一次降水量与最小一次降水量之差与最大一次降水量之比,用百分比表示。?
3.14?
裸岩率?rock?coverage?
林地上裸露岩石遮盖地表面积与总面积之比,用百分比表示。?
3.15?
土壤侵蚀程度?degree?of?soil?erosion?
土壤遭受侵蚀过程中所达到的不同阶段,根据土壤剖面中A层(表土层)、B层(心土层)及C层(母质层)的丧失情况加以判断。?
3.16?
植被盖度?vegetation?coverage?
地面上所有植冠(含乔木、灌木、草木)覆盖面积与总面积之比,用百分比表示。?
3.17?
林木混交比?mixed?species?percentage?
单位面积林地上,乔木层混交树种的株数或面积与实际总株数或面积之比,用百分比表示。?
3.18?
林木均匀度?tree?evenness?
林地上立木分布的均匀程度。分为均匀、较均匀、不均匀三级。?
3.19?
林隙?gap?
又称林窗、林中空地,指直接处于林冠层空隙下,仍保持森林环境特点的空地面积,或称为实际林隙(actual?gap),面积在25?㎡~666?㎡之间。?
3.20?
群落层次结构?phytocenosium?structure?
森林群落的最大结构单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群落的外貌特征和群落类型位置。一般分成乔木层、灌木层(盖度>20%)、草本层(含小灌木,盖度>20%)和苔藓地衣层四个基本层。乔木层如符合下列条件可分为主林层和次林层二个层次:主林层、次林层平均高相差20%以上;主林层郁闭度>0.3,次林层郁闭度>0.2。?
具有乔灌草层且乔木有二个以上层次时称为群落复杂结构;乔灌草层同时具备时称为群落完整结构;缺少灌木或草本层时称为群落简单结构。?
3.21?
生态疏伐?ecological?thinning?
为使森林形成林冠梯级郁闭,林内大、中、小立木都能直接接受阳光,诱导形成复层异龄林,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防护功能而进行的一种综合抚育方法。?
3.22??
景观疏伐?forest?landscape?thinning?
按森林美学的原理,对风景林进行改造或塑造新的森林景观,创造自然景观异质性的一种抚育方法。?
3.23?
低效林?low?efficiency?stands?
因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公益林效能低下的森林。其中,在自然状态下因立地条件较差或生长环境恶劣而自然形成的低效林为原生型低效林;因人为干扰或种质低劣、经营管理不当而形成的低效林为经营型低效林。?
3.24?
效应岛?effect?island?
利用边缘效应原理,在林隙内人工栽植阔叶树或针叶树,与原有林分呈岛状镶嵌分布的复合森林群落结构。?
3.25?
效应带改造?improvement?of?effect?belt?
根据生态演替和边缘效应原理对低效林进行的一种不等带间隔改造方式。通过开拓效应带、改变下垫面、抚育保留带,使得森林的边缘效应得以充分发挥,从而形成有序带状混交格局。?
3.26?
物种多样性?species?diversity?
单位空间或地段内生物物种的多样化程度。包括所有植物、动物、微生物种类,可用物种丰富度表示,也可用多样性指数和均匀度指数表示。?
3.27?
林带完整度?degree?of?forest?belt?fully?
林带的完整程度。分为完整、较完整、不完整三级。用林带的断口长度与林带总长度的百分比值测算完整度,≤5%属完整;6%~15%为较完整;>15%的为不完整。?
3.28?
疏透度?degree?of?porosity?
也称透光度,林带的林缘垂直面上透光孔隙的投影面积与该垂直面上林带投影总面积之比,用10分法表示。?
3.29?
枯枝落叶层?litter?layer?
也称死地被物层,覆盖林地表面的森林凋落物层。其成分和积累与林内植物种类、凋落量以及分解速度有关,用平均厚度(cm)表示。?
3.30?
林地水利?forest?land?water?conservancy?
在林地内采用的灌溉、蓄水、理水、泄洪、防涝等基本水利措施。?
4?建设对象?
4.1?现有界定为公益林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4.2?根据法律规定、相关和生态建设需要,由县级以上调整为公益林建设的其它土地。?
5?建设程序?
5.1?工程建设程序?
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的公益林建设项目,以项目为单位,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项目策划和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建设项目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作业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等),组织施工作业、竣工验收与后评价。施工过程应分级、分阶段进行技术质量监督,并由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中介机构对建设、竣工验收、后评估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理与评估,为主管部门的验收和后评价提供依据。?
5.2?一般建设程序?
在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由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以部门、团体、群众组织和个人承包的形式参照工程建设程序建设。?
6?建设内容?
6.1?营造?
包括种苗准备、林地处理、播种栽植、成林验收等阶段。营造形式主要分为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等。?
6.2?经营?
对现有林和合格的新成林进行经营管理直到森林与林木更新的过程,包括对生态经济型公益林利用。经营措施主要分为管护、抚育、改造和更新等。?
6.3?配套基础设施?
主要包括森林管护、林地水利、固土护坡、营林基础设施建设等。?
6.4?管理?
主要分为经营管理、管理机构与队伍、监测与评价体系、技术档案管理和法规体系,以及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等方面。?
6.5?特殊保护性建设?
对需要作为整体或系统工程建设的公益林建设项目。如自然保护区(含自然保护小区、点)、森林公园、母树林、种子园、城镇绿化美化工程、绿色通道等特殊保护性建设。?
7?建设类型?
7.1?主导功能分类?
7.1.1?防护林?
防护林包括以下二级林种:?
a)?水源涵养林,含水源地保护林、河流和源头保护林、湖库保护林等;?
b)?水土保护林,含护坡林、侵蚀沟防护林、林缘缓冲林、山帽林(山脊林)等;?
c)?防风固沙林,含防风林、固沙林、挡沙林、海岸防护林、红树林等;?
d)?农田防护林,含农田防护林(林带、片林)、农林复合经营林等;?
e)?护路林,含铁路防护林、公路防护林等;?
f)?护岸林,含渠旁林、护堤林、固岸林、护滩林、减波防浪林等。?
7.1.2?特种用途林?
特种用途林包括以下二级林种:?
a)?国防林,含国防设施屏蔽林等;?
b)?实验林,含科研实验林、教学实习林、科普教育林、定位观测林等;?
c)?母树林,含母树林、种子园、子代测定林、种质资源和基因保存林等;?
d)?环境保护林,含城市及城郊结合部森林,工矿附近卫生防护林,厂矿、居民区与村镇绿化美化林等;?
e)?风景林,含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度假区、狩猎场、城市公园、乡村公园及游览场所森林等;?
f)?名胜古迹和纪念林,含历史与遗址保护林、自然与文化遗产地森林、纪念林、文化林、古树名木等;?
g)?自然保护林,含自然保护区森林、自然保护小区森林、地带性顶极群落,以及珍稀、濒危动物栖息地与繁殖区,珍稀植物原生地和具有特殊价值森林等。?
7.2?保护等级分类?
7.2.1?一级保护公益林:位于特殊保护地区或重点保护地区内,实行长期封禁管护的公益林。?
7.2.2?二级保护公益林:位于重点保护地区或特殊保护地区、一般保护地区内,实行全面封禁或定期全面封禁的公益林。?
7.2.3?三级保护公益林:位于一级、二级保护等级范围以外、实行普遍封管的公益林。?
8?建设分区?
全省划分为浙东北平原绿化农田防护林区、浙西北山地水源涵养林保护区、浙中丘陵盆地森林生态治理区、浙南山地森林生态保护植被恢复区、浙东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区等五个生态公益林建设类型区域,各区域的范围、特征和建设方向执行附录A规定。?
9?建设重点?
9.1?特殊保护地区?
9.1.1?生态地位极端重要地区?
生态地位极端重要地区包括:?
a)?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
b)?未经人为干扰的地带性顶极群落;?
c)?国家Ⅰ级、Ⅱ级保护植物集中分布的原生地;?
d)?国家Ⅰ级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繁殖地;?
e)?具有国际或国家意义的自然与文化遗产地及周围的森林,历史性和具有特定意义的纪念地森林;?
f)?国防与军事禁区;?
g)?流程1000?km以上河流及一级支流和具有特殊地位河流的源头汇水区。?
9.1.2?生态环境极端脆弱地区?
