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不予受理的,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当事人可以持该通知书,直接向人民起诉。
如果劳动仲裁部门拒不出书面不予受通知书,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一、劳动纠纷可以到起诉么
劳动纠纷可以向起诉,但必须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二、仲裁裁决未根据法律是否合法
仲裁裁决未根据法律是不合法,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对于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有可能不受理未经过仲裁裁决或者没有拿到仲裁办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劳动纠纷案件。
在决定受理仲裁申请和开庭之间存在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和被申请人递交答辩状这两个程序,在此期间被申请人可以行使答辩的权利。如果被申请人未在期间进行答辩的,也可以在仲裁开庭时口头答辩。
仲裁委员会应该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发现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三、劳动诉讼的性质如何?
劳动诉讼是复合之诉,经过仲裁程序才能向人民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