生态环境极端脆弱地区包括:?
a)?山体坡度在46°以上的地段;?
b)?季降水变率70%以上地区;?
c)?土壤侵蚀达到严重侵蚀程度(侵蚀模数在8000?t/km2·a以上)的地区;?
d)?潜在重力侵蚀(塌方、滑坡、泥石流)严重的地段;?
e)?沿岩质海岸线第一层山脊以内地区;沿沙质海岸线向内200m以内或泥质海岸线向内100m以内地段;?
f)?高山湿地的集水区。?
9.2?重点保护地区?
9.2.1?生态地位非常重要地区?
生态地位非常重要地区包括:?
a)?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
b)?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与实验区;?
c)?省级重点保护植物集中分布的原生地,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与繁殖地;?
d)?干扰程度较轻且集中连片的原始林;?
e)?大中型城市及城乡结合部;?
f)?流程500?km以上河流及一级支流的源头汇水区,以及流程1000?km以上河流及一级支流上游两岸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以内地区;?
g)?库容1亿m3以上的水库、湖泊周边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以内或平坦地区500m以内地区;?
h)?山区国道及干线铁路两侧山坡或平坦地区6?m~12?m以内地段;省级公路两侧山坡50m以内,平坦地区4?m~10m以内地段;?
i)?城镇饮用水源区。?
9.2.2?生态环境非常脆弱地区?
生态环境非常脆弱地区包括:?
a)?山体坡度36°~45°的地段;?
b)?季降水变率50%~69%地区;?
c)?地表侵蚀达到强度侵蚀程度(侵蚀模数5000?t/km2·a?~8000?t/km2·a)的地区;?
d)?石质山区及岩石裸露程度>40%的地区。?
10?建设区域划定?
10.1?国家级公益林建设区域?
10.1.1?钱塘江(含南源兰江的东源金华江和西源衢江)、瓯江等重要江河干流源头,自源头起向上以分水岭为界,向下延伸20km,汇水区内江河两侧最大20km以内的林地;长江一级支流黄浦江(含东源东苕溪和西源西苕溪)等流域面积1000000?hm2以上的一级支流源头,自源头起向上以分水岭为界,向下延伸10km,汇水区内江河两侧最大10km以内的林地。?
10.1.2?钱塘江(含新安江、富春江、兰江、衢江、金华江)、瓯江等重要的江河干流两岸,以及河长在300?km以上,且流域面积在200000?hm2以上的一级支流两岸(含长江一级支流黄浦江干流东苕溪和西苕溪两岸),干堤以外2?km以内从林缘起,为平地的向外延伸2?km,为山地的向外延伸至第一重山脊的林地。?
10.1.3?天目山、清凉峰、乌岩岭、古田山、凤阳山――百山祖、九龙山、大盘山等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的林地。?
10.1.4?太湖等已列入《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重要湿地名录和湿地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且面积在5万hm2以上、有林地面积占该湿地陆地面积50%以上、不属于流域、山体等类型的重要湿地和新安江水库、滩坑水库、湖南镇水库、珊溪水库、紧水滩水库、富春江水库、长潭水库等库容在6亿m3以上的水库周围2?km以内从林缘起,为平地的向外延伸2?km、为山地的向外延伸至第一重山脊的林地。?
10.1.5?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红树林、海峡西岸第一重山脊临海山体的林地。?
10.1.6?国防军事设施周围(包括国防战略公路两侧)的林地。?
10.1.7?国家试点地区的其他不符合上述区位条件的国家级公益林。?
10.2?省级公益林建设区域?
10.2.1?经省级、县级批准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包括自然保护小区),以及其它分布有省级以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林地。?
10.2.2?经、省批准的自然与人文遗产地内的森林、林地。?
10.2.3?城镇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地集水区范围内的森林、林地。?
10.2.4?流程80km~500 km的河流干流、一级支流源头20km以内汇水区,或流程500km以上河流的二级支流源头10km以内汇水区的森林、林地,?以及两岸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以内或平地500m范围内的森林、林地。?
10.2.5?库容在1000万m3~6亿m3的水库、湖泊周围集水区范围内或平地500m范围内的森林、林地。?
10.2.6?国铁、地方铁路、国道(含高速公路)、省道、干线河流两侧第一层山脊线以内或平地100?m范围内的森林、林地。?
10.2.7?经、省批准的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森林、林地。?
10.2.8?大中型城市及城乡结合部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线范围内的森林、林地。?
10.2.9?山体坡度在36°以上,土层瘠薄、岩石裸露(岩石露出地面50%以上)、森林采伐后难以更新或森林生态环境难以恢复的森林、林地。?
10.2.10?沿海海岛范围内的生态公益林地以及其他未列入国家级公益林建设范围的沿海防护林。?
10.2.11?行政村或自然村整体搬迁下山移民地区范围内的森林、林地。?
10.2.12?连片面积33.33?hm2以上的天然阔叶林或针阔混交林区域。?
10.2.13?根据区域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省认为有必要列入省级公益林建设范围的其他森林、林地。?
10.3?市、县级公益林建设区域?
根据当地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县级认为有必要列入市、县级公益林建设范围的森林、林地。
11?保护等级划分?
11.1?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划分?
11.1.1?属于下列范围的国家级公益林,划为一级保护等级。?
a)?世界自然遗产地、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江河源头的林地;?
b)?山体坡度46°以上江河两岸的有林地、灌木林地;?
c)?在重要水库周边和山体坡度46°以下江河两岸,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有林地、灌木林地。?
d)?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红树林。?
属于下列范围的国家级公益林,划为二级保护等级。?
a)?山体坡度46°以上江河两岸的疏林地、未成林地;?
b)?在重要水库周边和山体坡度46°以下江河两岸,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疏林地、未成林地,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有林地、灌木林地;?
c)?国家重要湿地的有林地、灌木林地;?
d)?海峡西岸的有林地、灌木林地。?
11.1.2?属于一级、二级保护等级范围以外的国家级公益林,划为三级保护等级。?
11.2?省级公益林保护等级划分?
11.2.1?属于下列范围的省级公益林,划为一级保护等级。?
a)?国家和省级自然与人文遗产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小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重要湿地核心地区的林地,以及江河源头的林地;?
b)?山体坡度36°以上江河两岸的有林地、灌木林地,以及其他山体坡度在36°以上、土层瘠薄、岩石裸露(岩石露出地面50%以上)、森林采伐后难以更新或森林生态环境难以恢复地区的林地;?
c)?大中型水库(湖泊)周边第一层山脊线以内属于城镇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地内的林地;?
d)?连片面积33.33?hm2以上的天然阔叶林。?
11.2.2?属于下列范围的省级公益林,划为二级保护等级。?
a)?除核心地区外的国家和省级自然与人文遗产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小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重要湿地范围内的林地。?
b)?山体坡度36°以上江河两岸的疏林地、未成林地;?
c)?大中型水库(湖泊)周边第一层山脊线以内不属于城镇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地内的林地;或大中型水库(湖泊)周边第一层山脊线以外至集水区范围内的有林地、灌木林地;?
d)?国铁、地方铁路、国道(含高速公路)、省道、干线河流两侧第一层山脊线以内的有林地、灌木林地;?
e)?大中型城市及城乡结合部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线范围内的有林地、灌木林地;?
f)?沿海海岛范围内的有林地、灌木林地。?
11.2.3?属于一级、二级保护等级范围以外的省级公益林,划为三级保护等级。
12?成林标准
12.1?成林年限?
不同成林方式的成林验收最低年限,见表1。?
表1?生态公益林成林验收最低年限表?
成林方式? 直播? 成林年限(年)? 封山育林? 飞播造林? 植苗? 人工造林? 5~8? 5~7? 4~8? 3~5? 注:慢生树种取上限,速生树种取下限。? 12.2.2?特种用途林?
特种用途林除满足造林保存率指标外,还应满足特种用途要求。?
13?质量评价?
13.1?防护林建设质量评价?
13.1.1?评价指标?
13.1.1.1?林分评价指标见表3。?
13.1.1.2?林带评价指标见表4。
表3?防护林林分建设质量评价指标及等级特征表 ?
因?子? 物种多样性? 权?重? 0.20? I? 阔叶林、阔II? 针阔混交III? 建群树种为叶为主的针阔林,混交比≥针叶树? 混交林、动植物30%,物种较丰物种丰富? 富? 0.5~0.7? 0.2~0.4? 林分郁闭度? 群落层次? 0.20? >0.8? 0.20? 群落复杂结森林群落,森林群落,结构简单? 植被高度≤构或完整结构? 结构较完整? 植被盖度? 0.20? 植被高度≥植被高度1.0?m,盖0.5?m~1.0?0.4?m,盖度度>80%? m,盖度50%~<40%? 70%? 枯枝落叶层? 0.20? 枯枝落叶层厚度>5?cm? 枯枝落叶层枯枝落叶层厚度2?cm~厚度<1?cm? 4?cm? 表4?防护林林带建设质量评价指标及等级特征表?
因?子? 林带完整度? 权?重? 0.35? I? 林带无断II? 每公里林III? 每公里林口,林带完整? 带断口少于二带断口多于二个(含二个)个,林带不完且林带较完整? 整? 林带宽度? 0.30? >5?行? 3?行~4?行? 林带结构? 0.35? 多树种、复单树种,乔单树种、单<3?行? 层林带、疏透木层下灌草植层林? 结构? 被盖度<0.3,疏透结构? 注:1.农田防护林的林带宽度不作要求。? 注:2.林带缺口连续长度大于20?m,称为林带断口。? 13.1.2?评价方法及标准?
13.1.2.1?采用指标分值法,对已完成建设期的防护林以小班(或生态保护小区)和林带为单位按评价因子逐项计算指标分值,各因子的阈值范围见表5。?
表5?评价因子阈值范围表?
指标级别? 林?分(分)? 林?带(分)? Ⅰ? 16?~20? 26~35(带宽上限30?分)? Ⅱ? 11~15? 16~25? Ⅲ? 10以下? 15以下? 13.1.2.2?计算总分值,分级评价防护林建设质量。小班或林带各评价因子总分值在85?分以上为好;60?分~85分为中;60?分以下不合格。评价村、乡级(林场)、县级及其以上行政区域公益林建设质量,采用面积加权平均的方法进行评定,总分值在85?分以上为
好,60?分~85?分为中,60?分以下为不合格。?
13.2?特种用途林建设质量评价?
13.2.1?特种用途林性质多样,建设标准要求不同,其建设质量评价应分别特种用途林类型确定评价指标,见表6。采用分级定分考核方法,分为三级。?
表6?特种用途林建设质量等级特征表?
林?种? 自然保护林? Ⅰ? 保护对象具有良Ⅱ? 保护对象具有基Ⅲ? 保护对象生存、好的生存、生活条本的生存、生活条生活条件较差;保护件;保护机构队伍健件;保护机构队伍较机构队伍不完善;保全、完善;保护资金完善;保护资金基本护资金未有保证;保有保证;保护制度和保证;保护制度及保护制度、保护设施不保护设施完备。? 环境保护林? 森林茂密,郁闭护设施较完备。? 郁闭度0.6~完备。? 郁闭度0.4~度≥0.8;林分优美,0.7;林分树种较多,0.5;林分树种单一,风?景?林? 树种多样,景区景点布局较协调;景点、景观单调;景区基础名胜古迹和多样,配置合理整体景区基础设施完设施不完善。? 纪念?林? 协调;景区基础设施善。? 完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协调和谐。? 国?防?林? 林分郁闭度≥林分郁闭度林分郁闭度0.8,灌草植被层高0.6~0.7,灌草植被0.2~0.5,灌草植被1.0?m以上,覆盖度层高0.5?m~1.0?m,层高<0.5m,覆盖度≥80%,隐蔽性能覆盖度60%~80%。隐≤60%,隐蔽性能好。? 母?树?林? 单位面积保留株蔽性中等。? 保留株数合理;差。? 保留株数偏少;数合理;林木生长良林木生长中等;处于林木生长不良;处于好;处于盛产期或产盛产期后减产期或衰产期或产前期不前期良好的林分。? 产前期中等的林良林分。? 分。? 实?验?林? 能为实验提供良好条件的林分。? 基本能满足实验要求的林分。? 不能达到实验要求而需要淘汰改造的林分。? 13.2.2?特种用途林一般采取单个林分(小班、生态保护小区)评价,见表7。?
表7?特种用途林考核阈值范围表?
级?别? 评?语? 分?值? Ⅰ? 好? >85? Ⅱ? 中? 60~85? Ⅲ? 不合格? <60? 14?利用?
14.1?利用公益林进行科学考察、定位观测、试验研究、科普教育、种质标本采集、生态旅游,物种与遗传基因保存和自然遗产留存。?
14.2?除特殊保护地区外,可利用公益林进行非木质资源开发利用。凡划入一般公益林中的竹林、经济林等可按照各自的经营要求进行正常的栽种、培育、管护,组织合理的采收、加工、出售,但应采取可靠的环境保护措施。经营经济林林地的比例以小流域为单位,
控制在公益林总面积的15%以内,林分郁闭度应保持在0.5以上;经营毛竹林,立竹量每公顷不应少于2250株;经营杂竹林覆盖度不应低于50%。?
14.3?因抚育、更新改造需要采伐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公益林建设规范 规划设计通则(DB33/T379.2-2014)
1?范围?
DB33/T?379的本部分规定了公益林建设前期工作的一般规定,包括项目区调查、公益林区划、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的任务、内容、方法、成果等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公益林建设的项目区调查、林地区划、建设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建设项目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4529?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
GB/T?15163?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
GB/T?15776?造林技术规程?
GB/T?15781?森林抚育规程?
GB/T?153(所有部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LYJ?128?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
LYJ?5104?林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LY/T?5132?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DB33/177?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
DB33/T?379.1?公益林建设规范?第1部分:导则?
DB33/T?379.3?公益林建设规范?第3部分:技术规程?
DB33/T?0?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规程?
3?术语和定义?
DB33/T?379.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一般规定?
4.1?公益林工程建设应以建设区或建设项目为单位进行前期工作,包括公益林地区划、建设项目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设计。?
4.2?公益林建设的前期工作应在综合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建设内容和特点,对建设区进行广泛、详细、深入的本底调查和专项调查,调查资料归入公益林建设技术档案。?
4.3?大中型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
5?项目区调查?
5.1?调查主要内容?
5.1.1?基本情况调查?
对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自然条件、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条件等进行重点调查。?
5.1.2?森林资源调查?
5.1.2.1?包括对建设范围内的所有森林、林木、林地(含规划用于林业建设的土地)的相关因子进行调查。近二年进行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地区,其调查成果可以直接引用。二年前进行过二类调查的地区,如资源档案更新规范,经过补充调查,精度符合表1规定的也可以使用。?
5.1.2.2?调查重点是与森林分类区划、规划设计,以及公益林建成验收和质量评价相关的指标,包括:?
——林地调查主要因子:地类、土壤类型、土层厚度、土壤质地、枯枝落叶层厚度、岩石裸露率、海拔、坡度、坡向、坡位等;?
——林木调查主要因子:树种与组成、林龄、群落层次、郁闭度、植被盖度、密度、平均树高、平均胸径等;?
——林带还应调查林带结构、宽度、完整度等。?
5.1.2.3?森林资源调查的方法按照DB33/T?0等有关要求执行。?
表1?主要调查因子允许误差
调查因子? 小班树种组成? 小班平均年龄? 小班郁闭度? 小班每公顷株数(蓄积)? 允许误差? 20%? 20%? 10%? 15%? 5.1.3?专项调查
5.1.3.1?对与公益林建设关系密切的自然、社会经济与资源状况应进行深入的专项调查,主要包括:
——灾害性气候调查。如高温、干旱、暴雨、洪涝、台风、雨雪冰冻等灾害性气候状况;
——土壤侵蚀和地质灾害情况调查。如土壤侵蚀程度与分布、历年山体崩塌、滑坡及泥石流发生情况与分布等;
——动植物资源调查。如植被类型、乡土树种、适生植物群落、珍稀树种及分布区、有保存价值的生态系统、野生动物种群及栖息地与繁殖地等;
——森林火灾调查。如林火环境、林火特性及发生的规律、受灾的面积及林木损失情况、森林防火设施等;
——森林病虫鼠害调查。如森林病虫鼠害发生程度、分布、发展及变化规律;
——人为破坏森林资源情况调查。如面积、林种、树种、蓄积等;
——社会经济和生态要求调查。如建设区内具有重要生态地位或需重点保护的自然与
文化遗产地,大江大河、重要水体,路渠,厂矿及国防设施等范围、分布;当地社区对生态平衡与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等。
5.1.3.2?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和森林更新调查,分别执行GB/T?15163、GB/T?15776、?GB/T?15781、DB33/T?379.3和国家、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6?公益林地区划
6.1?区划任务
6.1.1?实地区划用于建设公益林的森林、林木、林地。
6.1.2?以固定小班为单位确定公益林建设类型。
6.1.3?明确公益林建设等级。
6.1.4?明确公益林保护等级。
6.2?区划对象
包括建设区域内区划用于公益林建设的所有有林地、灌木林地(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其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未成林封育地)、无立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其它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宜林荒山荒地、宜林沙荒地、其它宜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规划用于公益林建设的其他土地。
6.3?区划原则
6.3.1?主导功能原则。根据森林、林木和林地的主导功能确定其主要用途。
6.3.2?生态优先原则。严格按照保护生态环境和保持生态平衡的要求因害设防,因需划定。
6.3.3?因地制宜原则。根据不同自然条件和特点,生态区位的重要程度和生态环境的脆弱程度,防灾减灾要求等确定分类技术指标的不同阈值范围。
6.3.4?适度规模原则。公益林地相对集中连片,便于集中管护、整体治理,以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
6.3.5?依法行事原则。依法维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具有相应的责权保障措施。
6.4?建设类型区划
6.4.1?主导功能类型区划
6.4.1.1?防护林
6.4.1.1.1?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划为水源涵养林:
——流程在500?km以上的江河发源地汇水区,主流与一级、二级支流两岸山地自然地形中的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林地;
——流程在500?km以下的河流,但所处地域雨水集中,对下游工农业生产有重要影响,其河流发源地汇水区及主流、一级支流两岸山地自然地形中的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林地;
——大中型水库与湖泊周围山地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以内或平地1?000?m以内,小型水库与湖泊周围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以内或平地250?m以内的林地;
——保护城镇饮用水源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6.4.1.1.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划为水土保持林:
——坡度在46°以上,森林采伐后会引起严重水土流失的的林地;
——土层瘠薄,岩石裸露,采伐后难以更新或生态环境难以恢复的林地;
——土壤侵蚀严重地区的林地;
——主要山脊分水岭两侧各300?m范围内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6.4.1.1.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划为防风固沙林:
——沿海岸线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林地;
——海岸基质类型为沙质、泥质地区,顺台风盛行登陆方向离固定海岸线1?000?m范围内,其它方向200?m范围内的林地。
6.4.1.1.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划为农田防护林:
——农田境界外100?m范围内的的林地;
——为防止、减轻自然灾害,在田间、牧场、阶地、低丘、岗地等处设置的林带、林网、片林。
6.4.1.1.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划为护路林:
——林区、山区国道及干线铁路路基与两侧(设有防火线的在防火线以外,下同)的山坡或平坦地区各200?m以内,非林区、丘岗、平地和沙区各50?m以内的林地;
——林区、山区、沙区的省、县级道路和支线铁路路基与两侧各50?m以内,其它地区各10?m范围内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6.4.1.1.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划为护岸林:
——主要河流两岸各200?m及其主要支流两岸各50?m范围内的林地;
——堤岸、干渠两侧各10?m范围内的林地;
——红树林或海岸500?m范围内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6.4.1.2?特种用途林
6.4.1.2.1?国防林: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军事设施周围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6.4.1.2.2?实验林:包括科研试验林、教学实习林、科普教育林、定位观测林等。
6.4.1.2.3?母树林:包括母树林、种子园、子代测定林、种质资源和基因保存林等。
6.4.1.2.4?环境保护林:分布在城市及城郊结合部、工矿企业内、居民区与村镇绿化区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6.4.1.2.5?风景林:分布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度假区、滑雪场、狩猎场、城市公园、乡村公园及游览场所内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6.4.1.2.6?名胜古迹和纪念林:位于名胜古迹和纪念地(包括自然与文化遗产地、历史与遗址地)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以及纪念林、文化林、古树名木等。
6.4.1.2.7?自然保护林:各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内以保护和恢复典型生态系统和珍贵、稀有动植物资源及栖息地或原生地,或者保存和重建自然遗产与自然景观为主要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6.4.2?建设等级区划
建设等级区划按照DB33/T?379.1中第10章的规定执行。
6.4.3?保护等级区划
保护等级区划按照DB33/T?379.1中第11章的规定执行。
6.5?区划成果
6.5.1?区划小班卡。
6.5.2?区划成果报告,应包括前言、基本情况、指导思想与原则、区划成果、公益林布局、省级以上公益林详细说明、成果评价和分析论证、对策与措施等内容。
6.5.3?公益林地区划图(比例尺县级1:25?000~1:100?000、乡图1:10?000),县级示意图1:250000。
6.5.4?区划成果材料应按浙江省公益林档案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形成相应的纸质和电子格式及时归档。
7?建设规划
7.1?规划任务
明确建设目标、范围、内容、规模与重点;统筹安排建设布局与进度、概算投资规模、合理安排建设资金、明确筹资渠道;分析与评价项目实施的综合效益。
7.2?规划程序
7.2.1?规划准备。进行综合调查和其他准备。
7.2.2?规划编制。进行规划并编写规划说明书。
7.2.3?规划审批。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规划成果进行评审和审批。
7.2.4?建设任务书。根据审批的规划成果编写建设任务书。
7.3?规划主要内容
7.3.1?建设条件分析与评价。
7.3.2?规划指导思想、原则、目标(规划期目标与战略目标)。
7.3.3?建设总体布局。总体规划应进行建设类型区区划,根据规划范围内不同的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情况、生态要求等划分不同的类型区。分别类型区确定各区的建设思路与方向;安排不同的建设内容与建设重点;进行林地利用结构优化,确定公益林的适宜比重与范围;建设类型的合理配置。
7.3.4?分区或分项规划,提出工程建设内容、重点。
7.3.5?建设进度安排。
7.3.6?环境影响评价。
7.3.7?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7.3.8?效益分析与综合评价。
7.3.9?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7.4?规划成果
7.4.1?规划说明书。
7.4.2?规划表、图。规划表根据需要设置;公益林建设规划图,县级示意图。
7.4.3?附件。规划的依据性文件及专题论证报告等。
7.4.4?规划成果材料要求具体执行国家和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8?项目可行性研究
8.1?任务
在投资决策前,对拟建公益林建设工程的必要性、经济上的合理性、生态建设上的重要性、技术上的适用性及先进性、建设条件上的可能性和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论证,作出多方案比选,推荐最佳建设方案。
8.2?内容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总论;
——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分析;
——建设条件分析;
——建设方案;
——森林保护与环境保护;
——组织与经营管理;
——项目建设进度;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效益分析与评价;
——建设保障措施;
——附图、附表和附件。
9?建设项目设计
9.1?任务
在公益林建设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建设要求,细化和落实规划目标与建设任务,设计建设模式与技术措施,详细概算和安排建设资金,满足项目实施的技术要求。
9.2?分类
9.2.1?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
大中型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和重点公益林建设项目,特殊的公益林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母树林、种子园、生态观光园等)应进行总体设计。公益林建设项目的某个环节(如营造、抚育、低效林改造、森林更新等)、单项工程(如绿色长廊工程、防火阻隔网工程等)进行的专题设计。
总体设计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阐明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和投资控制数内,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通过对设计对象作出基本技术规定,编制项目的总概算;并满足设计审查、生产建设安排、生产设备与材料定货、控制基本建设投资的需要,以及作为总体设计后作业设计的依据。特殊的公益林建设项目的设计要求:自然保护区按
照GB/T?14529,森林公园按照LY/T?5132,母树林、种子园按照LYJ?128。
9.2.2?作业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依据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文件进行的详细设计。一般营造林工程进行作业设计,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深度应满足项目施工或作业的技术要求。
9.3?主要内容
9.3.1?公益林建设项目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落实规划确定的公益林建设阶段性目标或专项目标。
——进行公益林建设总体布局,包括功能区划、建设类型结构优化与调整,建设类型配置等。
——分解规划确定的各项建设任务。
——进行建设类型、建设模式和各项技术措施设计。
——环境保护措施设计。
——根据各专业项目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设计参数,详细概算建设投资,明确资金来源。
——进行效益分析与综合评价。
9.3.2?因建设类型或内容的不同,专题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各有所侧重。附录A列出了一些主要专题设计应包含的技术设计类目,具体执行相关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
9.4?设计成果
公益林建设工程设计应提供设计说明书、设计图、主要设备材料清单、投资概算明细和有关附件。内容组成和质量要求具体执行国家和省林业行政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公益林建设规范 技术规程(DB33/T379.3-2014)
1?范围?
DB33/T?379的本部分规定了公益林营造、经营、质量评价、林地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益林档案管理等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公益林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163?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
GB/T?15776?造林技术规程?
GB/T?15781?森林抚育规程?
GB/T?16621?母树林营建技术?
GB/T?153.1-153.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GB/T?18337.4?生态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规程?
LYJ?127?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
LY/T?1000?容器育苗技术?
LY/T?16?森林采伐作业规程?
LY/T?1690?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
LY/T?1723?农田防护林采伐作业规程?
LYJ?5104?林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DB33/176?主要造林树种种子等级?
DB33/177?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
DB33/178?林木种子检验规程?
DB33/T179?林业育苗技术规程?
DB33/T?216?公路绿化设计标准?
DB33/T?379.1公益林建设规范?第1部分:导则?
3?术语和定义?
DB33/379.1-201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原生型低效林?
在自然状态下,由于立地条件差和生长环境恶劣等因素,致使林木生长不良而自然形成的低效林分。?
3.2
经营型低效林?
经人为干扰或经营管理不当而形成的低效林分。?
4?总则?
4.1?营造和经营公益林活动应有利于增强森林的生态和环境保护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森林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
4.2?按公益林不同林种的建设要求,确定公益林建设模式和技术指标。?
4.3?公益林营造应因地制宜,封山育林和人工造林相结合,以乔木树种为主,乔、灌相结合,多林种、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相结合,营造混交林,增加生物多样性。以优良乡土树种为主,合理利用外来树种,适地适树适种源。不应使用带有森林病虫害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
4.4?公益林经营按照自然规律,分别根据一级保护、二级保护和三级保护的不同保护等级要求确定经营管理制度、措施,优化森林结构,合理安排经营管护活动,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森林群落的正向演替。?
4.5?公益林利用以不影响其发挥森林主导功能为前提,以性的综合利用和非木质资源利用为主,有利于森林可持续经营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5?营造?
5.1?防护林营造?
5.1.1?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
5.1.1.1?树种选择?
选择适应性强,生长旺盛,根系发达,固土力强,抗风、寒、旱强,耐瘠薄,耐水浸,易平茬,易根孽和压条繁殖,枯枝落叶丰富,可增加土壤养分,恢复土壤肥力,能形成疏松柔软、具有较大容水量和透水性死地被凋落物的树种,参见本标准附录A。?
5.1.1.2?营造方式?
以封山育林为主,人工造林为辅。?
5.1.1.3?营造模式?
采用混交造林模式,见本标准附录B。相关要求如下:?
a)?混交类型:采用针叶树种与阔叶树种混交、深根系树种与浅根系树种混交、阴性树种与阳性树种混交、乔木与灌木混交等类型,保留、诱导能与更新树种共生的幼树形成混交林;?
b)?混交方法:采用带状、块状、行间和株间等混交方法,提倡近自然式混交;?
c)?混交比例:混交比宜在30%以上。立地条件越差,能改良土壤或护土力强的树种比例应越大。?
5.1.1.4?种苗?
种子质量符合DB33/176的规定;裸根苗执行DB33/177的规定;容器苗执行LY/T?1000的规定;检验林木种子质量执行DB33/178的规定;林业育苗技术要求执行DB33/T?179的规定。?
5.1.1.5?营造技术?
5.1.1.5.1?封山育林?
封山育林地类选择、封育方式、育林措施在满足下列要求的同时,具体执行GB/T?15163的规定:?
a)?宜封地类:具有封育条件的宜林地(含宜林荒山荒地、宜林沙荒地和其它宜林坡耕地、撩荒地等)、无立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森林病虫害除治迹地等)、疏林地、灌木林地和郁闭度低于0.5的低质、低效有林地;?
b)?封育方式:采用全封形式;?
c)?育林措施包括:?
1)?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对有较充足下种能力,因植被覆盖较大而影响种子触土的地块,应进行带状或块状除草、整地,使种子能够顺利触土发芽;对树种组成单一和结构层次简单、林下有较多阔叶幼苗、幼树的针叶林地块,应采取点状、团状疏伐的方法透光,促进林下幼苗、幼树生长,逐渐形成异龄复层结构的林分;对林中空地可采取植苗、点播、撒播等方式进行补植。?
2)?人工补植:对自然繁育能力不足或幼苗、幼树分布不均的间隙地块,应按封育要求进行补植;?
3)?平茬复壮:对有萌蘖能力的乔木、灌木,应根据需要进行平茬复壮,以增强萌蘖能力;?
4)?培育管理:在封育期间,视具体情况,可重点采取除草松土、除蘖、间苗等培育措施。?
5.1.1.5.2?人工造林?
人工造林地类选择、整地、造林密度、幼林抚育在满足下列要求的同时,具体执行GB/T?15776的规定:?
a)?宜造地类:当封山育林难以恢复森林植被或通过人工造林才能满足建设需要的宜林地(含宜林荒山荒地、宜林沙荒地和其它宜林地)、无立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森林病虫害除治迹地等)和疏林地;?
b)?整地:具体视造林地的立地条件、造林树种等情况确定适宜的局部整地方式,山地不应采用全面整地方法。?
1)?穴状整地:适用于山地坡度在25°以上、土壤立地条件较差、水蚀严重地带造林。挖穴规格一般0.4?m×0.4?m×0.3?m,大苗移栽整地规格应适当大些;容器苗造林挖穴规格可适当小些;?
2)?鱼鳞坑整地:适用于陡坡、沟头或沟坡造林。为半圆形坑穴,外高内低,半径不小于0.6?m;?
3)?带状整地:适用于山地、丘陵造林。沿等高线进行,带宽视坡度大小而定,一般0.6?m~1.0?m,带与带之间保留自然植被带,山顶和山脚不整地。?
c)?造林密度:根据造林地立地条件、树种生物学特性确定适宜的密度,不同造林树种的适宜造林密度见附录C。?
d)?幼林抚育:根据杂草、灌木是否严重影响幼树、幼苗的生长而定。带状或块状整地的可每年进行1?次~2?次局部的劈草或松土除草抚育。?
5.1.2?防风固沙林?
5.1.2.1?树种选择?
选择能抗风、抗寒、耐沙压、耐瘠薄,海岸线上能耐水浸、耐盐碱,能改良土壤特性的树种。参见本标准附录A。?
5.1.2.2?营造方式?
封山育林和人工造林相结合。沿海风沙区分为沙滩沙丘、盐碱滩地、农用地和丘陵山地四种类型,前三种类型以人工造林为主,后一种类型以封山育林为主。?
5.1.2.3?营造模式?
在沿海风沙危害区,实行田、路、河、渠、堤、林配套,带、网、片相结合,建设以沿海基干林带为主体的综合防护林体系,主要营造模式见本标准附录B,相关要求如下:?
沙质、泥质海岸:采用人工造林的方式,结合农田防护林营建海岸防护林带;?
a)?海岸沙地:选择耐水浸、耐沙压、耐瘠薄的固沙树种,采取人工造林方式营造防护林带;?
b)?海岸盐碱地:选择耐水浸、耐盐碱、耐瘠薄的乔灌树种,采取人工造林方式营造防护林带;?
c)?沿海淤泥滩涂:采取封滩育林与人工造林相结合的方式营造红树林或亚红树林。?
5.1.2.4?营造技术?
沿海风沙区造林的主要树种造林密度见本标准附录C。造林包括:?
a)?海岸防护林带造林:?
1)?林带方向与结构:垂直于主害风方向设置,也可与附近农区的农田林网、村镇绿化
林带的方向一致,海防林带应采用疏透结构,对保护果树林为主的防护林网(带)可采用紧密结构;?
2)?林带宽度:海岸基干林带宽度视沿海地区地形和风沙危害程度而定,农田区林带宽度要求10?m以上;在沙岸地段,从海水涨潮的最高限,向岸上延伸200?m范围;在泥岸地段,从海滩能植树的地方起,向陆地延伸100?m;低湿地或盐碱地林带宽度200?m;其它地段50?m~100?m;?
3)?带距及网格面积:采用窄林带小网格,以利于抗强台风,一般主带距150?m,副带距250?m~400?m,每个网格面积4?hm2~8?hm2。?
b)?海岸沙地造林:随整地随造林,适当深栽,合理密植,客土施肥,改善立地;?
c)?海岸盐碱地造林:修建排水的主干河道,挖沟起垄,抬高地面形成台地;种植绿肥或耐盐碱植物,改良土壤;对台田深翻细耙,细致整地;选择耐盐碱树种营造混交林,并合理密植,尽快郁闭覆盖地面;采用植苗造林,植苗不宜过深,植后苗周围不宜堆土,以减轻盐分对幼苗危害;?
d)?沿海淤泥滩涂造林:利用秋茄、苦槛兰等营造红树林、亚红树林防风固岸林。带状造林,合理密植,一般1.0?m×1.0?m或0.5?m×0.5?m;?
e)?沿海丘陵山地造林:按5.1.1.5的要求。?
5.1.3?农田防护林?
5.1.3.1?树种选择?
选择根深、树冠较窄,不易风倒、风折;速生尤其高生长快、干直;具有较强的抗寒、抗旱、抗高温、抗病虫害、耐水湿、耐盐碱等能力;与防护对象协调共生关系好,不能与
作物有共同病虫害或是其中间寄生的树种。参见本标准附录A。?
5.1.3.2?营造方式?
采用人工造林方式。?
5.1.3.3?营造模式?
按照田、林、渠、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使农田、果园能得到林网的有效保护,相关要求如下:?
a)?林带结构:根据外部形态和内部树种配置与树冠结构分为紧密结构、疏透结构和通风结构三种类型,其适用范围见表1;?
表1?不同林带结构特点与适用范围表
类型? 紧密结构? 主要特点? 由带幅较宽,行数较多,造林密度较大的乔灌木树种组成,透光度<0.3,透风系数<0.3? 适用范围? 用作果园、种植园防护林,或保护某些重要建筑物和工程设施? 疏透结构? 由行数较少,带幅较窄的乔灌木树种组成,灌木只在林带外侧或内外两侧配置一行。透光度0.3~0.4,透风系数0.3~0.5? 用于平原和沿海农区的防护? 通风结构? 行少带幅窄,一般由乔木用于平原农区的防护? 树种组成。透光度0.4~0.6,透风系数>0.5? b)?林带方向:在有显着主害风和盛行风地区,采取主林带为长边的长方形网格,并与主害风方向垂直,风偏角的变化不得超过45°;无主害风的地区,林网网格可采取正方形或长方形或顺其自然地理条件设置;?
c)?林带间距与网格面积:根据土壤条件、害风状况、林带结构、林带高度及有效防护距离确定林带间距与网格面积;一般主林带间距为防护林树种成熟林木平均树高15?倍~20?倍,林带由2?行~4?行树木组成,风害小的地区间距可大些,风害大的地区间距可适当小些;副林带间距可适当大些,由1?行~2?行树木组成,一般风害小的地区间距可大些,风害大的地区间距可适当小些。林网的网格面积一般15?hm2~20?hm2,最大不应超过30?hm2。?
5.1.3.4?营造技术?
营造技术具体执行GB/T?15776的规定,主要营造模式见本标准附录B,主要树种造林密度见本标准附录C。?
5.1.4?护路林?
5.1.4.1?树种选择?
选择干形端直,树冠较大,枝叶茂密,根系固土作用强,生长健壮,高生长和直径生长快,耐修剪,抗性强,治尘、防噪声、防风沙、防雪效果好,对不良气候与土壤条件的适应性强,树木寿命长,能长期稳定地发挥防护效益,树形美观,有观赏价值和美化作用的树种。树种选择参见附录A。?
5.1.4.2?营造方式?
采用人工造林方式。?
5.1.4.3?营造模式?
5.1.4.3.1?铁路绿化?
在满足下列要求的同时,具体执行《铁路林业技术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运〔2008〕208号)的规定。?
a)?距外轨4?m~7?m外营造低矮灌木林带;?
b)?距外轨8?m~10?m外营造树高低于10?m的乔灌林带;?
c)?距外轨12?m以外营造乔木林带,对倒树影响行车的树木应控制高生长;?
d)?路堑顶上从堑顶边4?m向外营造乔木、灌木或乔灌林带,天沟两边1.5?m内及易坍方的堑顶禁栽乔木;?
e)?路堑坡面从线路侧沟外边1.5?m向上营造灌木林带;?
f)?高路堤坡面从路肩沿坡面7.5?m向下营造乔木林带;?
g)?路堤坡面从路肩沿坡面2.5?m向下,无路肩地段距外轨大于4?m营造灌木林带;?
h)?交叉处、曲线内侧、桥涵附近,不宜配置影响视线的高大乔木,可用低矮灌木、花草等进行绿化;?
i)?铁路绿化应与绿化范围外的自然植被或景观尽量保持和谐一致,形成完美的绿色通道。?
5.1.4.3.2?公路绿化?
有条件的地方应在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外侧营造一定宽度的防护林。?
5.1.4.4?营造技术?
铁路绿化按《铁路林业技术管理规则》的要求执行,公路绿化按DB33/T?216的要求执行。?
5.1.5?护岸林?
5.1.5.1?树种选择?
选择深根系、根系发达,固持土壤、抗蚀防崩能力强;耐水湿水淹,耐盐碱,防止土壤次生盐渍化和培肥改土能力强的树种。参见附录A。?
5.1.5.2?营造模式?
大型干渠、河川堤坝分堤脚、堤坡、坡顶几部分营建生物固岸护堤体系。堤脚栽植耐水湿、耐盐碱的乔灌树种;堤坡栽植固土护坡能力强的灌草树种;堤顶道路两侧栽植护路林带。?
无人工堤坝和固定河床的地段,应结合水源涵养林建设在山坡脚部营造固岸林带,宽度根据河流、湖库水体的重要性和生态脆弱性等级确定,注意与泄洪线路统筹安排。实行乔灌草相结合,封山育林与人工造林相结合。?
5.1.5.3?营造技术?
人工造林执行GB/T?15776的规定;封山育林执行GB/T?15163的规定。?
5.2?特种用途林营造?
特种用途林应按照特种用途的要求具体确定,执行和参照相关的技术标准。?
环境保护林和风景林的适宜造林树种选择参见附录A,混交林的主要造林模式见附录B。?
6?经营?
6.1?管护?
6.1.1?森林管护?
6.1.1.1?封禁管护?
对一级保护或需要重点管护的二级保护的公益林实行全面封禁管护:
a)?人畜活动频繁地区,采用刺丝、石料垒墙、开沟挖壕等方法设置机械围栏,或栽植有刺乔、灌木设置生物围栏,进行围封;?
b)?在封禁区周围的显着位置,如主要山口、沟口、河流交叉点、主要交通路口等树立永久性标牌,立牌公示;?
c)?根据封护面积及人、畜危害程度,设专职或兼职护林员进行巡护,必要时可在沟口及林区要道设卡。?
6.1.1.2?重点管护?
对二级保护或需要重点管护的三级保护的公益林采用局部或定期封禁的措施进行管护。在封禁期内管护措施按本标准6.1.1.1执行,其它时间按本标准6.1.1.3执行。?
6.1.1.3?一般管护?
对公益林进行普遍护林,按照管护责任合同进行经营管理,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资源保护等工作。?
6.1.2?其他管理?
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火灾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气象灾害预防等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执行。?
6.2?抚育?
6.2.1?林分抚育?
6.2.1.1?一般规定?
一级保护等级的公益林(除影响电力、交通和房屋等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外),不应进行任何形式的抚育活动;其他保护等级的公益林开展森林抚育时,应注重保护和培育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和阔叶幼树,维护生物多样性,促使尽快形成多树种、多层次的复合混交林,其抚育方式、强度等应严格。?
6.2.1.2?抚育对象?
6.2.1.2.1?防护林?
目的树种多、有培育前途,且抚育不会造成水土流失的防护林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列为抚育对象:?
——郁闭度0.8以上,且林木分化明显,林下立木或植被受光困难;?
——遭受病虫害、火灾以及雪压、风折等严重自然灾害,病腐木已达10%以上的林分。?
6.2.1.2.2?特种用途林?
有培育前途,抚育不会造成特种功能降低,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林分列为抚育对象:?
——林分密度大,竞争激烈,分化明显,且影响人们审美和休闲游憩需求的林分;?
——林木生长发育已不符合特定主体功能的林分;?
——遭到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自然灾害,病腐木达5%以上的林分。?
6.2.1.3?抚育方法?
6.2.1.3.1?定株抚育?
对幼龄林在出现营养空间竞争前进行定株抚育。按不同公益林的主导功能要求分2?次~3?次调整树种结构,进行合理定株。伐除非目的树种和过密幼树,对稀疏地段补植目的树种。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形成的幼龄林应进行定株抚育。?
6.2.1.3.2?生态疏伐?
对坡度小于25°、土层深厚、立地条件好,兼有培育大径材的防护林采用生态疏伐法(或综合疏伐法)。先将彼此有密切联系的林木划分成若干植生组(树群);然后按照有利于林冠形成梯级郁闭,主林层和次林层立木都能直接受光的要求,在每组内将林木分为优良木、有益木和有害木;伐除有害木,保留优良木、有益木和适量的草本、灌木与藤蔓。一次疏伐强度为总株数的15%~20%,伐后郁闭度不低于0.7。未进行过透光伐的飞播林,首次疏伐保留3500?株/hm2以上或伐后郁闭度控制在0.7以上。?
6.2.1.3.3?卫生伐?
坡度大于25°的防护林原则上只进行卫生伐,伐除受害林木,改善林内卫生状况。?
6.2.1.3.4?景观伐?
风景林按森林美学的原则进行景观伐,改造或塑造新的景观,创造自然景观的异质性,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旅游和观赏价值。?
6.2.2?林带抚育?
6.2.2.1?抚育对象?
6.2.2.1.1?农田防护林带?
出现下列情况的农田防护林带为抚育对象:?
a)?林带密度大,竞争激烈,林带郁闭出现挤压现象;?
b)?林带结构不符合防护要求的;?
c)?遭受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自然灾害,但受害木少于20%的。?
6.2.2.1.2?护路、护岸林带?
出现下列情况的护路、护岸林带为抚育对象:?
a)?藤蔓、杂草等明显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
b)?密度大,竞争激烈,严重影响林木生长的;?
c)?对交通安全构成威胁的;?
d)?林相残次、景观效果差的;?
e)?遭受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自然灾害,但病腐木少于20%的。?
6.2.2.2?抚育方法?
6.2.2.2.1?以耕代抚?
在林粮间作区对农作物精耕细作的同时,对林木进行除草、松土、施肥等,促进林木生长。?
6.2.2.2.2?间伐?
在不影响林带结构和防护效益的前提下,按去劣存优、去弱留强、去小留大的原则对林带进行间伐抚育。伐后宽林带郁闭度控制在0.6~0.7;林带疏透度约0.4,并保持原有的林带结构。
a)?株间间伐:主要适用于路、渠和农田三边隙地的单行或双行林带;?
b)?行间间伐:主要适用于三行以上的宽林带,成行伐(移)除密度过大的林带;?
c)?隔行隔株间伐:适用于初植密度偏大的林带,每隔一行去一行,在保留行内隔一株伐(移)一株。?
6.2.2.2.3?修枝?
林带间伐时配合进行人工修枝。通过合理修枝调整林带疏透度、促进林木生长、提高防护效益。幼龄林阶段修枝高度不超过树高1/3,中龄林阶段修枝高度不超过树高的1/2,修枝后林带疏透度不大于0.4。?
6.2.2.2.4?卫生伐?
伐除受害林木,铲除杂草,去除藤蔓。?
6.3?低效公益林改造?
6.3.1?一般规定?
一级保护等级地区的低效公益林和原生型低效公益林不应进行改造;二级、三级保护等级地区的经营型低效公益林可进行适当改造,但应按有关规定做好作业设计,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在立地条件适宜的前提下,应多补植珍贵、乡土阔叶树种。?
6.3.2?改造对象?
位于二级、三级保护等级地区,属于下列类型的经营型低效公益林可进行适当改造:?
a)?林相残次型:因过度过频采伐或经营管理粗放而形成的残次林;?
b)?林相老化型:因不适地适树或种质低劣,造林树种或保留的目的树种选择不当而形成的小老树林;?
c)?结构简单型:因经营管理不科学形成的单层、单一针叶树种,主导功能低下的低效林;?
d)?自然灾害型:因病虫害、火灾等自然灾害危害形成的病残林。?
6.3.3?低效林分改造?
6.3.3.1?林分改造条件?
6.3.3.1.1?防护林?
土壤侵蚀潜在危险程度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型低效林分可以进行改造:?
a)?林木分布不均,林隙多,郁闭度0.3以下(含0.3);年近中龄而仍未郁闭,林下植被覆盖度小于0.4;?
b)?单一针叶树种的纯林,郁闭度小于0.5,土壤结构差,枯枝落叶层厚度小于1?㎝;?
c)?病虫害或其它自然灾害严重,病腐木超过20%。?
6.3.3.1.2?特种用途林?
根据二级林种的不同功能和特性确定具体的改造对象。?
6.3.3.2?改造技术措施?
6.3.3.2.1?补植改造
主要适用于林相残次型和结构简单型的残次林,根据林分内林隙的大小与分布特点,采用不同的补植方式:?
a)?均匀补植:用于林隙面积较小,且分布相对均匀的低效林。作必要的林地清理,进行穴状整地,整地规格根据造林树种和苗木类型确定,补植密度视林隙天然更新频度确定。一般天然林中补植1050?株/hm2~2550?株/ hm2,人工林中补植1500?株/?hm2~2550?株/ hm2。改造后形成人工与天然镶嵌分布的混交群落;?
b)?局部补植:用于林隙面积较大,形状各异,分布极不均匀的林分。选择适宜树种在林隙内人工栽植阔叶树或针叶树,初植密度依造林树种而异。造林后及时进行除草松土等幼苗抚育管护,每年1次~2次,连续3年。改造后形成原有林分与人工栽植林分呈块状镶嵌分布的复合群落结构;?
c)?带状补植:主要适用于经营粗放型的天然次生林和结构简单型的针叶纯林。在低效
林内沿等高线开拓出带状造林地,开拓带与保留带等宽,带宽一般在30?m~50?m之间。在开拓带内,要求保留目的树种的幼苗、幼树,同时对保留带进行抚育。在开拓带和保留带上通过补植适宜树种,辅以必要的抚育管理。改造后形成原有林分与人工栽植林分条带分布、错落有致的混交林。?
6.3.3.2.2?封育改造?
主要适用于郁闭度小于0.5,适合定向培育,并进行封育的中幼龄针叶林分。采用定向培育的育林措施,即通过保留目的树种的幼苗、幼树,适当补植阔叶树种,培育成阔叶林或针阔混交林。?
6.3.3.2.3?综合改造?
适用于林相老化型和自然灾害的低效林。带状或块状伐除非适地适树树种或受害木,引进与气候条件、土壤条件相适应的树种进行造林。一次改造强度控制在伐前林分蓄积的20%以内(松材线虫病疫区可视情适当放宽),迹地清理后进行穴状整地,整地规格和密度随树种、林种不同而异。?
6.3.4?低效林带改造?
6.3.4.1?林带改造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型低效林带可以进行改造::?
a)?林木生长不良,达不到防护效果的;?
b)?连续缺带20?m以上的;?
c)?树种结构或层次结构不良的;?
d)?病虫危害严重,病腐木超过20%的。?
6.3.4.2?改造方式?
a)?疏伐改造:主要适用于密度过大或病虫害危害严重的林带。进行隔株或隔带择伐,伐除过密林木和受害木;?
b)?补植改造:主要适用于缺株断带严重的林带,用大苗进行补植;?
c)?综合改造:主要适用于林带结构不良,没有成林希望的“小老头树”林带。伐除非目的林木,补植适宜树种,并通过松土除草等抚育方法,促进林木生长。?
6.4?更新?
6.4.1?一般规定
一级保护等级地区的公益林不应进行任何形式的更新采伐活动;二级、三级保护等级地区的公益林,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应采伐的区域或情形外,可合理进行更新性质的采伐。?
6.4.2?更新对象?
6.4.2.1?林分更新对象?
防护林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主要树种平均年龄达到防护成熟龄(同龄林)或大径级立木蓄积比达到70%~80%(异龄林),详见本标准附录D;濒死木超过30%;病虫危害严重的林分。?
特种用途林应根据其功能、林分特征、社会经济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6.4.2.2?林带更新对象?
生长停滞、防护效益严重下降,主要树种平均年龄(防护成熟龄)达到本标准附录D规定,或濒死木超过30%以上的林带。?
6.4.3?更新方式?
6.4.3.1?林分更新方式?
6.4.3.1.1?林分采伐?
林分采伐根据不同的林龄状况分:?
a)?同龄林:可采用窄带皆伐和低强度择伐方式。窄带皆伐一般采用间隔带状皆伐,采伐带宽小于20?m,呈水平分布,最外部采伐带外最少留出20?m宽的缓冲带。低强度择伐一般实行块状择伐,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块面积大小,但最大采伐林窗的直径不超过周围林木高度的2倍。坡度25°以上的,采伐强度不应超过伐前林木蓄积的15%,伐后郁闭度不应低于0.6;坡度25°以下的,采伐强度不应超过伐前林木蓄积的25%,伐后郁闭度不应低于0.5;;?
b)?异龄林:对需要更新采伐的异龄林,特别是天然次生林采取径级作业法,严格按立木径级大小进行采伐更新。采伐木的选择分别地区与优势树种确定,同时满足大径木蓄积比和最小采伐胸径两个指标(见本标准附录D)。采伐强度按同龄林的规定执行。?
6.4.3.1.2?林分更新?
公益林以天然更新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为主,人工更新为辅。在采伐前或采伐后的当年与次年及时进行更新。相关要求如下:?
a)?天然更新:适于择伐更新林地;采伐后保留目的树种天然幼苗不少于4950?株/?hm2的迹地;具有天然下种母树60?株/hm2以上,或萌蘖能力强的树根不少于900?个/?hm2,
分布均匀的迹地;?
b)?人工促进天然更新:适于采伐后保留目的树种天然幼苗少于4950株/?hm2但多于4050株/?hm2,通过补植、补播可以成林的林地;?
c)?人工更新:适于不满足天然更新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条件的林地。?
6.4.3.2?林带更新方式?
6.4.3.2.1?更新顺序?
对需要更新的林带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安排:?
a)?不起作用的过熟老林带;?
b)?能起防护作用,6行以上的宽林带;?
c)?一般衰老林带;?
d)?小老头树林带。?
6.4.3.2.2?更新方式?
按照林带林网建设情况,更新方式分下列几种:?
a)?带内更新:对原带隔株采伐(大行距可不采伐),带内栽植新树种,或将原带一侧皆伐一部分林木,在皆伐迹地上栽植新树种;?
b)?带间更新:对宽度500?m以上的大网格,在两条老林带间营造一条新林带,当新林带建成后将老林带伐除;?
c)?伐前更新:为了防止水土流失,在原带一侧栽植更新树种,待更新树种成林后再伐除老林带;?
d)?原带皆伐更新:对已不起防护作用的衰老林带或“小老头树”林带,将原带全部伐除,原迹地用大苗营造新林带。?
6.5?生态经济型公益林经营?
6.5.1?经营原则?
以生态环境建设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兼顾经济效益。除一级保护等级外的公益林可进行非木质资源开发利用,但应采取可靠的环境保护措施。一切经营活动应符合公益林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5.2?经营措施?
生态经济型公益林的经营措施按树种分下列几种:?
a)?毛竹:留笋养竹,合理砍伐,每公顷立竹量不应少于2250?株。不应全面垦复,必要时可适当劈草或块状松土,但应保留林内乔木和绝大部分灌木;?
b)?杂竹:合理挖笋砍伐,覆盖度不得低于50%。不应全面垦复,必要时可适当劈草或块状松土,但应保留林内乔木和绝大部分灌木;?
c)?杨梅、油茶、黑荆树等:林分郁闭度不应低于0.5或覆盖度不得低于70%。不应全面垦复,必要时可适当劈草或块状松土,但应保留林内乔木和绝大部分灌木。?
7?质量评价?
7.1?公益林成林标准、质量评价标准分别执行DB33/T?379.1中第12章、第13章的规
定。?
7.2?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按照GB/T?18337.4的规定执行。?
8?林地基础设施建设?
8.1?森林保护设施?
8.1.1?林火阻隔带?
8.1.1.1?一般规定?
在一级保护地区外围和二级保护地区、三级保护地区内营建林火阻隔带,形成完整的阻隔网络体系。一般林区的网眼面积为1667?hm2~3000?hm2,重点防火部位为100?hm2~500?hm2,人工幼林为15?hm2~100?hm2。阻隔带分为防火线、防火林带等几种类型。?
8.1.1.2?防火线?
8.1.1.2.1?生土带?
生土带包括:?
a)?林内生土带:在森林集中分布区内开设,分防火干线和防火隔离线。防火线宽度应根据林火环境、可燃物特性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为可能林火高度的2?倍~3?倍或立木高度的1.5?倍以上;?
b)?林缘生土带:在森林边缘,与荒山荒地、果园和农田农地等可燃物较多地类的毗连处开设,宽度30?m~50?m。?
8.1.1.2.2?道路防火线?
林区道路两侧清理可燃物形成防火线,宽度一般为5?m~7?m;坡地上侧为3?m~4?m,下侧为2?m~3?m。在林区铁路两侧灌木、杂草繁茂地带,一侧宽度30?m~50?m。?
8.1.1.2.3?天然防火线?
顺小河流、溪流、山脊两侧清理可燃地被物,形成有效宽度的防火线。?
8.1.1.2.4?生物防火林带?
生物防火林带采取下列方式进行营造:?
a)?选择耐火性强、不易燃烧、蔓延的树种营造防火林带,并尽可能与主风方向垂直设置;?
b)?防火林带宽度根据地形、地势、气候等林火环境和可燃物特性等综合确定,通常为防火线的1~2倍;?
c)?防火林带最好为多层次结构的阔叶混交林,并达到最大郁闭度,以增强防火性能。?
8.1.2?了望塔(台)?
一般以了望半径10?km~20?km,且有1/3的塔间重叠观测区,设置一个了望台,并配置必要的观测、通信和记录设备。?
8.1.3?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设施?
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实验室、标本室,以及必须的测报、检疫仪器设备,药品库,资料档案室,防治器械等。?
8.2?营林基础设施?
8.2.1?林区道路?
林区道路宜利用原有道路加以补充,以沿防火线或林班线修建为宜,大面积森林内的道路,设主干线和支线形成林区道路网。具体执行LYJ?5104。?
8.2.2?良种基地和种苗繁育设施?
在种子园、母树林和标准化苗圃,应配套建设种子库、实验室、培养室、种子晒场,以及排灌、环境(光、湿、温)控制等生产性或辅助生产性设施与设备。?
8.2.3?森林物候气象设施
森林物候气象站配有地面气象观测场,观测发布气象因子、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林区气候资源相应的各种仪器设备及通讯、交通工具;设办公室、值班室、资料档案室、备品库、森林(苗木)物候观测样地及物候观测设施设备。?
9?档案管理?
9.1?公益林建设档案以经营小班为基础单元逐级建档。?
9.2?凡公益林建设、日常管理、管护和资金管理等过程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会议材料和记录、各种统计报表、图表、计划、总结、调查材料、图片影像资料、补偿资金发放清册、公益林小班数据库等均应及时归档。具体归档要求、内容及类目设置等执行《浙江省公益林档案管理规范》的规定。?
9.3?根据公益林建设的具体要求,建立永久性的标准地,连续记载经营管理活动和林木生长情况,定位观测某些环境指标及景观指标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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